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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二十八筠州圣祖殿诗》 高安在南,分自豫章。

高安在南,分自豫章。

意思:高安在南,分别从豫章出发。

出自作者[宋]苏辙的《奉使契丹二十八首其二十八筠州圣祖殿诗》

全文赏析

这首诗《高安在南,分自豫章。重山复江,鱼鸟之乡。俗野不文,吏亦怠荒。礼失不知,习为旧常。》是一首描绘高安风土人情的诗。高安位于南方,是从豫章分出来的。这里山水重重,是鱼鸟的故乡。然而,这个地方的民风较为粗野,不尚文饰,官吏也显得懒散荒废。礼仪的丧失已经到了人们都不知道的程度,而这种习惯已经成为当地的老规矩。 这首诗通过描绘高安的自然环境和风土人情,表达了诗人对高安的深刻了解和同情。同时,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一些问题,如官吏怠惰、礼仪失传等,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 在艺术表现上,这首诗语言简练,通过寥寥几笔就勾勒出高安的基本风貌。同时,诗人运用白描手法,没有过多的修饰和渲染,使得画面更加真实和质朴。 总的来说,这首诗是一首描绘风土人情的佳作,具有一定的文学价值和艺术价值。

相关句子

诗句原文
高安在南,分自豫章。
重山复江,鱼鸟之乡。
俗野不文,吏亦怠荒。
礼失不知,习为旧常。
作者介绍 苏辙简介
苏辙(1039年3月18日—1112年10月25日),字子由,一字同叔,晚号颍滨遗老,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北宋文学家、诗人、宰相,“唐宋八大家”之一。

嘉祐二年(1057年),苏辙登进士第,初授试秘书省校书郎、商州军事推官。宋神宗时,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留守推官。此后随张方平、文彦博等人历职地方。宋哲宗即位后,获召入朝,历官右司谏、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等职。因上书劝阻起用李清臣而忤逆哲宗,落职知汝州。此后连贬数处。蔡京掌权时,再降朝请大夫,遂以太中大夫致仕,筑室于许州。

政和二年(1112年),苏辙去世,年七十四,追复端明殿学士、宣奉大夫。宋高宗时累赠太师、魏国公,宋孝宗时追谥“文定”。

苏辙与父亲苏洵、兄长苏轼齐名,合称“三苏”。生平学问深受其父兄影响,以散文著称,擅长政论和史论,苏轼称其散文“汪洋澹泊,有一唱三叹之声,而其秀杰之气终不可没”。其诗力图追步苏轼,风格淳朴无华,文采少逊。苏辙亦善书,其书法潇洒自如,工整有序。著有《诗传》、《春秋传》、《栾城集》等行于世。

关键词解释

  • 豫章

    读音:yù zhāng

    繁体字:豫章

    英语:Yuzhang

    意思:
     1.亦作“豫樟”。木名。枕木与樟木的并称。
      ▶《左传•哀公十六年》:“子期曰:‘昔者吾以力事君,不可以弗终。抉豫章

  • 高安

    读音:gāo ān

    繁体字:高安

    意思:
     1.谓居于高位而安泰。
      ▶《管子•版法》:“修长在乎任贤,高安在乎同利。”
      ▶尹知章注:“与下同利,则高位安。”
     
     2.指汉哀帝时高安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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