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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哭{匠斤换赣}十五章》 汝父诚有罪,汝母孝且慈。

汝父诚有罪,汝母孝且慈。

意思:你的父亲确实有罪,你的母亲孝慈祥。

出自作者[宋]辛弃疾的《哭{匠斤换赣}十五章》

全文赏析

这首诗是一首描绘家庭悲剧的短诗,通过对一个孩子的描述,表达了对父母之爱的赞美和对不忠行为的谴责。 首句“汝父诚有罪,汝母孝且慈”直接点明主题,通过描述孩子的母亲孝顺且慈爱,与父亲的罪行形成鲜明对比,表达了对不忠行为的谴责。 “独不为母计,仓皇去何之”是诗的精髓,通过孩子的视角,描绘了母亲为了家庭而默默付出,而父亲却背负罪行,孩子却不知所措的情景。这句诗表达了对母亲的敬爱和对父亲罪行的痛心疾首。 整首诗以简洁明快的语言,生动地描绘了一个家庭悲剧的场景,通过对孩子的描绘,表达了对父母之爱的赞美和对不忠行为的谴责。同时,也提醒人们要珍惜家庭,珍视亲情,不要让不忠行为破坏家庭的和谐。 总的来说,这首诗是一首富有情感和深意的诗,通过描绘家庭悲剧,表达了对父母之爱的赞美和对不忠行为的谴责,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和启示性。

相关句子

诗句原文
汝父诚有罪,汝母孝且慈。
独不为母计,仓皇去何之。
作者介绍 辛弃疾简介
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济南市历城区遥墙镇四凤闸村)人。南宋豪放派词人、将领,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

辛弃疾生于金国,少年抗金归宋,曾任江西安抚使、福建安抚使等职。著有《美芹十论》、《九议》,条陈战守之策。由于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山居。开禧北伐前后,相继被起用为绍兴知府、镇江知府、枢密都承旨等职。开禧三年(1207年),辛弃疾病逝,年六十八。后赠少师,谥号“忠敏”。

辛弃疾一生以恢复为志,以功业自许,却命运多舛、备受排挤、壮志难酬。但他恢复中原的爱国信念始终没有动摇,而是把满腔激情和对国家兴亡、民族命运的关切、忧虑,全部寄寓于词作之中。其词艺术风格多样,以豪放为主,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其词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典故入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现存词六百多首,有词集《稼轩长短句》等传世。

关键词解释

  • 有罪

    读音:yǒu zuì

    繁体字:有罪

    意思:
     1.有犯法的行为。亦指有犯法行为的人。
      ▶《书•皋陶谟》:“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
      ▶《国语•晋语七》:“臣闻绛之志,有事不避难,有罪不避刑,其将来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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