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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事裁判权

引用解释

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在殖民地或附属国攫取的一种特权,即它的侨民在当地的民事、刑事诉讼,所在国法庭无权审理,而由它派驻当地的领事依照本国法律审判。

读音:lǐng shì cái pàn quán

首字母缩写:lscpq

【拼音】lǐngshìcáipàn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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