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诗经》反映了什么《诗经》的思想内容十分丰富,它反映了西周到春秋末期社会生活的方方 面面,尽情抒发了人民的喜怒哀乐,堪称周代社会的一面镜子。 “饥者歌其 食,劳者歌其事”,“男女相与咏歌,各言其情”。《诗》三百篇皆缘情而发, 形成朴素、自然反映现实的风格。 在表现手法上多用赋、比、兴。所谓 “赋”,就是铺叙直言,采用直接叙述描写的手法。 “比”就是以具体形象比较 熟悉易于理解的事物来打比喻。“兴”就是起兴,借助其它事物来作诗歌的发 端,用来引起所歌咏的内容。 这种表现手法不仅成为中国古代诗歌中最具民 族特色的表现手法,也成了中国诗歌的传统表现手法。《诗经》无论体裁、表 现手法、语言还是内容方面都对中国文学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 2.关于《诗经》“赋比兴”的观念在早在春秋时代就有,不断积累,先由《周礼·春官·大师》总结:“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 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1]汉代《毛诗序》的作者,根据《周礼》的说法提出了“诗之六义”说:“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 [2]很明显,风、雅、颂是属于《诗经》的文体分类,赋、比、兴是指什么,则没有说明。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说:“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意思是前者是诗的作法,后者是诗的体裁。 一般说,赋、比,都比较清楚,兴就有疑问,后人的解释分歧很多。至今也没有定论。 刘勰所谓“风通而赋同”,即风雅颂相通,赋则作为诗的一般表现手法,“通正变,兼美刺”,也是相同的,这些都比较好理解,惟独比和兴问题,历代解释很多。概括起来大体上有三种解释的方法,即政治的解说、语言的解说和文学的解说。 一、三种不同角度的解说 政治的解说。如汉代的“比刺兴美”说。 这是汉儒的经学的解释。郑玄注《周礼》“六诗”说:“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 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而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 [3]这种说法是以汉代的社会文化中的美刺论生硬地来解释比兴,与文学艺术离开得比较远,与文学创作没有多大关系。《毛传》、《郑笺》中对于《诗经》的解释,常常在抒情的诗歌中,离开诗歌所表达的情感和所描绘的形象去寻求有关君臣父子的“微言大义”,例如把爱情诗《关雎》说成表现“后妃说乐君子之德”等,就和这种对于“赋、比、兴”的牵强附会的理解,有着直接关系。 唐代孔颖达就不同意郑玄把“比兴”分属“美刺”的说法,指出: “其实美刺俱有比兴者也。”(《毛诗正义》)并非比一定与“刺”相连,兴一定与“美”相连。 这种经学家的政治解释方法,在中国古代仍有不小影响。连刘勰也不能不受其影响,如“比兴”篇中说:“关雎有别,故后妃方德;尸鸠贞一,故夫人象义。” 意思是关雎雌雄有别,用以比喻后妃的美德,布谷鸟专一,所以诗人用来比喻夫人的专一用心。这种读诗的方法承继的是郑玄的政治解释方法。 这种方法特点是用政治遮蔽艺术,用意识形态曲解诗义,离开了诗歌的常识,是不可取的。 语言的解说。 朱熹的解说可作为代表。朱熹在《诗集传》说:“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言之辞。 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 [4]赞成此说的人最多。在朱熹的解说中,强调比兴是一种修辞手段,一种语言技巧。 这种解说与郑玄的政治教化说大异其趣,无疑把解说推进了一步。从单纯的训诂的角度看,不能说没有道理。 但作为一种语言解说,用之于非文学著作中是可以的,但用之于文学作品似乎就还隔着一层。因为诗歌的语言是情感的语言,离开情感,单纯从文字训诂的角度,很难把属于情感世界的诗歌解说清楚。 