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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孤愤吟十三首》 毋令十载编摩苦,竟与家书共厄秦。

毋令十载编摩苦,竟与家书共厄秦。

意思:不要让十年编写质量,最后与家中共同在秦国。

出自作者[宋]高斯得的《孤愤吟十三首》

全文赏析

《孤愤吟十三首》是南宋诗人高斯得的组诗作品,共十三首。这组诗创作于宋亡后,多抒发作者的亡国之痛和忧愤之情。全诗感情强烈,直抒胸臆,语言质朴自然,不事雕琢,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例如,在第一首中,高斯得写道:“难磨只履西归去,空踏长虹下碧虚。” 这句话表达了他对故国的怀念和对现实的无奈。他希望能够回到故乡,但现实却让他无法实现这个愿望。这种无奈和失落感深深地打动了读者。 在第二首中,高斯得写道:“我自甘心欲背时,舟行一任逆风吹。” 这句话表达了他对命运的抗争和对自由的追求。他不屈服于命运的安排,而是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理想。这种精神鼓舞着读者去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挑战。 总之,《孤愤吟十三首》这组诗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和思想深度。它不仅展现了高斯得深厚的文学功底和独特的艺术风格,也传达了他坚定的信念和崇高的理想。它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部不可多得的杰作。

相关句子

诗句原文
阜录新书幸已成,名山藏去复传人。
毋令十载编摩苦,竟与家书共厄秦。

关键词解释

  • 家书

    读音:jiā shū

    繁体字:家書

    英语:a letter from home

    意思:(家书,家书)

     1.家中所保存的书籍。
      ▶《书序》:“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

  • 编摩

    读音:biān mó

    繁体字:編摩

    意思:(编摩,编摩)
    犹编集。
      ▶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十一:“陆象山云:‘……每与同官悉意论驳,朝廷清明,常得寝罢。编摩之事,稽考之勤,顾何足以当大官之膳,或庶几者,仅此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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