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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解释 汉 萧何 所制的典制律令。《汉书·刑法志》:“ 汉 兴, 高祖 初入 关 ,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蠲削烦苛,兆民大説。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姦,於是相国 萧何 攗摭 秦 法,取其宜於时者,作律九章。” 唐 杜甫 《忆昔》诗之二:“百餘年间未灾变, 叔孙 礼乐 萧何 律。”亦省称“ 萧律 ”。 元 雅琥 《上执政四十韵》:“ 房 谋兼 杜 断, 萧 律继 曹 遵。” 读音:xiāo hé lǜ 首字母缩写:xhl 【包含萧何律的诗词】
《留上李右相(一作奉赠李右相林甫)》
风俗登淳古,君臣挹大庭。 深沉谋九德,密勿契千龄。 独立调元气,清心豁窅冥。 本枝连帝系,长策冠生灵。 傅说明殷道,萧何律汉刑。 钧衡持国柄,柱石总朝经。 隐轸江山藻,氛氲鼎鼐铭。 兴中皆白雪,身外即丹青。 江海呼穷鸟,诗书问聚萤。 吹嘘成羽翼,提握动芳馨。 倚伏悲还笑,栖迟醉复醒。 恩荣初就列,含育忝宵形。 有窃丘山惠,无时枕席宁。 壮心瞻落景,生事感浮萍。 莫以才难用,终期善易听。 未为门下客,徒谢少微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