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音:yán bǔ
繁体字:鹽捕
意思:(盐捕,盐捕)负责稽查缉拿贩卖私盐罪犯的部门或人员。 ▶《清会典•吏部•官制》:“﹝康熙五十八年﹞改怀庆府管粮通判,专管盐捕,为粮捕通判。”
解释:1.负责稽查缉拿贩卖私盐罪犯的部门或人员。
造句:暂无
首字母缩写:yb
【拼音】yánb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