实际上,对于这种解说,连朱熹本人有时也是怀疑的。(详下) 文学的解说。 最值得重视的解说。具体代表性的有四人,即刘勰的“比显兴隐”说,钟嵘的“文已尽意有余”说,宋人李仲蒙的“叙物索物触物”说。 近人徐复观的现代解说。这里先简单介绍钟嵘、李仲蒙的说法,然后再回过来重点阐述刘勰的说法以及徐复观的观点。 钟嵘在《诗品序》中说:“故诗有三义,一曰兴,二曰比,三曰赋,文有尽意有余,兴也;因物喻志,比也,直书其事,寓言写物,赋也。宏斯三义,酌而用之。 干之以风力,润之以丹采,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是诗之至也。”在钟嵘看来,三者都是文学的方法。 因为运用赋比兴都要“干之以风力,润之者丹采”,最终目的都是要使“味之者无极,闻之者动心。”其中,对兴的又以“文有尽意有余”来解说,这就把“兴”的含蓄蕴藉的文学功能说得比较清楚。 这种看似“与训诂乖殊”(黄侃《文心雕龙札记》)的解说,“说得不明不白”(黎锦熙《修辞学·比兴篇》)的解说。恰恰揭示了“兴”的文学功能,是十分有意义的。 钟嵘对“兴”的这种解说影响很大,唐代以来的诗学实际上是沿着“文有尽而意有余”的旨意往前推进。 宋人李仲蒙的解说也很有意义,他说:“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物尽者也;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者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者也。” [5]李仲蒙分别从“叙物”、“索物”、“触物”的角度来解释“赋、比、兴”。在他看来,作为赋的“叙物”不仅仅是 “铺陈其事”,还必须与“言情”相结合,就是说作者要把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又要把客观的物象描写得真切生动。 这就比传统的解释进了一大步,更加符合创作中对于“赋”的 要求。唐代许多诗人用“赋”,的确都表现了这样的特点,如杜甫的《北征》、《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三吏三别”,白居易的《长恨歌》与《琵琶行》,主要是用“赋”,却也十分尽情。 作为“比”的“索物”,即索取和选择物象以寄托感情,不完全是一个运用比喻手法问题,作者还必须在比喻中表达作者真挚的感情。唐代许多诗歌中的比喻,如李白《春思》:“燕草如碧丝,秦桑低绿枝……”,这。 3.诗经周南葛潭意思葛覃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莫莫。是刈是濩,为絺为绤,服之无斁。 言告师氏,言告言归。薄污我私,薄浣我衣。害浣害否,归宁父母。 白话译文 葛草长得长又长,漫山遍谷都有它,藤叶茂密又繁盛。黄鹂上下在飞翔,飞落栖息灌木上,鸣叫婉转声清丽。 葛草长得长又长,漫山遍谷都有它,藤叶茂密又繁盛。割藤蒸煮织麻忙,织细布啊织粗布,做衣穿着不厌弃。 告诉管家心理话,说我心想回娘家。快把内衣洗干净。洗和不洗分清楚,回娘家去看父母 4.生民 大明 黄矣 清庙 那一首不是 诗经 中保存的周民族史诗自己看看啦! 《诗经》概貌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期(公元前十一世纪)至春秋中叶(公元前六世纪)约五百余年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小雅》中另有六篇“笙诗”,有目无辞,不计在内),最初称《诗》,汉代儒者奉为经典,乃称《诗经》。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包括《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王风》、《郑风》、《齐风》、《魏风》、《唐风》、《秦风》、《陈风》、《桧风》、《曹风》、《豳风》,共十五《国风》,诗一百六十篇;《雅》包括《大雅》三十一篇,《小雅》七十四篇;《颂》包括《周颂》三十一篇,《商颂》五篇,《鲁颂》四篇。 这些诗篇,就其原来性质而言,是歌曲的歌词。《墨子·公孟》说:“颂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 意谓《诗》三百余篇,均可诵咏、用乐器演奏、歌唱、伴舞。