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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当前和今后长期为之奋斗的一个重要目标。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f5cs.com文章-http://.f5cs.com找范文,到.f5cs.com]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 二、党风廉政建设要立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驾护航。 社会主义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纪检监察工作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要有更大提高,更加注重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切实依法执纪、依法办案。 (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加强思想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教育各行业和部门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管用、实用的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制度的落实;要加强监督工作,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增强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严肃执行纪律,惩治腐败,对思想教育无效、制度约束无效、监督制约无效者,必须严肃处理。 (二)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运用权力、履行职责、执法程序的监督检查,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执法监察,强化行政效能监察,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转变工作作风,规范从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逐步建成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真正实现办事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取信于民。 (四)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加大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力度。 (五)深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基层的损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六)紧密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把反腐倡廉作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 (七)建立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要健全民主集中制,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领域,逐步建立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要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具体措施。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的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八)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力度。要进一步规范健全责任追究的机关制度,把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列入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的内容,对落实责任制不力或不抓不管而又出问题的地方要进行严肃追究,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