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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实施计划 围绕文明城区创建的总体要求,完善创建文明城区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丰富创建的内容和形式,强化对创建工作的总体协调、督促和考核。着重做好以下创建工作: 3、积极推进道德建设,形成良好社会风尚。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宣传普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倡导新时期常州市民精神,深化学习型城区创建工作和现代市民终身教育,办好基层党校和新市民学校。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以诚实守信为重点的道德实践活动。从细微之处入手,强化市民基本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共意识,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 4、综合整治城区环境,树立和谐新北形象。全面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实施“和谐新北”工程。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各项重要指标超市平均水平。加大城市管理工作力度,加强市容环卫、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积极实施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整顿交通秩序,创建文明建筑工地,创造卫生整洁、舒适优美的城区生活和人居环境。维护良好社会治安,保持和谐社会秩序。继续深化“四进社区”和“三下乡”活动,整合资源,完善社区卫生基础设施。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确保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加强务工经商人员,以及流动人口的教育和管理。完善矛盾处理机制、预警机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5、协调各方积极参与,共同创建文明城区。相关单位和居民共同参与文明城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机制,形成“党政领导负责、各行各业支持、广大市民参与”的创建合力。要以文明城区创建为契机,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发展,使创建过程成为为群众多办好事、实事,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成为不断提高城区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的过程,成为推进实现新北区跨越式发展的助推器。 二、细化落实 第一阶段:宣传再发动(12月至6月)。召开全区文明创建会议,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步创建活动作出具体部署。各相关单位按区文明委创建文明城区的工作意见,加强领导,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和要求。新闻媒体紧密配合,利用《高新区报》专题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各有关单位在指定位置或单位内外设立宣传牌、宣传栏,悬挂标语口号。在全区上下再次营造全民支持、共同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