《史记·孔子世家》又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 这些说法虽或尚可探究,但《诗经》在古代与音乐和舞蹈关系密切,是无疑的。《风》、《雅》、《颂》三部分的划分,就是依据音乐的不同。 《风》是相对于“王畿”--周王朝直接统治地区--而言的、带有地方色彩的音乐,十五《国风》就是十五个地方的土风歌谣。其地域,除《周南》、《召南》产生于江、汉、汝水一带外,均产生于从陕西到山东的黄河流域。 雅是“王畿”之乐,这个地区周人称之为“夏”,“雅”和“夏”古代通用。雅又有“正”的意思,当时把王畿之乐看作是正声--典范的音乐。 《大雅》、《小雅》之分,众说不同,大约其音乐特点和应用场合都有些区别。《颂》是专门用于宗庙祭祀的音乐。 《毛诗序》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这是颂的含义和用途。 王国维说:“颂之声较风、雅为缓。”(《说周颂》)这是其音乐的特点。 《诗经》的作者成分很复杂,产生的地域也很广。除了周王朝乐官制作的乐歌,公卿、列士进献的乐歌,还有许多原来流传于民间的歌谣。 这些民间歌谣是如何集中到朝廷来的,则有不同说法。汉代某些学者认为,周王朝派有专门的采诗人,到民间搜集歌谣,以了解政治和风俗的盛衰利弊;又有一种说法:这些民歌是由各国乐师搜集的。 乐师是掌管音乐的官员和专家,他们以唱诗作曲为职业,搜集歌谣是为了丰富他们的唱词和乐调。诸侯之乐献给天子,这些民间歌谣便汇集到朝廷里了。 这些说法,都有一定道理。 各个时代从各个地区搜集来的乐歌,一般认为是保存在周王室的乐官--太师那里的。 他们显然对那些面貌互异的作品进行过加工整理,有所淘汰,有所修改。所以现存的《诗经》,语言形式基本上都是四言体,韵部系统和用韵规律大体一致,而且有些套句出现在异时异地的作品中(如“彼其之子”、“王事靡盬”等)。 古代交通不便,语言互异,各时代、各地区的歌谣,倘非经过加工整理,不可能出现上述情况。可以认为,由官方制作乐歌,并搜集和整理民间乐歌,是周王朝的文化事业之一,在《诗经》时代是不断进行着的。 《史记·孔子世家》说,诗原来有三千多篇,经过孔子的删选,成为后世所见的三百余篇的定本。这一记载遭到普遍的怀疑。 一则先秦文献所引用的诗句,大体都在现存《诗经》的范围内,这以外的所谓“逸诗”,数量极少,如果孔子以前还有三千多首诗,照理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再则在《论语》中,孔子已经反复提到“《诗》三百”(《为政》、《子路)等篇),证明孔子所见到的《诗》,已经是三百余篇的本子,同现在见到的样子差不多。要之,《诗经》的编定,当在孔子出生以前,约公元前六世纪左右。 只是孔子确实也对《诗经》下过很大功夫。《论语》记孔子说:“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前面引《史记》的文字,也说了同样的意思。这表明,在孔子的时代,《诗经》的音乐已发生散失错乱的现象,孔子对此作了改定工作,使之合于古乐的原状。 他还用《诗经》教育学生,经常同他们讨论关于《诗经》的问题,并加以演奏歌舞(见《论语》和《墨子·非儒》)。这些,对《诗经》的流传都起了重要作用。 《诗经》中的乐歌,原来的主要用途,一是作为各种典礼仪的一部分,二是娱乐,三是表达对于社会和政治问题的看法。但到后来,《诗经》成了贵族教育中普遍使用的文化教材,学习《诗经》成了贵族人士必需的文化素养。 这种教育一方面具有美化语言的作用,特别在外交场合,常常需要摘引《诗经》中的诗句,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这叫“赋《诗》言志”,其具体情况在《左传》中多有记载。 《论语》记孔子的话说:“不学《诗》,无以言。”“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可以看出学习《诗经》对于上层人士以及准备进入上层社会的人士,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 另一方面,《诗经》的教育也具有政治、道德意义。《礼记·经解》引用孔子的话说,经过“诗教”,可以导致人“温柔敦厚”。 《论语》记载孔子的话,也说学了《诗》可以“远之事君,迩之事父”,即学到事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