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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词张高平

1.张高平的事件经过

2003年5月18日,他和侄子像往常一样给卡车装好电缆,准备运往上海。

下午出发前,张辉和未婚妻道别。当时,这个27岁的年轻人还逗对方说自己已经戒烟。

结果,未来丈母娘给他递香烟,他又抽起来,未婚妻嗔怪他,小两口一通嬉闹。深深印刻在张高平脑海里的情景,是妻子为他做了几道好菜。

饱餐一顿后,他和侄子爬上了货车。1965年出生的张高平一直想出人头地,16岁就到窑厂干活。

2003年,他的货运生意已经做了十几年,拖拉机换成了大卡车。由于一个人跑长途辛苦又不安全,他就带上了侄子张辉。

这一天,叔侄俩在半路,捎带了一个姑娘,凌晨1点50分,对方下车。他们并不知道,这个姑娘第二天就被人**并杀害,直到3天后他们被挡在了家门外。

2003年5月23日深夜,张高平和张辉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2003年5月19日,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泗路东穆坞村路段水沟内发现一具女尸。

当地公安机关侦查认定,是当晚开车载货、受托搭载被害人的安徽省歙县张辉、张高平侄叔俩所为,那年张高平38岁,其侄子张辉27岁。在长达七天七夜的审讯后,叔叔最终交代,用锤子砸死了女孩。

但事实上,女孩是窒息而死的。后来,他和张辉被关入警方安插了“牢头狱霸”的牢房,不按照他们说的“抄口供”,就要挨打

最终,他们按照“牢头”的意思抄录了口供。在犯罪时间对不上、地点指不清、连受害人指甲里的DNA都属于第三者的情况下,就凭着这两份口供,叔侄二人被送进监牢。

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罪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半年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

此后的4年里,张高平和张辉先后被移送新疆两所监狱服刑。 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张辉死缓,张高平有期徒刑十五年。

随后,二人被送往新疆服刑。 在服刑期间,张高平一直为自己的案子申诉,他的申诉书足足可以装满一麻袋。

2011年5月,张高平再次向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科申诉,称自己遭“陷害”。在距离家乡足足有4000公里的地方,性格倔强的张高平通过看电视和杂志,收集冤假错案的报道。

他钻研DNA知识和刑法,“申诉材料写了一麻袋”。至于结果,他表示如果失败,就自杀证明清白。

张辉没有叔叔较劲。因为年轻,他被劝说“只有出去了才有机会平反”。

两年后,死缓被减刑至无期,又过了两年,无期又减至十九年。监狱之外,张高发从未停止为弟弟和儿子申诉洗冤的脚步。

律师朱明勇记得,2010年11月24日,他第一次见到张高发。瘦小的男人背着一条火腿,从北京辗转到郑州,一路睡天桥,最终找到他。

“可怜天下父母心。”朱明勇说。

他曾是河南一起灭门案疑犯的辩护人,最终为其洗清罪名。此案涉及一名协助警方逼供、诱供的牢头,名叫袁连芳。

张高平和张辉看到了关于朱明勇的报道,他们发现当初打他们、逼他们抄口供的人,就是“袁连芳”。张辉把那一页杂志撕下来,寄给父亲。

2011年,在朱明勇和新疆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科一位检察官的共同努力下,浙江省政法委复查该案,浙江高院立案重审。在复查过程中,遇害女孩指甲中的男性DNA也找到了主人——杭州另一起**杀人案的罪犯勾海峰。

此人早在2005年就已被执行枪决。 2012年2月2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立案复查后,另行组成合议庭调阅案卷、查看审讯录像,调查核实有关证据。

2012年7月,复查合议庭专程前往该案被害人安徽老家进行调查,8月前往新疆库尔勒监狱、石河子监狱分别提审了张辉、张高平,并于2013年1月前往新疆将张辉、张高平换押回杭州。2013年2月6日,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确有错误,决定进行再审。

新的证据来自该案被害人身上提取的混合DNA,经过物证鉴定,该混合DNA与张辉、张高平均不符合。事实上,该案的办案人员曾经通过媒体详细描述了办案过程。

张辉、张高平两人在审讯中曾多次翻供,警方不仅没有在受害人身上找到与他们相吻合的物证,而是在死者指甲中发现了与涉案两人无关的第3名男性DNA。浙江高院的再审判决书中认定,因审讯录像、和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不完整,警方的取证程序存在不规范之处,原一、二审认定的主要证据不可作为定案证据。

浙江省高院认为,“本案中的DNA鉴定结论与本案犯罪事实并无关联”。专案组在复查中发现,该案被害人身上提取的DNA物证,与2005年杀害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女生吴晶晶的出租车司机勾海峰相吻合。

而勾海峰已经在2005年4月被浙江省高院执行死刑。2013年3月20日,昨日,浙江高院表示,会依法对张辉、张高平给予国家赔偿。

但如今双方还未就具体赔偿数额达成一致。“算下来大概就是六七十万左右。”

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华丰说。宣布张氏叔侄无罪释放的第三天,浙江省公安厅通过官方网站和微博向他们公开道歉。

