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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德诗经

1.求:庞德翻译的李白

诗人庞德(Pound)在现代西方作家中应是与中国最有缘分的一位诗人了。

满面的胡子,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庞,又时常戴一顶草帽,使他更像一位在田间劳作的中国农夫。这副打扮如在中国,大概是没有人将他视为一位大诗人的。

只有从他那双炯炯的目光中,他才能感得这位农夫非同一般。双目中所发出的这股才气十足的光芒,使得人们不得不相信此人不凡。

就是凭着这双富有创造力的目光,将庞德推到了意象派诗歌的顶峰人物。丝毫没有绅士外表的庞德却有着一双诗人的目光,与他生活在同时代的作家,福克纳也是一副农夫的外表,但当他戴着领带站在书架前却很有一副绅士的派头的,但幸运的是世人并没有因为他们的外表而拒绝他们,人们只认诗人的才气。

庞德诗的意境也是最接近中国诗歌的。通过意象的显现,去表达诗人的情感,不仔细的去体会,人们也常常会将庞德的诗认为是出自中国的某位诗人之手。

刻意从中国的诗歌去引发灵感的庞德,所学到的大概只是一种皮毛的东西,要进入中国诗歌的骨髓,在远离这块土壤的美国怕是难以达成的,因为那儿的水土与空气都无法产生出中国诗歌的那种意境。 作为意象派诗歌的压卷之作的《在地铁的出口处》(In a Station of the Metro)最初由庞德写成时竟有上百行。

站在地铁出回处的庞德面对着黑压压的人群,诗人庞德的确有太多的感叹。面对着这个后来成为了经典的意象,诗人眼前闪过的是大自然中的一枝树条和依附在树条上的花朵。

这花朵并不灿烂,也不耀眼。被雨水打败了的花朵如同扑面而来的无数张脸庞,麻木而毫无灵性。

这大概就是二十世纪西方众人真实的写照。百行的诗句,反而搞乱了诗人的所刻意要表达的本意。

此时,诗人脑海中闪过了简约而传神的中国诗歌的风韵。于是,百行的诗句被他简约成了只有二行: The apparition of these faces in the crowd; Petals on a wet, black bough. (这几张脸在人群中幻景般闪现; 湿漉漉的黑树枝上花瓣数点。)

(飞白译) 初读这诗句,的确与中国的诗歌有灵性上的相通之处。简约的意象,传达出诗人内心的情绪。

但细细品来,与中国的诗歌味却又有所不同。古人王维就是一位善于用意象来表达情感的诗人,在他的诗中,诗人用多个意象的组合与重叠来表达同一情感。

而庞德却是只用一个意象,来表达了他复杂的情绪。这或许就是两者形同而意不同之处。

站在中国诗歌大殿之外的庞德总是踮着双脚往里张望,却又无法跨过这座大殿的门槛。但他却被殿内的美景所陶醉,这一景色使得高傲的诗人放下了架子,他不但乐于将自己所看到的景色告诉于他身边的诗人,同样他也开始模仿中国的诗歌,于是,人们就能发现二十世纪西方的意象派诗歌在神韵上与中国诗歌靠得最近的一个流派。

这一切,大概都与庞德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庞德最优美的长篇诗歌《诗章》(Cantos)是诗人在精神不健全时在狱中写成的。

此时,诗人还没有忘记他心中的这座诗歌大殿,印入脑海中的景色同样并没有因诗人的狂妄而消失。于是,在这篇长诗中诗人给这座大殿留下了应有的位置 ,他再次用诗的语言向世人介绍了孔子的思想。

庞德大概是第一位如此完整地译介中国诗歌的西方诗人。他用英语翻译了许多李白的诗歌,由于不懂汉语,加上诗人特有的丰富的想象力,庞德所翻译的李白的诗中有许多他个人的理解与情感了,与李白的原作相比大概是面目全非了。

