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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煤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二、要强化监管,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1、坚持以人为本,层层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煤矿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煤矿企业一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把确保煤矿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煤炭主管部门要按照湘政发[]4号文件规定,全面履行地方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国土资源、安监、工商、公安、电力等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国土资源部门作为第一责任部门,要负责牵头抓好非法煤矿整治,严防非法煤矿反弹,同时按照“谁发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对煤矿硐探项目的安全监管。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抓好非法煤矿关闭工作,其中产煤乡镇要继续推行乡镇干部挂牌监管制,安监站要按照《县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煤矿安全管理职责。各煤矿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煤矿负责人要切实担负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经常深入井下带班作业,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抓好投入到位。 2、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行政执法。县煤炭主管部门和产煤乡镇安监站、产煤村安全员要立足各自职权,齐抓共管,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及时查处各类安全隐患。要从我县煤矿实际出发,突出抓好“一通三防”、防治水和顶板管理,继续深入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杜绝瓦斯事故和透水事故。要强化行政执法,对无视政府安全监管、存在有重大隐患仍继续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煤矿,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罚款的坚决罚款,该关闭的坚决关闭。在安全问题上,处罚再怎么严厉都不为过分。各煤矿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坚持以风定产、瓦斯检查“三对口”、“一炮三检”、敲帮问顶及探放水等规程要求,严禁空班漏检。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按要求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要组织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方案实施整改。当前雨季来临,各矿要制定好防洪保井保安措施,加强顶板检查和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3、认真组织落实当前煤矿关闭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和县政府决定,我县第二批关闭矿井为花桥镇求路坪、学堂湾两个煤矿,县政府已于3月10日下发了关闭文件,《怀化日报》于3月11日进行了公告,前段工作还算比较平稳、顺利。按规定,对这两个煤矿的关闭工作必须在3月31日前按“六条标准”组织落实到位,即炸毁井筒、填封井口、拆走设备、拆毁线路、遣散人员、恢复地表,对此县煤炭局要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花桥镇政府参加,分工负责,共同实施完成。各煤矿要按照原来的会议议定,在月底前将补偿资金筹措给付到位,做到善始善终,确保社会稳定。 三、要优化服务,为煤矿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对于我县来说,煤炭产业虽然不是支柱产业,但仍属重要产业之列,它对县域经济、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对财政增长、扩大就业、农民增收的贡献,都是有目共睹的。以我县目前的发展要求,煤炭产业只能巩固,而不能放弃。当前乡镇煤矿正处在一个困难时期、阵痛时期,而且我县煤矿企业外来投资者多,有许多的问题和困难需要帮助排解。因此,各级各部门在加强安全监管的同时,要摒弃“重收费、轻服务”的观念做法,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想煤矿之所想,急煤矿之所急,解煤矿之所需,积极为煤矿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具体来说,第一,要搞好生产技术服务,促进煤矿合理开采、规模开采,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第二,要加强办证服务,规范办证程序,缩短办证时间,严禁索拿卡要;第三,要抓好火工品供应和供电服务;第四,要按照**工作和**工作责任制的要求,积极帮助调处矛盾纠纷,改善企业周边环境,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第五,不准搞乱摊派、乱收费。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苦事、难事,又是忠实实践“三个代表”、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好事。大家一定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按照上级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同心同德,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县煤炭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更高的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