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车配备使用情况自查汇报市纪委党风室: 遵照中共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严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纪律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号)精神,对我局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自查情况 (一)市粮食局现有3部公务车,严格按市车辆管理领导小组下达的编制数配备使用,没有超编制自行购置配备公务用车。 (二)没有超标准配备、装饰公务车。 (三)没有占用、借用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的车辆。 (四)没有将我局公务车辆借给其他单位(市委、政府组织活动统一调派除外)或个人使用。 (五)没有私驾私用公务车辆的情况。 二、整改努力方向 (一)在更新公务车时,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车辆排量、车型、节能减排、费用标准等,做到不违规配备公务车。 (二)在公务车更新购买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报市政府采购部门批准。 (三)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各项规定,把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内容全面抓好落实。 (四)加强公务车日常使用管理,完善公务车派车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公务车保险、维修定点制度,健全公务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努力降低公务车运行成本。 (五)坚持公务车在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以外,公务车统一停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