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形容“法治”的诗句都有哪些1、《巽公院五咏·净土堂》 (柳宗元) 结习自无始,沦溺穷苦源。 流形及兹世,始悟三空门。 华堂开净域,图像焕且繁。 清泠焚众香,微妙歌法言。 稽首愧导师,超遥谢尘昏。 2、《游明禅师西山兰若》 (孟浩然) 西山多奇状,秀出倚前楹。 停午收彩翠,夕阳照分明。 吾师住其下,禅坐证无生。 结庐就嵌窟,剪苕通往行。 谈空对樵叟,授法与山精。 日暮方辞去,田园归冶城。 3、《构法华寺西亭》 (柳宗元) 窜身楚南极,山水穷险艰。步登最高寺,萧散任疏顽。 西垂下斗绝,欲似窥人寰。反如在幽谷,榛翳不可攀。 命童恣披翦,葺宇横断山。割如判清浊,飘若升云间。 远岫攒众顶,澄江抱清湾。夕照临轩堕,栖鸟当我还。 菡萏溢嘉色,筼筜遗清斑。神舒屏羁锁,志适忘幽孱。 弃逐久枯槁,迨今始开颜。赏心难久留,离念来相关。 北望间亲爱,南瞻杂夷蛮。置之勿复道,且寄须臾闲。 4、《寄李十二白二十韵》 (杜甫) 昔年有狂客,号尔谪仙人。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声名从此大,汩没一朝伸。文彩承殊渥,流传必绝伦。 龙舟移棹晚,兽锦夺袍新。白日来深殿,青云满后尘。 乞归优诏许,遇我宿心亲。未负幽栖志,兼全宠辱身。 剧谈怜野逸,嗜酒见天真。醉舞梁园夜,行歌泗水春。 才高心不展,道屈善无邻。处士祢衡俊,诸生原宪贫。 稻粱求未足,薏苡谤何频。五岭炎蒸地,三危放逐臣。 几年遭鵩鸟,独泣向麒麟。苏武先还汉,黄公岂事秦。 楚筵辞醴日,梁狱上书辰。已用当时法,谁将此义陈。 老吟秋月下,病起暮江滨。莫怪恩波隔,乘槎与问津。 5、《韩碑》 (李商隐) 元和天子神武姿,彼何人哉轩与羲。 誓将上雪列圣耻,坐法宫中朝四夷。 淮西有贼五十载,封狼生貙貙生罴。 不据山河据平地,长戈利矛日可麾。 帝得圣相相曰度,贼斫不死神扶持。 腰悬相印作都统,阴风惨澹天王旗。 愬武古通作牙爪,仪曹外郎载笔随。 行军司马智且勇,十四万众犹虎貔。 入蔡缚贼献太庙,功无与让恩不訾。 帝曰汝度功第一,汝从事愈宜为辞。 愈拜稽首蹈且舞,金石刻画臣能为。 古者世称大手笔,此事不系于职司。 当仁自古有不让,言讫屡颔天子颐。 公退斋戒坐小阁,濡染大笔何淋漓。 点窜《尧典》《舜典》字,涂改《清庙》《生民》诗。 2.写法治的古诗词西周 亲亲尊尊行五礼,(亲其所亲,尊其所尊;五礼:吉凶礼宾嘉) 质牛剂器贷傅别。 (买卖:牛、奴隶称为质,器具等称为剂;借贷关系:傅别) 六礼七出三不去,(婚姻六礼;休妻制度) 立嫡以长不以贤。(嫡长子继承制) 听讼断狱表刑礼,(民刑区分;德主刑辅,出礼入刑,相为表里) 辞色气耳目真伪。 (五听) 官来伙反内惟过,(五过) 群臣官吏刺国人。(司法三刺) 春秋战国 郑铸刑书晋铸鼎,(名称不同,也有先后,但都在鼎上铸) 邓析私杀用竹刑。 (邓析私写竹刑,被王杀之,但用其竹刑,讽刺) 盗贼网捕魏杂具,(魏国李悝做法经六章) 商鞅律改法治秦。(秦改法为律,有内涵) 轻罪重刑法经论,(重刑原则) 六禁杂典具总则。 (六禁规定在“杂”章;“具”为总则,具其加减) 强秦励耕军功奖,(井田制、军功等制度强国) 废卿郡县奸诬连。(削弱地方权力,建立县亭制,诬告反坐,株连制度) 汉 上请恤刑相首匿,(上请制度;亲亲得相首匿:汉宣帝) 缇萦上文废肉刑。 (文:指汉文帝;废肉刑是“虽有减刑之名,却有杀戮之实”) 春秋决狱心定罪,(春秋决狱的宗旨是:以心定罪) 秋冬行刑应天人。(秋东时节,天地肃杀,好日子,以后就有了“秋审”等) 三国两晋南北朝 魏八议,(曹魏) 南陈北魏官当始。 (官当在两个地方开始:南朝陈国和北朝魏国,不是三国的曹魏) 齐重罪,(重罪十条) 晋齐五服以制罪。(晋律北齐,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相犯者远近高低各不同) 北魏死刑需复奏,(死刑复核) 南北宣布废宫刑。 (法律宣布废,但后世还有) 北魏胡刑鞭与杖,(胡人之刑:鞭与杖) 齐律启后又承前。(齐律地位很高,但说隋律有承前启后也是正确的) 隋 隋文炀帝开皇律,莫要十罪要十恶。 