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宋朝科举制度对宋朝的影响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 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 "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 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 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 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 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 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 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 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 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 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 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 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 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 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 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 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 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 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 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 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 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宋朝科举制度对宋朝的影响的主要问题是"重文轻武". 宋的皇帝多有文采而少有武略.他们害怕军人拥兵作乱不愿重用武将即使用了也不能做到不疑.这些都是唐灭亡的教训. 宋人在文化教育观念宣传上刻意的压抑武思想提倡文思想,读书学习可以得到更多的利益,所以宋人不好战,在战火烧到眼前时表现出来的是慌乱和懦弱. 宋时的中国人已经不是秦汉时的中国人了.但在文化上却达到了一个巅峰,在诗词、歌赋、散文、宋代理学、科技等领域,都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2.述评宋元时期的科举制度及对学校教育得影响关于第一问:科举制度在中国实行了整整一千三百年,对隋唐以后中国的社会结构、政治制度、教育、人文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科举为政府从民间发现、提拔人才提供了途径。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 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中国之后。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 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和公正的制度。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政府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 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中国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故此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 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 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政府选拻人材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有机会透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的作用。 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但只要他们能“一登龙门”,便自然能“身价十倍”。 历年来千万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过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可以说,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以巩固其统治。 二、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材。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 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 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三、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虽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仕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 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份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 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心力。 