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背弃;暗:黑暗;明:光明。抛弃反动的一面;投向光明的一面。形容断绝旧的一切;投向新的、有光明的前程。 |
背:背弃;投:投奔。指背离黑暗,投向光明。比喻背离昏主,投向明君 |
改去坏的、错误的;向好的、正确的方向转化。指不做坏事;重新做人。表示坏人或罪犯经过教育改造;有了明显的悔改表现。 |
官事:公事。公家的事情按照规定的制度办理。指不徇私情或以制度为借口,毫不通融 |
廓达:宽宏、通达。性格宽宏,通情达理。 |
原意是明亮的珍珠,暗里投在路上,使人看了都很惊奇。比喻有才能的人得不到重视。也比喻好东西落入不识货人的手里。 |
见“明珠暗投”。 |
投:抛掷,丢弃。比喻有才能的人得不到重用和赏识,或好人误入歧途。也比喻珍贵的东西落入不识货人的手里 |
与“弃暗投明”意相反,指抛弃光明的、正确的,投向黑暗的、错误的道路。亦作“背明投暗”。 |
脱离黑暗势力,走向光明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