商周黥劓剕宫辟,(旧五刑) 更得笞杖徒流死。(新五刑) 唐 高祖建唐显武德,(唐高祖夺天下,作《武德律》) 贞观作律加役流。 (贞观之治) 永徽高宗唐疏议,(高宗年代作永微疏议,史称唐疏议,) 刑统汇编政六典。(刑法汇编;行政法典) 公罪私罪吏忧喜,(公罪轻私罪重,官吏两为难) 未举自首揭自新。 (自首和自新的界限) 类推以明举轻重,(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 赃杀保辜化外人。(六赃;六杀;保辜;化外人) 宋 编敕破律宋刑统,(皇权当道,一人说了算) 折杖配役常凌迟。 (但《宋刑统》没有正式规定“凌迟”) 契约细分买典借,(商事发达) 室女分承准妻离。(女人地位提高:在室女可以继承;妻子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离婚) 翻异别勘另审诉,(注意操作方式) 证据勘验原被举。 (讲究证据调查;举证责任明确) 南宋庆元凌迟定,(凌迟源于五代西辽) 立命继子与绝女。(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称命继;女子和继子有继承权,但分在室女和出嫁女时候各人继承比例不同) 明 明刑弼教朱大诰,(大诰只在朱元璋时代用,明刑弼教是对刑罚理学角度另一种解释) 大明会典学六唐。 (行政法) 重轻两极卫廷杖,(标榜新意,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卫”是间谍;廷杖让老臣颜面何存?借口奸党充军刑。(奸党:是为皇帝任意杀戮功臣提供法律依据;充军是流刑以外增加) 清 大清律例集大成,(封建法律的大成者) 事成条则例统称。 (法律形式:事例、成例、条例、则例) 大清会典仿明政,(行政法) 文字无狱类大逆。(虽无“文字罪”,但将其视为“大逆”) 晚清 现行刑律渡新律,(清楚哪个是过度性的) 首创商律和民草。 司法行政始离异,钦定宪纲挽残局。民国 临时约法史宪件,(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天坛宪草限袁贼。 (孙文限制袁世凯的法律手段:共和制) 奈何约法复辟帝,(袁世凯也作约法扫除障碍) 贿选宪法正式行。(曹琨贿赂当选,正式实行宪法) 明清会审制度 (明) 重案朝审五大宦,九卿圆审翻供皇 (清) 京师热,笞杖快决好空牢,(笞杖等轻刑集中复核,能放则放) 清秋爽,斩绞监侯死复审,(地方上报死刑(斩绞监侯)的复审) 霜降朝,刑部嫌重附京侯。 (1、刑部判决重的;2京师附近斩绞监侯的复审)。 3.形容“法治”的诗句都有哪些1、《巽公院五咏·净土堂》 (柳宗元) 结习自无始,沦溺穷苦源。 流形及兹世,始悟三空门。 华堂开净域,图像焕且繁。 清泠焚众香,微妙歌法言。 稽首愧导师,超遥谢尘昏。 2、《游明禅师西山兰若》 (孟浩然) 西山多奇状,秀出倚前楹。 停午收彩翠,夕阳照分明。 吾师住其下,禅坐证无生。 结庐就嵌窟,剪苕通往行。 谈空对樵叟,授法与山精。 日暮方辞去,田园归冶城。 3、《构法华寺西亭》 (柳宗元) 窜身楚南极,山水穷险艰。步登最高寺,萧散任疏顽。 西垂下斗绝,欲似窥人寰。反如在幽谷,榛翳不可攀。 命童恣披翦,葺宇横断山。割如判清浊,飘若升云间。 远岫攒众顶,澄江抱清湾。夕照临轩堕,栖鸟当我还。 菡萏溢嘉色,筼筜遗清斑。神舒屏羁锁,志适忘幽孱。 弃逐久枯槁,迨今始开颜。赏心难久留,离念来相关。 北望间亲爱,南瞻杂夷蛮。置之勿复道,且寄须臾闲。 4、《寄李十二白二十韵》 (杜甫) 昔年有狂客,号尔谪仙人。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声名从此大,汩没一朝伸。文彩承殊渥,流传必绝伦。 龙舟移棹晚,兽锦夺袍新。白日来深殿,青云满后尘。 乞归优诏许,遇我宿心亲。未负幽栖志,兼全宠辱身。 剧谈怜野逸,嗜酒见天真。醉舞梁园夜,行歌泗水春。 才高心不展,道屈善无邻。处士祢衡俊,诸生原宪贫。 稻粱求未足,薏苡谤何频。五岭炎蒸地,三危放逐臣。 