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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读音:xíng zhèng fù yì

词语解释

⒈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对于被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或适当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行为。在我国,行政复议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不适用调解。国务院在1990年发布《行政复议条例》,1994年作了修订。

首字母缩写:xzfy

【拼音】xíngzhèng

」字简介: “行”在中文里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动词,表示“可以、做得到”(如“行,没问题”);二是名词,指“行为、行动”(如“言行举止”)。行字详解
」字简介: “政”在汉语中主要指国家权力、制度与管理事务,核心含义为治理国家、规范社会的公共权力活动。政字详解
」字简介: “复”是汉语中表示“再次、重复”或“恢复、回答”等含义的通用简化字,对应多个繁体字(如復、複、覆),具体意义需结合语境判断。复字详解
」字简介: “议”指针对特定议题进行讨论、商议以形成共识或决策的行为过程。议字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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