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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协作区

读音:jīng jì xié zuò qū

词语解释

⒈  中国特有的促进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经济协作的经济区域形式。在20世纪60年代全国划分为六大经济协作区: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华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华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中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西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西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台湾省及香港、澳门未包括在内。

首字母缩写:jjxzq

【拼音】jīngxiézuò

」字简介: “经”指儒家经典著作,是承载核心思想与智慧的典籍总称,如《诗经》《尚书》等。经字详解
」字简介: “济”本义为渡河,引申为救助(如济困)、补益(如无济于事),也指成功(如事济)。济字详解
」字简介: “协”意为共同合作、和谐配合,强调多方齐心以达成一致目标。协字详解
」字简介: “作”指刻意制造麻烦、无理取闹的行为,常形容人过度任性或挑剔。作字详解
」字简介: “区”是行政区划单位,通常指城市内划分的行政区域,如市辖区、开发区等,用于管理和服务。区字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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