读音:tuán àn
繁体字:團案
意思:(团案,团案)科举时代县试初试合格者的名单排写成圆圈,以示不分次第,叫团案。复试正式入选的,名单按名次先后排列,叫长案。 ▶《儒林外史》第十六回:“匡超人买卷子去应考。考过了,发出团案来,取了。”
解释:1.科举时代县试初试合格者的名单排写成圆圈,以示不分次第,叫团案。复试正式入选的,名单按名次先后排列,叫长案。
详细释义:旧时县试,初选时合格的名单,入选人的名字不分名次写在一起,称为『团案』。儒林外史.第十六回:『考过了,发出团案来,取了;覆试,匡超人又买卷伺候。』
造句:暂无
首字母缩写:ta
【拼音】tuán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