好在诗人的内心总是相通的,国界与语言只是外在的一种障碍。 在国人的观念中是文如其人,文风既一个人的人品。

当周作人被世人视为汉奸的时候,他所有的作品都有了汉奸之疑。其实,周作人的那些淡淡的随笔是丝毫没有汉奸味的。

但是人们无法容易一个汉奸的作品。相比之下,庞德要比周作人幸运得多,他在二次大战中乐于为法西斯作广播宣传,而反对其祖国——美国。

在二战结束之后,他回到了美国,理应得到惩罚,但人们原谅了这位诗人的过失,许多诗人还为他到处说情与呼吁,使他在意大利度过了晚年。这种对诗人的宽容在我们看来似乎有点放纵了这位他的叛国行为,但对于一位诗人西人却有他们自己的看法,他们将人与作品分开来对待。

如果,不知道庞德这一经历的读者,在读庞德的这些诗歌时,是很难将其与一位叛国着相联系在一起的。 酷爱着中国诗歌的庞德最终没有跨进中国的这块土地,这样的结局或许又是诗人之大幸,因为中国诗歌的盛况已消失了,这与庞德心中的印象是有一定的距离的,让诗人心中留一美好的印象,大概是一种善意的愿望。

不知诗人名字的汉译出自谁家之手,我总认为这一翻译不仅是简单的音译,而是极为传神的译文。“庞”字是中国常见的姓,一看就是一位极为普通的中国人,而“德”又是中国人所一直追求的品质。

将这两字给予他是对诗人最高的认同,国人没有把庞德当成外人。如果庞德知道这一译名,他大概也同乐于接受的。

这一切,我们只能认为是诗人与中国的一种缘分。

2.如何评价美国诗人庞德翻译的唐诗

觉得差距有点大?那就对了,因为这首诗是美国意象派代表诗人埃兹拉·庞德 (Ezra Pound)从原语是日文的英译诗加工而来的。

这首日语译诗首先由东方学者、诗人厄尼斯特·佛纳罗斯(Ernest Fenollosa)翻译成英文。除了这首唐诗,佛纳罗斯还翻译了许多其他中文诗歌,但是他还没有完成自己的作品就去世了。而庞德则是从佛纳罗斯留下的英译遗稿入手,根据自己对中国诗的领悟和理解进行艺术加工,出版了自己的译作《华夏》(Cathay)。这首The River-Merchant's Wife: A Letter 则是《华夏》中最久负盛名的一篇。

虽然汉语原诗中的很多意象原本就难以翻译,但庞德的翻译应该有不少受到了日文翻译的影响,因为许多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比如“绕床弄青梅”中的“床”原义为“井边的护栏”,却被翻译成“seat (座位)”, “常存抱柱信”的典故则干脆直接翻译成“forever,forever,forever”,“早晚”原义“何时”,也被错译成“如果”等等。

浪漫派诗人Robert Frost曾经说过 “Poetry is what gets lost in translation”,简而言之,诗歌是翻译不出的。这句话可能过于武断,但是足以可见翻译诗歌的难度。而把一首中文诗的日语版本翻译成英文,要想达到信达雅,这难度就更是不言而喻了。因为不懂得中文,只能根据别人的译文来理解原诗的庞德在翻译过程中难免会自己二度创作,所以意思有偏差也是情有可原。

值得一提的是,不管这首译诗有没有完全表达出原诗的意思和意蕴,我曾经听见好几位外国友人谈及这首诗,并且全是溢美之词。如今看来,这首诗到底是什么意思“似乎”已经不重要了,也有很多人认为庞德的伟大之处在于他让西方开始了解中国诗歌的美妙。

但是,在20世纪初期那个年代,在西方普遍缺乏对东方的了解的年代,这样一首具有中国古典文化特色的唐诗被一个美国人翻译成英语以后真的能让西方了解中国吗?庞德既然不懂中文,他到底是在展现中国文化还是在按照西方的观念理解中国文化?他传达的东方文化是真的“东方文化”吗?