科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 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朿䌸;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 大部份人以通过科考为读书唯一目的,读书变成只为做官,光宗耀祖。另外科举亦局限制了人材的出路。 到了清朝,无论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技术方面有杰出成就的名家,却多数都失意于科场。可以推想,科举制度为政府发掘人材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 清政府为了奴化汉人,更是严格束缚科举考试内容。清代科举制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 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关于第二问:科举制度的考核方式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考试,这个需要很多的文人寒窗苦读数十载,有的读到老了还没有混到一个秀才。 而这些都是建立在教育的基础之上的。教育的很多内容和内涵也在随着科举制度的更改而改变。 从以往的一些文献中可以见到这些证据了。现行的高考制度无疑是在科举制度上做了一些改进形成的,而且各种地方我们都能看到二者的映射。 在很多的地方它们都有着惊人的相似度。 1. 使教育带有浓厚的的政治色彩 在古代,实行了科举制度其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巩固中央集权,巩固政治制度。 在那个尚欠发达的社会中,文官成了一种知识和精神的象征。举孝悌,荐廉直,成了这个国家重视思想道德教育的象征。 所以在封建社会需要这种很虚幻但是又有代表性的知识分子来巩固自己的政治主张。而科举制度在很大的程度上就是一个让教育的目的发生了质的改变的制度,很多的文人一生中也许就为了这而活着。 统治者很明智的通过科举考试来选拔自己所需要的来帮助自己巩固政治地位的人。这些可以通过在科举中设题的内容看出来,很多的考试内容涉及到很多的政治主张,这需要考生能够很明确统治者的意图,才能在答卷的时候有所发挥又能迎合统治者的味口。 统治者选择的人也是通过这些考题的应答内容来判断的。所以现在我们看到的很多的文人其实是很有才华的却没有博得一进士之名,实在是可惜可惜。 而在现在的高考制度仍然没有摆脱政治色彩。虽然现在崇尚的是民。 3.北宋科举制北宋是科举制发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时期,北宋科举制较之唐代日趋成熟,而元明清三代之科举制也基本依于北宋的模式。 本文拟从公开考试、公平竞争、公正录取三方面对北宋科举制的科学性进行分析与归纳,从一个新的角度重新看待科举制。 一、公开考试原则 (一)殿试及三级考试制度的确立 殿试虽在唐时就已出现,但在当时并非定制。 973年,落第进士徐士廉等击登闻鼓,指控权知贡举李昉徇私用情,取舍非当,宋太祖于讲武殿复试新及第进士及诸科新举人,以李昉乡人近士武济川等材质最陋,应对失次,黜去之。李昉原录取的人中,有10人落选,徐士廉经复试中举,证明指控属实,即降李昉为太常少卿。 “自兹殿试遂为常式”(1) 。另外从1065年起,科举考试定为每三年举行一次。 这一制度的确立与殿试制一样,为历代所因袭。而科举制在形式制度上的固定与规范化,就使它能够成为一种全国性的公开考试。 (二)考试内容的标准化 唐之科举,主要以诗赋取士,而对诗赋的评判主观随意性太强,从而使试题评判缺乏客观标准。在北宋,这一情况得到了改善。 以进士科为例,熙宁(1068-1077)年间,王安石参知政事,实行变法,对科举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罢诗赋,帖经,墨义。 而让每个考生在《易》、《诗》、《书》、《周礼》、《礼记》中选治一经,兼治《论语》、《孟子》。神宗死,司马光执政后,虽废除了王安石变法的许多内容,但在科举制上,仍继承了王的“用经义取士代替诗赋取士”的方针,虽将进士科分为经义、诗赋两科,但两科进士名次都要以策论成绩(即经义成绩)评定。 (2) 而哲宗亲政后,更是使“进士罢诗赋,专习经义” (3) 了。北宋科举考试内容的标准化,使其透明度大为增强,也减少了幕后黑箱操作的可能性,体现了公开原则。 (三)对“释褐试”的废除 北宋与唐代对科举合格者的除授不同,唐代士人科举即第后,只取得做官的资格,想要入仕,还要经过一场黑箱性质十分浓的吏部的身、言、书、判的复试,称为“释褐试”,在唐代,有许多原本在科举考试中表现优异的人才,在“释褐试”中不明不白的被淘汰掉。而宋代废除了唐的“释褐试”,唱名日即释褐,从而提高了考试的透明度与公开性。 二、公平竞争原则 (一)对参考人员资格的放宽,同时政府采取措施让更多的人能够参与科举考试 北宋政府规定,凡应试者,无论家庭贫富、郡望高低、年龄大小、甚至与“工商、杂类”出身之人,皆可投牒自进,允其应举。同时,对边远地区家境贫寒者,予以食宿等照顾。 开宝二年十月,宋太祖曾下诏曰:“国家岁开贡部,敷求俊义,四方之士,无远弗届,而经途遐阻,资用或缺,朕甚愍焉!自今西川、山南、荆湖等道举人,往来给劵。” (4) 这样,就使得以前因家境贫寒无法参加科举的人,现在由于政府的资助也得以参加。 (二)别头试的实施 别头试即针对考官的子弟特设考场考试的制度。此制虽兴于唐,但却并未形成定制。 而北宋的别头试既贯彻如一,又扩大了范围。北宋别头试始于985年,这年正月省试前夕,下诏“令考官亲戚别试” (5) 这是礼部别试之始。 998年,因国子监,开封府举人有人与发解官亲戚者,按旧制只须两司更互考试,容易涉嫌循私,便于当年秋季另选官别试,这是国子监与开封府实行别试的开端。1008年,张士逊为省试贡院监门官,有亲戚在进士中,请求避嫌,得到真宗允许,并诏令:自今举人与试官有亲嫌者,皆移试别头,从此省试正式实施别试。 1034年,仁宗诏令诸州府解试中的应试者:“有亲戚仕本州,或为发解官及仕亲远宦,距以本州二千里,今转运使类试,以十率之取三人,于是诸路始有别头试”。(6) 同年,朝廷又正式诏令开封府与国子监,参据礼部条例,实行别试。 