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解释】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许人情宽容 【成语出处】熊召政《张居正》第四卷第十回:“金学曾实不忍伤害这位慈眉善目的老和尚,但法不容情。” 【成语简拼】FRRQ 【成语注音】ㄈㄚˇ ㄖㄨˋ ㄖㄨㄥˊ ㄑ一ㄥˊ 【常用程度】一般成语 【成语字数】四字成语 【感情色彩】中性成语 【成语用法】法不容情作宾语、定语;用于法律方面。 【成语结构】主谓式成语 【成语年代】当代成语 【成语繁体】灋不容情 【近义词】法不徇情 【成语例子】谁都明白法不容情 【英语翻译】The law knows no kindness. 【拼音注释】[fǎ][bù][róng][qíng]【成语接龙】法不容情->情急智生->生力军->军令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