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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条约

解释

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英、法、美、俄分别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58年6月在天津签订。主要内容为:增开汉口、九江、南京等十处为通商口岸;外国军舰和商船可到内河自由航行;外国人可到内地游历、通商,传教士可入内地传教;外国可派公使进驻北京,并在通商口岸设领事官。英、法两国还得到巨额赔款。条约签订后,英法联军退出天津。

读音:tiān jīn tiáo yuē

首字母缩写:tjty

【拼音】tiānjīntiáoyuē

」字简介: “天”在中华文化中通常指至高无上的自然主宰或宇宙秩序,既是物理的天空,也是哲学与信仰中的终极法则。天字详解
」字简介: “津”本义指渡口,引申为交通要冲或关键之处,如“天津”即天子渡口;也指唾液、汗液等体液,如“津津有味”。津字详解
」字简介: “条”是中文量词,用于形容细长、可弯曲或分项的事物,如“一条路”“一条规定”。条字详解
」字简介: “约”在中文里通常表示“大约”“大概”的意思,用于表示不精确的估计或约定。约字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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