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惹是非,引起争端。 |
惹:引起。非:事端。招惹是非;引争事端。 |
谋划超出常规或法度的事。图:谋;图谋:暗中谋划;轨:法度;准则。 |
指小偷小摸。也指乱搞男女关系。 |
见“偷鸡摸狗”。 |
法:法纪;天:天理。旧指不顾国法和天理;任意干坏事。现多形容违法乱纪;不受管束。 |
非:是非。无缘无故找岔子;存心制造麻烦。 |
违犯法令,破坏纲纪。 |
做想要做的事。形容任意而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为:做。 |
做种种坏事。为:做;歹:指坏事。 |
为:做。没有不干的事情。指什么坏事都干了。 |
和社会上的人没有争执。多指一种消极回避矛盾的处世态度。 |
作奸:干坏事;科:科条;法律条文。为非作歹;触犯律条。 |
犹招是惹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