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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 为推进我县机构改革进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乡镇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四)完善用人机制,加强人员管理。 引入竞争机制,乡镇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打破原有身份限制,按照对口适用、人尽其才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到各个中心及驻村指导员岗位上,富余落聘人员参加离岗学习培训或予以分流。 聘任期间人员原有编制性质、人事关系保持不变,不影响其职称评聘、工资晋升等,对竞争上岗的人员严格实行聘任制,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加强监督、考核。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 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事关每个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以及社会稳定,因此,各级部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工作。 (一)建立工作机构。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要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及组织实施。一是成立由县委书记(或县长)任组长,副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泰顺县机关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实施;二是县主管部门以及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并指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机构的组建要在 月 日之前完成。 (二)制定方案 1、各乡镇会同县有关部门充分协商后,提出乡镇机构设置、定编定岗申报方案,于 月 日之前上报县机关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2、各乡镇根据批复的方案设置机构及岗位,并将设置方案于 月 日之前报县机关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各乡镇与县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既要认真做好各中心的定岗定人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又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深入细致地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并按照“无情分流、有情操作”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确保稳定。 1、各乡镇分别对内设中心各个岗位设定条件,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聘任有关人员; 2、由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汇总各乡镇内设中心空缺岗位,由超编乡镇落聘待岗人员参加竞聘,入围人员由缺编乡镇择优聘任; 3、其余落聘待岗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若干意见》(泰委办〔〕 号)等文件规定参加离岗学习培训或予以分流。 4、乡镇内设各中心定岗定人工作要求在 月 日之前完成。 (四)严肃纪律。在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实施工作完成之前,要冻结乡镇事业人员的录用、调动,严禁突击提职、突击评聘职称。要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严禁隐瞒、侵占、私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以切实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