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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 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 3、全面推进规划效能监察,着力解决当前城乡规划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借城乡规划修编盲目扩大城镇规模。对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加强监督检查。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二)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工作任务: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的行为。对违反纪律的行为要依据党内法规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 三、抓好党风政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 工作任务:进一步纠正教育乱收费,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认真落实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加强对中小学征订教辅材料的管理和监督,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制度,严肃查处学校巧立名目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二)继续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工作任务:加大力度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格药品审评审批,强化医药价格监管,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认真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等问题,查处医药购销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发改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继续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工作任务: 1、继续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工作。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监察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2、继续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被拆迁人利益的问题。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切实抓好已出台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严格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程序,严肃查处不依法补偿、违规低价评估、滥用行政权力和行政强制手段野蛮拆迁等行为,切实维护好被拆迁居民的利益。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 3、继续纠正企业改制重组和关闭、破产中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规定不力,造成职工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问题。继续健全和完善企业改制重组和关闭、破产中职工安置等配套规章制度,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协办单位: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市国资局。 4、继续纠正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促进已出台的清欠办法和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恶意拖欠行为。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总工会。 5、严格执行中央有关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认真解决企业违法排污等破坏环境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 (四)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认真调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严肃处理,对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继续清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煤矿和其他热点矿藏开发的问题。通过监督检查,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改进工作。 牵头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 (五)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工作任务:围绕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加强监督检查,严肃纪律,保证各项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注意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加快研究和解决农村“乡村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防止增加农民负担。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协办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地税局、市政府法制局。 (六)继续抓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 工作任务:继续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清理整顿道路收费站(点),重点加强对已撤除站(点)落实情况和新建公路站(点)设置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防止反弹,进一步规范收费站(点)的设立和收费的审批。建立健全防范和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健全快速发现、处理问题的机制。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 (七)全面加强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建立巩固成果的长效机制。 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在政风行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认真总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实践经验,加强制度建设,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建立健全巩固成果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协办单位:市纪委、州政府纠风办。 (八)加强农村和城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任务: 1、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群众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奉公意识,真正做到办事要公、作风要实、用人要当、为政要廉,认真搞好五查五纠活动,解决少数基层党员干部作风粗暴、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对极少数形象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要及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纪委、市农业局。 2、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研究制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性意见。 牵头单位:市纪委。 协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 3、健全乡镇干部考核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强化村级组织民主监督。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纪委、市民政局。 4、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改进**工作,畅通**渠道,深入基层,主动了解群众诉求,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局。 协办单位:市纪委、市民政局。 (九)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工作任务:完善国有企业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反腐倡廉的组织协调,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作为重点,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强化对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投资决策、营销采购等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深入开展企业效能监察,促进企业改善管理,提高效益。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牵头单位:市经济委员会。 协办单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四、增强反腐倡廉教育针对性,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一)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工作任务: 1、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深入总结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把先进性教育成果融入反腐败教育,拓展教育的形式,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 2、认真学习先进典型,以焦裕禄、郑培民、牛玉儒、任长霞、赵家富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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