但当别人把这个消息告诉张高平时,他用力摆摆手说:“我不知道。”这个自称看透一切的中年男人,表示不想再娶老婆,他希望先把病治好,再和女儿好好过。

张辉则想着赶紧找份工作,对父母尽孝。在他们回家的第。

2.浙江冤案中张高平指的“女神探”是谁

让我讲诉一个公安局与法院的事情,是我自己的,,,去年我们几个学生在校外上课被老师骗了钱,因为开始我们也不懂什么收据的,所以交钱的时候老师没有给我们写收据,后来老师突然不教我们拿钱走了,也不给我们退钱,干脆联系不上了。

我们当时是六个人,欠我们五百到两千不等,我们多次要钱无果后去了派出所,,可是当时就被骂回来了,警察对我们说:你们找我们有什么用?你们都找不到人我们就能找到了啊?你们都要不回来我们怎么要?…… 我当时那个气氛啊,然后去了法院,,,法院说你们没收据没法打官司,,,你们去公安局报案啊,,,,我们几个学生就被这么像球一样的踢来踢去,最终钱也没要回来,还碰了一鼻子灰,,,,所以中国的公务员,,,,,,已经无法用语言评价了。

3.张辉张高平赔了多少

2013年5月2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消息: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国家赔偿金110.57306万元,共计221.14612万元。至此,歙县张氏叔侄冤案赔偿有了结果。

一、221万怎么算来的?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张辉、张高平自2003年5月23日被刑事拘留,至2013年3月26日经再审改判无罪释放,共被限制人身自由359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之规定,决定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侵犯人身自由权赔偿金65.57306万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综合考虑张辉、张高平被错误定罪量刑、刑罚执行和工作生活受到的影响等具体情况,决定分别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45万元。至于赔偿请求人张辉、张高平提出的律师费、医疗费、车辆转卖差价损失等其他赔偿请求,依法均不属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范围。

二、案情回放

2003年5月19日早晨 安徽籍17岁女孩王冬被人杀害,尸体被抛至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泗路东穆坞村路段的路边溪沟。公安机关侦查后,认定系张辉、张高平所为。张辉、张高平于2003年5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8日被逮捕。

2004年2月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张辉、张高平犯**罪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4年4月21日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罪分别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

2004年10月19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分别改判张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张高平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3年3月26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杀人案再审,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4.张高平、张辉叔侄能够平反冤案的直接贵人是谁

直接贵人是运气。杀人冤案,以前被平反的都是被害人“死而复活了”,办案人想压制不平反也不行了。只要有可能,办案人都是拼尽全力阻挠平反冤案。如果承认是冤案,办案人不丢人吗?为了自己的脸面,荣誉,那管他人死活?用他人的生命,换取自己办案正确有功。叔侄二人的冤案曾有7次可能的平反机会,为什么没平反?

办案人和纠错的都是一伙人,他们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有时同一个人既参与了办案,又参与了纠错?他会查自己的错,承认自己的错码?宁可错杀他人,也不能承认自己有错。

没有被害人“死而复活了”的情节,要平反冤案,难于上青天!

5.张高平赔多少

2013年5月2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消息: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国家赔偿金110.57306万元,共计221.14612万元。至此,歙县张氏叔侄冤案赔偿有了结果。

一、221万怎么算来的?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张辉、张高平自2003年5月23日被刑事拘留,至2013年3月26日经再审改判无罪释放,共被限制人身自由3596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之规定,决定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侵犯人身自由权赔偿金65.57306万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综合考虑张辉、张高平被错误定罪量刑、刑罚执行和工作生活受到的影响等具体情况,决定分别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45万元。至于赔偿请求人张辉、张高平提出的律师费、医疗费、车辆转卖差价损失等其他赔偿请求,依法均不属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范围。

二、案情回放

2003年5月19日早晨 安徽籍17岁女孩王冬被人杀害,尸体被抛至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泗路东穆坞村路段的路边溪沟。公安机关侦查后,认定系张辉、张高平所为。张辉、张高平于2003年5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8日被逮捕。

2004年2月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张辉、张高平犯**罪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4年4月21日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罪分别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

2004年10月19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分别改判张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张高平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3年3月26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杀人案再审,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6.国家赔张高平多少钱

2013年5月20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消息: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国家赔偿金110.57306万元,共计221.14612万元。

至此,歙县张氏叔侄冤案赔偿有了结果。 一、221万怎么算来的?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张辉、张高平自2003年5月23日被刑事拘留,至2013年3月26日经再审改判无罪释放,共被限制人身自由359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之规定,决定分别支付张辉、张高平侵犯人身自由权赔偿金65.57306万元。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综合考虑张辉、张高平被错误定罪量刑、刑罚执行和工作生活受到的影响等具体情况,决定分别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45万元。

至于赔偿请求人张辉、张高平提出的律师费、医疗费、车辆转卖差价损失等其他赔偿请求,依法均不属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范围。 二、案情回放 2003年5月19日早晨 安徽籍17岁女孩王冬被人杀害,尸体被抛至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留泗路东穆坞村路段的路边溪沟。

公安机关侦查后,认定系张辉、张高平所为。张辉、张高平于2003年5月23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28日被逮捕。

2004年2月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张辉、张高平犯**罪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4年4月21日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罪分别判处张辉死刑、张高平无期徒刑。

2004年10月19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分别改判张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张高平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3年3月26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张辉、张高平**杀人案再审,撤销原审判决,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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