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分类
作者
诗文热榜
课本古诗
词牌名
合称
古籍
首页
《王维吴道子画》
丁宁勿相违,幸使二子齿。
丁宁勿相违,幸使二子齿。
意思:
叮嘱不要相违,希望让两个儿子牙齿。
出自作者[宋]苏辙的《王维吴道子画》
全文赏析
在普门及开元寺。
相关句子
丁宁勿相违,幸使二子齿。
--
出自《和子瞻凤翔八观八首其三王维吴道子画》作者:[宋]苏辙
主人似二子,二子似主人。
--
出自《寄题太和丞公沈君公馆亭台四咏·真清亭》作者:[宋]杨万里
吾琴不以与二子,二子不过衰季愁叹而悲吟。
--
出自《鼓琴行送许深父同知被诏赴阙》作者:[宋]陈傅良
惟斯二子。
--
出自《步出夏门行》作者:[魏晋]曹叡
二子遗迹今
--
出自《王维吴道子画》作者:[宋]苏辙
二子遗迹今
--
出自《和子瞻凤翔八观八首其三王维吴道子画》作者:[宋]苏辙
”丁宁复丁宁:“幸勿杂然否。
--
出自《纪事》作者:[清]黄遵宪
别语寄丁宁。
--
出自《小重山·月下潮生红蓼汀》作者:[宋]汪藻
东君着意丁宁。
--
出自《清平乐·瀛洲春酒》作者:[宋]吴则礼
西邻姊妹丁宁。
--
出自《清平乐·春寒雨妥》作者:[宋]朱敦儒
莺燕丁宁。
--
出自《行香子 三山作》作者:[宋]辛弃疾
丁宁语儿子。
--
出自《过邻家》作者:[宋]陆游
东君着意丁宁。
--
出自《清平乐·瀛洲春酒》作者:[宋]毛滂
丁宁去后。
--
出自《减字木兰花·遇如不遇》作者:[宋]郭应祥
西风如有意,意信勿相忘。
--
出自《送何万下第归蜀二首》作者:[宋]司马光
相思勿相怨,自古多别离。
--
出自《门有车马客》作者:[宋]王炎
此君勿相留,我欲坐相忘。
--
出自《蒲团》作者:[宋]冯时行
迨天之未雨,与汝勿相失。
--
出自《班班林间鸠寄内》作者:[宋]欧阳修
因击鲁勾践,争博勿相欺。
--
出自《少年行其一》作者:[唐]李白
遗言於斯葬,存没勿相舍。
--
出自《蔡州任氏阅世堂》作者:[宋]苏辙
昊天归德报,不使二毛侵。
--
出自《高宗皇帝挽祠三首》作者:[宋]韩彦质
老来词赋懒,从使二毛侵。
--
出自《夏日十二首》作者:[宋]张耒
爱花从使二毛侵,叹赏孤高与靓深。
--
出自《冬至前月赴季父梅花之集与韩蒲向宪唐干诸人》作者:[宋]胡寅
坐使二公乡思动,放杯西望欲挥鞭。
--
出自《广陵五题其三次韵子由题蜀井》作者:[宋]秦观
吾子齿尚少,加勤无自轻。
--
出自《勉刘申》作者:[宋]欧阳修
吾才已愧君,子齿又先我。
--
出自《依韵和圣俞见寄》作者:[宋]欧阳修
只是石眼泉,聊慰行子齿。
--
出自《过林口市》作者:[宋]董嗣杲
子齿始半我,用志超我先。
--
出自《次韵臧秀才读苏集》作者:[宋]陈造
诗句原文
吾观天地间,万事同一理。
扁也工斫轮,乃知读文字。
我非画中师,偶亦识画旨。
勇怯不必同,要以各善耳。
壮马脱衔放平陆,步骤风雨百夫靡。
美人婉娩守闲独,不出庭户修容止。
女能嫣然笑倾国,马能一踧致千里。
优柔自好勇自强,各自胜绝无彼此。
谁言王摩诘,乃过吴道子。
试谓道子来置女,所挟従软美。
道子掉头不肯应,刚杰我已足。
自恃雄奔不失驰,精妙实无比。
老僧寂灭生虚微,侍女闲洁非复婢。
丁宁勿相违,幸使二子齿。
二子遗迹今
作者介绍
苏辙简介
苏辙(1039年3月18日—1112年10月25日),字子由,一字同叔,晚号颍滨遗老,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北宋文学家、诗人、宰相,“唐宋八大家”之一。
嘉祐二年(1057年),苏辙登进士第,初授试秘书省校书郎、商州军事推官。宋神宗时,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留守推官。此后随张方平、文彦博等人历职地方。宋哲宗即位后,获召入朝,历官右司谏、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等职。因上书劝阻起用李清臣而忤逆哲宗,落职知汝州。此后连贬数处。蔡京掌权时,再降朝请大夫,遂以太中大夫致仕,筑室于许州。
政和二年(1112年),苏辙去世,年七十四,追复端明殿学士、宣奉大夫。宋高宗时累赠太师、魏国公,宋孝宗时追谥“文定”。
苏辙与父亲苏洵、兄长苏轼齐名,合称“三苏”。生平学问深受其父兄影响,以散文著称,擅长政论和史论,苏轼称其散文“汪洋澹泊,有一唱三叹之声,而其秀杰之气终不可没”。其诗力图追步苏轼,风格淳朴无华,文采少逊。苏辙亦善书,其书法潇洒自如,工整有序。著有《诗传》、《春秋传》、《栾城集》等行于世。
关键词解释
丁宁
读音:
dīng níng
繁体字:
丁寧
英语:
Dingning
意思:
(丁宁,丁宁)
1.古代乐器名。即钲,似钟而小。
▶《国语•吴语》:“昧明,王乃秉枹,亲就鸣钟鼓。丁宁
丁宁详解
名句
|
成语
|
杂谈
|
词典
|
字典
|
拼音
|
谜语
|
拆字
|
造句
|
诗词上一句
|
诗词下一句
|
名字赏析
|
人物
|
其他
|
今日天气诗词
|
热门搜索
Copyright ©
湘ICP备170142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