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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促促为物役》 所求亦云几,脱粟与藜羹。

所求亦云几,脱粟与藜羹。

意思:所求也说几,糙米和藜羹。

出自作者[宋]曾巩的《促促为物役》

全文赏析

这首诗描绘了一个为物质和世俗所迫,感到束缚和无法自由生活的人。他感叹自己已经渐渐老去,但却没有一份属于自己的耕田和生活。他所追求的也只是简单的食物和生活,没有任何奢华和奢侈。 整首诗透露出一种对生活的无奈和对自由的渴望。诗人通过描绘主人公的内心感受,表现了他对世俗的厌恶和对自由生活的向往。同时,诗中也表达了对人生的深刻思考和反思,让人们更加珍惜自己的生活和自由。 在诗歌的艺术表现上,诗人运用了简练而生动的语言,以及形象的比喻和描绘,使诗歌更具感染力和可读性。整首诗的氛围沉重而感人,让人们深刻感受到人生的无常和珍贵。

相关句子

诗句原文
促促为物役,区区迫世情。
但嗟束缚急,未觉章绶荣。
奈此两鬓白,顾无一廛耕。
所求亦云几,脱粟与藜羹。
作者介绍 曾巩简介
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字子固,汉族,建昌军南丰(今江西省南丰县)人,后居临川,北宋文学家、史学家、政治家。

曾巩出身儒学世家,祖父曾致尧、父亲曾易占皆为北宋名臣。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超群,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年十二即能为文。嘉祐二年(1057),进士及第,任太平州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通判。熙宁五年(1072)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沧州等知州。元丰四年(1081),以史学才能被委任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六年(1083),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追谥为“文定”。

曾巩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与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并称“南丰七曾”。曾巩文学成就突出,其文“古雅、平正、冲和”,位列唐宋八大家,世称“南丰先生”。

关键词解释

  • 藜羹

    读音:lí gēng

    繁体字:藜羹

    意思:用藜菜作的羹。泛指粗劣的食物。
      ▶《庄子•让王》:“孔子穷于陈·蔡之间,七日不火食,藜羹不糁。”
      ▶成玄英疏:“藜菜之羹,不加米糁。”
      ▶晋·陶潜《咏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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