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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半年某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1年上半年某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4、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重点查处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房时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外加价、及利用各种标价方式或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违规行为。在这次重点检查工作中,海口市5月份先后检查61个新建楼盘、38家房屋中介企业。琼海市出动检查人员80人次,对嘉积、博鳌、官塘等房地产企业集中的地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房产经营企业16家。三亚市重点检查28家房地产经营企业。琼海市物价局联合市房管局,于5—6月出动检查人员80人次,对该市嘉积、博鳌、官塘等房产企业集中地区进行检查,共重点检查房产经营企业46家,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该市商品房公示率达100%。目前,相关检查工作仍在继续开展当中。 (二)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价格形势,各级物价部门紧紧围绕着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的决策部署,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全力落实稳价政策,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努力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1、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加强元旦、春节、五一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强化节日假日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重点对粮油、肉、禽、蛋、菜、奶、海鲜产品等重要食品价格、液化气、成品油等民用能源价格、景点门票价格、洗车停车收费,以及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海鲜食肆等经营场所明码标价情况开展了价格巡查,严肃查处经营者串通定价、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超出成本增加的合理幅度哄抬涨价、搭车涨价和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价格违法行为。据不完全统计,春节期间,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870人次,车辆162辆次,发放宣传资料11280份,更换和发放标价签(牌)13556张(块),检查了9456家经营单位或个人,下发提醒告诫书148份,依法处罚了50家经营单位或个人,处罚金额43000元。 市县高度重视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结合当地实际,针对节假日市场供求情况和群众反映价格热点,有效地开展市场价格检查。三亚市物价局重点检查了309家宾馆酒店、水果摊档、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交通客运、供气站(点)等,依法查处4家违规经营店辅,处罚违规金额2500元,对12家违规批发零售水果店下发了《提醒告诫书》。同时,联合工商、旅游、海洋渔业等部门,组织开展旅游景点、海鲜排档、宾馆酒店明码标价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依法对8家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的海鲜排档经营店辅当场进行处罚5500元。同时,补发替换286块(张)海鲜品标价牌。屯昌、儋州、五指山、东方、文昌、定安、保亭、澄迈等市县在“五一”期间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当地市场价格秩序,取得明显的工作成效。 为确保“五一”期间旅游饭店客房备案价格落到实处,海口、三亚、琼海、万宁、保亭等重点旅游市县要对本地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加强监管,完善客房价格备案制度,落实客房价格明码标价规定,严肃查处饭店经营者、旅行社、中介机构及个人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规定,哄抬房价及炒房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紧急开展食盐市场价格重点检查。3月16日下午起,受日本核危机污染我国海域、碘盐可防辐射等谣言的影响,我省各地出现了食盐抢购潮,不少群众盲目跟风,非理性大量购买食盐,一些不法经销商乘机哄抬价格,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社会预期,全省各级价格部门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价格部门统一部署,立即开展食盐价格监管工作,采取了价格巡查、提醒告诫、宣传引导等措施,快速、及时地平抑了这次食盐抢购风波。19日上午,全省食盐市场价格秩序恢复正常。在这次应对食盐价格突发事件中,各级物价部门反应较快,行动迅速,效果突出。省物价部门和海口市物价部门专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加强对海口市主要超市、商场、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各市县物价部门迅速成立检查组,第一时间内对当地超市、商场、农贸市场、食盐经营网点等进行检查。海口市查处一起哄抬食盐价格的商贩,当场罚款1000元。保亭县发现价格违法行为6起,当场处罚3起,罚款1800元,立案查处3家。同时,各市县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地宣传价格法规政策,曝光典型违规案例,有效地震慑和教育不法经营者,为平抑食盐市场价格起到积极的舆论宣传作用。 (三)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认真解决民生价格诉求问题 健全相关价格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价格举报渠道,严格执行价格举报工作相关规定和制度,落实价格举报责任制,严格日常值班纪律,保证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保证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做到领导带班,专人值守,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积极发挥“12358”价格投诉举报系统平台作用,坚持省、市县二级联动,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查处各类价格举报案件,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据统计,2011年1—6月,全省物价部门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电子邮件,及上级交办和部门转办等渠道和途径,共受理价格政策咨询和违法行为举报2438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9件,实施经济制裁总额129.387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金额117.466万元,罚款11.920万元。 (四)加强价格宣传,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 上半年,各级物价部门高度重视价格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通过专题新闻、简报信息、座谈会、提醒告诫、街头设点、派发资料、悬挂横幅、市场巡查等多种形式,采取检查与宣传联动,专项检查与市场宣传互动等做法,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加强价格法规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有力推进价格监督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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