别头试的实行,有效抑止了官宦子弟凭借其身份从考试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科举考试的公平性。 (三)废除公荐制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知名人士的推荐。 考试与推荐相结合,虽对选拔人才有一定积极作用,但也为那些达官贵人营私舞弊开了方便之门,同时,对那些有才但却出身低微,无法与当朝名士结交并让他们认识自己才华的人来说,公荐制也是不公平的。有鉴于此,北宋科举废除了公荐制。 962年,宋太祖下诏:“国家悬科取士,为官择人;既擢第于公朝,宁谢恩于私室!将惩薄俗,宜举明文。今后及第举人不得辄拜知举官……如违,御史台弹奏。 ……兼不得呼春官为恩门、师门,亦不得自称门生。”(7 ) 968年九月,宋太祖又诏曰:“礼部汞举人,自今朝臣不得更发公荐,违者重置其罪。” (8 )973年和1004年,又两次下诏,重申这项禁令。这些诏书虽不能起到令行即止的效果,但毕竟从法律上否认了公荐制的合法性,为考生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三、公正录取原则 (一)糊名誊录制的实行 糊名制又称弥封制,即在各级考试结束后,由专人将考生试卷上的姓名,籍贯及初考官判定的等第等部分用纸糊起来,再交给考官评判。直到最后统计成绩时,才能拆封公布姓名,否则即为作弊。 糊名制最早于992年始于殿试:“(淳化三年)三月戊戌,上御崇政殿试合格进。 4.中国古代官学,私学,科举制度的特点官学是指中国封建朝廷直接举办和管辖,以及历代官府按照行政区划在地方所办的学校系统.包括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最主要的官学教育制度. 中央官学 国家的中央官学,在汉朝正式创办.魏晋南北朝时期政局纷乱,官学时兴时废,及至唐朝,中央官学繁盛,制度完备,南宋以后逐渐走下坡路.到了封建社会后期,中央官学逐步衰败,成为科举制度的附庸,名存实亡.清朝末年,完全被学堂和学校所代替.根据中央官学各自所定的文化程度、教育对象和教学内容的不同,可将整个中国封建社会的中央官学分为最高学府、专科学校和贵族学校三大类. 最高学府 太学和国子监是中国封建国家的最高学府 ,是封建王朝培养人才的主要场所.太学和国子监在办学育才、繁荣学术、发展中国古代文化科学方面,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在中国和世界教育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历代太学、国子监都注重考试.但考试形式方法不尽相同.汉初定岁试,后实行二岁一试.考试分口试、策试和设科射策.东汉桓帝永寿二年(156),更定课试之法,每两 年考一次 ,不限录取名额,以通经多寡授以不同的官职.这种注重课试、以试取士的做法,打破了世卿世禄、任人唯亲的制度,对于选拔封建贤德之才,具有积极的意义,在当时世界教育史上也属罕见.唐代中央官学的旬试、岁试、毕业试;宋代太学的三舍试法;明清国子监一年积满八分为合格的积分试法,都可看成是汉朝太学课试方法的继承和发展.太学、国子监强调自修、自由探究学术.汉代尤是.以后历代均不同程度地继承和发扬汉代太学这一优良传统,并培养出许多大学问家. 专科学校 如东汉末创立的鸿都门学;南朝的史学、文学、儒学和玄学;唐宋明三代分别创办的书学、算学、律学、医学、画学、武学等,都是属于培养某种专业人才的专科学校.它们的教师、教材、教法、生徒及管理制度等都有比较完备的规定. 贵族学校 如东汉的四姓小侯学,唐朝的弘文馆、崇文馆,宋代的宗学、诸王宫学及内小学,明朝的宗学,清代的旗学、宗学,都是属于这一类型.东汉明帝永平九年(66)为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四姓小侯开立学校,置五经师.初期可入学的,只有四姓子弟.后来,门户开放,一般贵族子弟,不分姓氏,皆可入学.此学影响渐大,声名益彰,匈奴亦慕名遣子入学. 私学多数是个人,如一些名士,大儒或者家族私自设立的学习场所,比较自由,教授东西也比较随意,多数是教授者本人精通的领域. 汉武帝虽宣布“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但并没有禁止私学,太学里所立的五经博士都是今文经学,而古文经学仍可由私人传授.由于私学力量日益增强,至东汉末争取到了压倒官学的地位.有的贯通古文今文的经学,而被称为“通儒”,如马融、郑玄就是当时著名的“通儒”,他们的私学中的学生达到上千人.汉代经学既重“师法”,又重“家法”,太学专经博士,必须严加遵守,否则就不能被选充博士,或即使当上了博士,一经发现,也有被撤换的可能.例如西汉太学博士孟喜从田王孙学“易”,因改师法就很久不准进太学当博士.又如东汉张玄被拜为“颜氏公羊春秋”博士,因他不守家法,兼讲“严氏公羊春秋”,经学生告发他学问不专,光武帝不得不撤换他的博士职. 这种“师法”、"家法"的学风,皆由私学培养而成.孔子将春秋传之子夏,子夏传给公羊高,是为“公羊春秋”,数传至胡母生、董仲舒,又数传至眭孟,孟传之严彭祖和颜安乐而成为两家.汉代太学生可以向校外的著名经学专家学习,经师大儒往往自立“精舍”、“精庐”,开门授徒.所以汉代是经学的极盛时代,学习经学是做官的唯一途径.经学大师的学生多至无法容纳,有的可以及门受业.而有的则只要挂上一个名字,便叫做著录弟子,不必亲来受业.私家传授经学的,主要是古文学派,讲求名物训诂,注重考证,后世名之为“汉学”. 魏晋南北朝时期,形成士族制度,但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复杂,天下分裂,国主屡迁.自东汉末已经开端的趋向老、庄之风至魏晋而日盛,300 余年间成为“清谈”或“玄学”.但封建统治阶级并不放弃儒学,他们的“玄学”实际上是“儒”“道”兼综的“新学”.他们用玄学的观点注解儒经,如何晏作《道德论》和《论语集解》,王弼著《周易注》和《老子注》.西晋“竹林七贤”(阮籍、嵇康、阮咸、山涛、向秀、王戎、刘伶)极力提倡老、庄,而尤重庄子.南朝梁时,称老、庄、周易为“三玄”.玄学也促进了佛、道的发展.东晋僧徒支遁、慧远最负盛名.慧远不但精通玄学,并擅长儒学,企图以佛学来融合儒、玄,在庐山30多年聚徒讲学,使佛教有很大的发展.在儒、道、佛三家的斗争中,佛教哲学逐渐汉化,佛教发达对中国哲学有很大的影响.佛经的“义疏之学”、禅林、精舍的讲学形式,以及寺院的戒规等,对于儒家的经学义疏、对于儒家在景色秀丽的山林中建立精舍讲学以及后来书院制度的产生,可能都有启发和促进作用.儒学与道、佛既斗争又融合,魏晋经学与汉学的注重章句训诂变为注重义理,开辟了宋代“理学”发生和发展的道路. 儒家经学的发展历史,就是中国古代私学发展的历史.官学虽然也起了一定作用,然而对学术发展的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