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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解释 谓恢复已灭绝的宗祀,承续已断绝的后代。《论语·尧曰》:“兴灭国,继絶世。” 邢昺 疏:“贤者当世祀,为人非理絶之者,则求其子孙使復继之。”《汉书·燕王刘泽传》:“ 哀帝 时继絶世,乃封 敬王 泽 玄孙之孙 无终 公士 归生 为 营陵侯 。” 读音:jì jué shì 首字母缩写:jjs 【包含继绝世的诗词】
《二王后-明祖宗之意也》
二王后,彼何人,介公酅公为国宾,周武隋文之子孙。 古人有言天下者,非是一人之天下。 周亡天下传于隋,隋人失之唐得之。 唐兴十叶岁二百,介公酅公世为客。 明堂太庙朝享时,引居宾位备威仪。 备威仪,助郊祭,高祖太宗之遗制。 不独兴灭国,不独继绝世。 欲令嗣位守文君,亡国子孙取为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