我不由得想起Edward Said在他的著作《东方主义》中所说,“东方几乎就是一个欧洲人的发明”。所谓东方文化,不过是西方人眼中的“他者”。西方人以自己为主体,创造出自己理想中的东方文化,以西方的伦理观念、思维方式来阐释东方文本,背离历史背景和民族的特性,从而有意或无意地造成对东方文化的误解。在文学史上来看,庞德的译作无疑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但是从民族文化的传播上来看, 这样的译诗译作 ,恐怕不是利大于弊的。想想至今西方对东方的多少误解都是由来已久,多少偏见难以摆脱。

我想,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要让自己的文化走出去,不是利用翻译和推介,而是让自己强大,让外国人来主动学我们的语言。懂得了我们的语言,才能参悟我们的文化。

3.对于庞德的代表作短诗in a station of the metro的翻译最喜欢哪个版本

埃兹拉·庞德(Ezra Pound),美国著名诗人。

1885年10月30日出生于美国爱达荷州的海利镇。在去欧洲以前,他在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就学,在那里攻读美国历史、古典文学、罗曼斯语言文学。

两年后,他转至哈密尔顿大学(Hamilton College)学习,1906年获硕士学位。1898年庞德首次赴欧,以后于1902年,1906年及1908年先后共四次去欧洲。

1908年定居伦敦,以后一度成为伦敦文坛上举足轻重的人物。 1908年庞德的第一部诗集《灯火熄灭之时》(A Lume Spento)在意大利威尼斯自费出版。

1909年,他的诗集《人物》(Personae)在伦敦出版。1910年他的文集《罗曼斯精神》(The Spirit of Romance)出版。

文集内容主要是他的早期译作及他历年来学术研究的成果和见解。庞德在他早期诗作中就显示出独创精神和渊博的学识,1912年他成为芝加哥小型杂志《诗歌》驻伦敦通讯员。

1914年他与多萝西·莎士比亚(Dorothy Shakespeare)结婚。 1915年庞德发表了他根据东方学者芬诺洛萨(Fenollosa)的遗稿而译成的中国古诗英译本《中国》(Cathay)及两个日本戏剧集。

在伦敦期间他发表的另外两部著作是:《向塞克斯图斯·普罗佩提乌斯致敬》(Homage to Sextus Propertivs,1919)和《休·赛尔温·毛伯利》(Hugh Selwyn Mauberley,1920)。1921年庞德移居巴黎,1924年迁居意大利热那亚东南的拉巴洛。

在巴黎和伦敦期间除了继续从事创作外,他发掘和扶植人才,与欧美文学界人士广为交游,为打破英美文学,尤其是英美诗歌的沉寂局面,为促进美国文学的“复兴”作出了独特的贡献。他和雕塑家、画家、音乐家都有广泛的联系,对欧美各国现代主义思潮的形成和发展都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庞德在1914年至1916年间与爱尔兰诗人叶芝(W.B.Yeats)交往很密切。他敬佩叶芝,以叶芝为师。

叶芝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他的影响。庞德曾帮助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出版《青年艺术家的肖像》,(A Portraitof the Artist as a Young Man)和《尤利西斯》(Ulysses),帮助艾略特整理删节《荒原》(The Waste Land)的初稿,并向出版社推荐出版。

他在巴黎结识并帮助海明威,帮他出版了第一本书。 意象派是1909年至1917年间一些英美诗人发起并付诸实践的文学运动,其宗旨是要求诗人以鲜明、准确、含蓄和高度凝炼的意象生动及形象地展现事物,并将诗人瞬息间的思想感情溶化在诗行中。

它反对发表议论及感叹。庞德在伦敦期间与希尔达·杜利特尔(Hilda Doolittle),理查德·奥尔丁顿(Richard Aldington)建立起了沙龙,并得到不少人的支持,其中有劳伦斯(D.H.Law-renoe),威廉·卡罗斯·威廉斯(William Carlos Williams)等,1902年庞德确定了意象派(imagism)这一名称,1913年3月归纳了意象派的几点禁例。

庞德曾主编意象派刊物《自我中心者》(TheEgoist),并于1913年编选了第一本意象派诗选。象本世纪初许多喧嚣一时的西方文艺界流派一样,意象派没有盛行多久就被抛弃了。

