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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体会 学习《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使我明白,了本规范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具有相当深刻的指导意义。路政执法人员应当保持较高的政治、道德、知识、能力和身体素质,并做到: (一)熟悉有关法律和基本业务知识,注重学习和实践,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军事化训练,努力提高文明执法技能; (二)准确理解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管理机构作出的决定、命令,维护法令、政令的畅通和路政执法的公信力; (三)忠于法律,忠于职守,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实事求是,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不徇私情,勇于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当事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说情;遇到与路政执法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尊重当事人权利和人格,维护其合法权益,并遵守下列要求: (一)查纠公路违法行为时应当先敬礼; (二)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接待群众来访以及与当事人谈话时,应当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及时妥善处理受理事项,不得推诿或者拖延; (三)严禁使用冷、硬、横、蛮及其他怠慢、蔑视性态度对待当事人。 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严禁下列行为: (一)未按照规定佩戴标志或者未持证上岗; (二)辱骂、殴打当事人; (三)酒后上岗执法; (四)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罚款; (五)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 (六)违法扣留车辆、物品或者擅自使用扣留车辆、私分扣留物品; (七)从事与职权相关的经营活动; (八)包庇、袒护和纵容违法行为; (九)无法定依据执法或者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执法; (十)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