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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乡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的调查思考 关于县乡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的调查思考 四是精神状态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官多兵少矛盾突出。出现了严重的“官”、“兵”结构倒置现象。目前,在县一层次的公务员中,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占%,在乡一层次的名公务员中,科员及以下只占.%。在许多县直单位甚至已经出现了班子成员比一般公务员多几倍的现象。骨干力量过度流失。近年来,县乡两级公务员队伍中的优秀者或辞职下海、或通过公开选拔上调到上级机关工作的数量越来越大,某县直部门一年内甚至连续有三个办公室主任调往市级单位工作,对基层工作形成较大影响。能力资源浪费严重。目前各地规定的县乡领导干部公务员的退出年龄为岁至岁。各地县乡公务员普遍认为按照县乡干部成长规律,在岁至岁前得不到提拔重用,就没有了奔头,思想也随之松懈。这些或隐性或显性的年龄杠杆,导致能力资源的极大浪费。 县乡公务员能力建设,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根据县乡公务员在新时期承担的职责,加强县乡公务员能力建设,必须突出政治性、体现时代性、注重层次性、把握整体性、坚持联动性,以健全制度和创新机制为保证,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促使县乡公务员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 、建立健全选用激励机制,增强能力导向。一要建立严格的公务员招录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机关工作的实际需要,从社会上招考录用急需的各类合格人才,在源头上确保公务员的高素质。二是建立定期转岗的流动机制。要加强县乡公务员转岗交流工作。以岗位的变化带动公务员求学的积极性,提升公务员的全面素质,使机关内部保持一种有序的活力。三要进一步健全竞争择优的选用机制。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工作力度。四要疏通公务员″下″的渠道,健全公务员汰劣机制。 、切实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促进能力提升。要建立鼓励学习机制和强迫学习机制。引导县乡公务员把学习当作一种神圣责任,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当作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实际工作能力的现实需要,当作带领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事业的迫切要求,提升学习的自觉性。要采取到知识的前沿去充电、到改革开放的前沿去取经、到实践的前沿去熏陶等有效方式和途径,组织县乡公务员学习知识,做到“博”与“专”相结合,求知与修身共进步,使结识结构更加合理。在鼓励县乡公务员自学的同时,要规定公务员学习内容和时间,加强跟踪考核,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长期在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安排其下基层锻炼、对有基层工作经验,但缺乏在综合部门工作经验的公务员,安排到上一级机关锻炼,对长期从事单一工作的公务员进行轮岗锻炼。特别是要通过选派公务员到矛盾多、困难大、条件差的地方去工作,进行″考验型″锻炼,提高其组织领导和应变能力。 、改革完善薪酬增长机制,强化能力激励。要逐步探索建立与绩效挂钩的薪酬机制,改革和完善现行分配制度,强调县乡公务员内部工作绩效的不同,同职级不同岗位间工作难度、责任的差别等,将工作量的大小、工作难度的高低、工作质量的优劣等因素引入收益分配。在如今工资标准不易改变的条件下,实行奖金与绩效挂钩,通过奖金这个可变杠杆来调节分配机制,实行多劳多得,奖勤罚懒。 、探索完善考核考评制度,加强能力考核。首先,要构建能力考核评价体系。主要包括基本能力、岗位能力和绩效能力等三个方面。第二,要制定能力评价标准。按照基本能力、岗位能力和绩效能力三个层次,分别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确定具体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要考虑县乡公务员能力建设的相关因素,如公众对县乡公务员能力的认知和认同程度、能力建设的效率与成本、实际工作效果。通过切实科学有效的制度建设,塑造和提高县乡公务员的能力。第三,要建立能力评定机制。在继续运用和完善传统的公务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方法的同时,借鉴现代管理学、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建立科学有效的能力考核评价和认定工作机制,促进公务员能力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