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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郡斋水阁闲书·偶书》 物须以信相感,事忌于心有为。

物须以信相感,事忌于心有为。

意思:物必须以信相互感应,事忌恨在心有任。

出自作者[宋]文同的《郡斋水阁闲书·偶书》

全文赏析

这首诗《犊去食苗莫间,鸟来攫肉休知。物须以信相感,事忌于心有为》是一首富有哲理的诗,它通过描述自然现象,表达了作者对于诚信和谨慎行事的重要性的理解。 首先,诗中描述了犊去吃苗,鸟儿来抓肉的情况。这里的犊和鸟儿都是自然界中的生物,而苗和肉则是人类种植和饲养的产物。作者通过这种生动的描绘,提醒人们要尊重自然规律,不要随意破坏生态环境,同时也不要过于贪婪,要适度地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 接着,诗中引用了“物须以信相感”这句话,强调了诚信的重要性。这里的“信”可以理解为诚实、守信、信任等含义。作者认为,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都应该以诚信相待,这样才能建立起真正的信任关系。如果失去了诚信,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会变得疏远,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也会变得紧张。 最后,“事忌于心有为”这句话则提醒人们要谨慎行事。作者认为,做事情应该遵循客观规律,不要过于自信或者盲目行动。如果过于自信或者盲目行动,往往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因此,作者强调了谨慎行事的重要性,提醒人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要被一时的冲动所驱使。 总的来说,这首诗通过生动的描绘和深刻的哲理,表达了作者对于诚信和谨慎行事的重要性的理解。它提醒人们要尊重自然规律,保持诚信和谨慎,这样才能建立起真正的信任关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相关句子

诗句原文
犊去食苗莫间,鸟来攫肉休知。
物须以信相感,事忌于心有为。
作者介绍 文同简介
文同(1018~1079年),字与可,号笑笑居士、笑笑先生,人称石室先生。北宋梓州梓潼郡永泰县(今属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人。著名画家、诗人。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年)进士,迁太常博士、集贤校理,历官邛州、大邑、陵州、洋州(今陕西洋县)等知州或知县。元丰初年,文同赴湖州(今浙江吴兴)就任,世人称文湖州。元丰二年(1079)正月二十日,文同在陈州(今河南省淮阳县)病逝,未到任而卒,享年61岁。他与苏轼是表兄弟,以学名世,擅诗文书画,深为文彦博、司马光等人赞许,尤受其从表弟苏轼敬重。

关键词解释

  • 有为

    读音:yǒu wéi

    繁体字:有為

    短语:大器晚成 鹏程万里 大有作为 后生可畏

    英语:yu-wei

    意思:(有为,有为)
    I

     1.有作为。

  • 相感

    读音:xiāng gǎn

    繁体字:相感

    意思:相互感应。
      ▶《易•繫辞下》:“往者屈也,来者信也,屈信相感而利生焉。”
      ▶《楚辞•九章•悲回风》:“声有隐而相感兮,物有纯而不可为。”
      ▶《汉书•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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