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词典大全

专门人民法院

引用解释

我国在特定部门设立的审理特定案件的法院。不按行政区划设立,亦不受理一般刑事案件。1983年9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除明确规定必须设立军事法院外,对于其他专门法院的设置,不作具体规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

读音:zhuān mén rén mín fǎ yuàn

首字母缩写:zmrmfy

【拼音】zhuānménrénmínyuàn

上一篇
专业银行
下一篇
馔玉炊金
推荐购买
名句 | 成语大全 | 杂谈 | 词典 | 字典 | 拼音 | 谜语 | 拆字 | 造句 | 诗词上一句 | 诗词下一句 | 名字赏析 | 其他 | 今日天气诗词 | 热门搜索 Copyright © 湘ICP备1701425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