代之而起的是漩涡派(Vorticism),但漩涡派作为一种主张,和者甚寡,其影响很微弱。漩涡派的创作重点在于表现力量而不再是展现图象。

庞德和漩涡主义的支持者在1914—1915年间办了一份杂志《风暴》(Elast)。他在创作中也遵循了漩涡派的一些主张。

在1924年离开巴黎后到第二次大战前夕庞德的注意力由文学创作逐步转向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问题。在文学创作的同时,他写了一些社会批评方面的文章;讨论贫困与繁荣、战争与和平、失业与高利贷等问题,同时也对物质主义和工业主义带来的人们心灵腐化问题进行了抨击。

令人难以理解的是这些问题的研究最后竟使庞德走上了反犹太主义,为墨索里尼的法西斯国家社会主义唱赞歌的道路。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庞德在罗马电台发表了数百次广播讲话,抨击美国的战争行动,攻击罗斯福的作战政策,赞扬墨索里尼,鼓吹墨索里尼的治国政策能促成一个没有贪婪和高利贷的社会。

庞德因上述原因于1943年被控叛国罪,1944年为美军所俘,监禁在意大利比萨(Pisa)俘虏营中,1945年他被押往华盛顿受审,以后他被宣布神经失常而免于受审。从那时起的十几年庞德是在精神病院中度过的。

在被关押期间庞德继续翻译孔子的著作,并写出《诗章》第71—84章,即《比萨诗章》(The Pisan Cantos)。1949年这部作品获得了由美国国会图书馆颁发、由艾略特参加作评委的博林根诗歌奖(Bollingen Prize for Poetry),此事一度在美国引起很大争议。

1958年经过阿奇博尔德·麦克利什(Archibald McLeish)、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欧内斯特·海明威(ErnestHemingway)的斡旋,庞德未经审判而被取消叛国罪,返回意大利。1972年11月病逝于威尼斯。

在庞德获释的前后,他的一些作品继续得到发表。这些作品包括《埃兹拉·庞德书信集》(Letters of Ezra Pound,1907—1941),《文学论文集》(Literary Essays)1954年出版,《文选》(SelectedProse 1909—1965),1973年出版。

庞德在现代诗歌界影响深远。1948年诺贝尔奖得主,大诗人T·S·艾略特的著名长诗《荒原。

4.哪位能分析一下庞德《在一个地铁车站》这首诗

在庞德看来,“意象”是“一刹那思想感情的复合体”。

诗人捕捉到怎样的瞬间呢?那是很多现代人走出地铁站的一瞬间。地铁,这一现代社会的产物,是现代社会匆匆忙忙的象征。

在地铁里人们从一个地方上车,在漫长的黑暗隧道中浑浑噩噩的赶路,不知道方向,不知道有没有风险。人们面对着模糊茫然的脸,心情也是茫然的。

在地铁里面,人们永远是赶路的人,容不得片刻的停留。正如现代社会的人们,整日的只顾赶路赶时间,漂浮在城市的迷阵里。

所以,那些刚从地中出来的人们,脸上一定带着微笑,表情一定很轻松的。就是这一瞬间被诗人捕捉到了。

“幽灵”,诗人用这样的词表现了那些面孔的迷人和一闪而逝,以及生命的生机勃勃。那花瓣想来也有“一枝梨花春带雨”的美丽和生命现象,那黑色的枝条给人一种凝重而坚强的印象,正说明人类生命的茁壮 。

这首诗是意象派的代表作,看似简单的两句诗全面反映了一派诗歌的所有特点。诗人从纷纷扰扰的社会生活中提炼出最凝练的意象,写成极其优美的诗句。

两句诗,两个凝练的意象蕴含了丰富的内涵,令人想象无穷,回味不尽。正如诗人所说:“一生之中能描述一个意象,要比连篇累牍的作品好。”

这首诗足以使他在世界诗歌使上占有显著的一席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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