几年遭鵩鸟,独泣向麒麟。苏武先还汉,黄公岂事秦。 楚筵辞醴日,梁狱上书辰。已用当时法,谁将此义陈。 老吟秋月下,病起暮江滨。莫怪恩波隔,乘槎与问津。 5、《韩碑》 (李商隐) 元和天子神武姿,彼何人哉轩与羲。 誓将上雪列圣耻,坐法宫中朝四夷。 淮西有贼五十载,封狼生貙貙生罴。 不据山河据平地,长戈利矛日可麾。 帝得圣相相曰度,贼斫不死神扶持。 腰悬相印作都统,阴风惨澹天王旗。 愬武古通作牙爪,仪曹外郎载笔随。 行军司马智且勇,十四万众犹虎貔。 入蔡缚贼献太庙,功无与让恩不訾。 帝曰汝度功第一,汝从事愈宜为辞。 愈拜稽首蹈且舞,金石刻画臣能为。 古者世称大手笔,此事不系于职司。 当仁自古有不让,言讫屡颔天子颐。 公退斋戒坐小阁,濡染大笔何淋漓。 点窜《尧典》《舜典》字,涂改《清庙》《生民》诗。 4.写法治的古诗词西周亲亲尊尊行五礼,(亲其所亲,尊其所尊;五礼:吉凶礼宾嘉)质牛剂器贷傅别。 (买卖:牛、奴隶称为质,器具等称为剂;借贷关系:傅别)六礼七出三不去,(婚姻六礼;休妻制度)立嫡以长不以贤。(嫡长子继承制)听讼断狱表刑礼,(民刑区分;德主刑辅,出礼入刑,相为表里)辞色气耳目真伪。 (五听)官来伙反内惟过,(五过)群臣官吏刺国人。(司法三刺)春秋战国郑铸刑书晋铸鼎,(名称不同,也有先后,但都在鼎上铸)邓析私杀用竹刑。 (邓析私写竹刑,被王杀之,但用其竹刑,讽刺)盗贼网捕魏杂具,(魏国李悝做法经六章)商鞅律改法治秦。(秦改法为律,有内涵)轻罪重刑法经论,(重刑原则)六禁杂典具总则。 (六禁规定在“杂”章;“具”为总则,具其加减)强秦励耕军功奖,(井田制、军功等制度强国)废卿郡县奸诬连。(削弱地方权力,建立县亭制,诬告反坐,株连制度)汉上请恤刑相首匿,(上请制度;亲亲得相首匿:汉宣帝)缇萦上文废肉刑。 (文:指汉文帝;废肉刑是“虽有减刑之名,却有杀戮之实”)春秋决狱心定罪,(春秋决狱的宗旨是:以心定罪)秋冬行刑应天人。(秋东时节,天地肃杀,好日子,以后就有了“秋审”等)三国两晋南北朝魏八议,(曹魏)南陈北魏官当始。 (官当在两个地方开始:南朝陈国和北朝魏国,不是三国的曹魏)齐重罪,(重罪十条)晋齐五服以制罪。(晋律北齐,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相犯者远近高低各不同)北魏死刑需复奏,(死刑复核)南北宣布废宫刑。 (法律宣布废,但后世还有)北魏胡刑鞭与杖,(胡人之刑:鞭与杖)齐律启后又承前。(齐律地位很高,但说隋律有承前启后也是正确的)隋隋文炀帝开皇律,莫要十罪要十恶。 商周黥劓剕宫辟,(旧五刑)更得笞杖徒流死。(新五刑)唐高祖建唐显武德,(唐高祖夺天下,作《武德律》)贞观作律加役流。 (贞观之治)永徽高宗唐疏议,(高宗年代作永微疏议,史称唐疏议,)刑统汇编政六典。(刑法汇编;行政法典)公罪私罪吏忧喜,(公罪轻私罪重,官吏两为难)未举自首揭自新。 (自首和自新的界限)类推以明举轻重,(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赃杀保辜化外人。(六赃;六杀;保辜;化外人)宋编敕破律宋刑统,(皇权当道,一人说了算)折杖配役常凌迟。 (但《宋刑统》没有正式规定“凌迟”)契约细分买典借,(商事发达)室女分承准妻离。(女人地位提高:在室女可以继承;妻子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离婚)翻异别勘另审诉,(注意操作方式)证据勘验原被举。 (讲究证据调查;举证责任明确)南宋庆元凌迟定,(凌迟源于五代西辽)立命继子与绝女。(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称命继;女子和继子有继承权,但分在室女和出嫁女时候各人继承比例不同)明明刑弼教朱大诰,(大诰只在朱元璋时代用,明刑弼教是对刑罚理学角度另一种解释)大明会典学六唐。 (行政法)重轻两极卫廷杖,(标榜新意,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卫”是间谍;廷杖让老臣颜面何存?借口奸党充军刑。(奸党:是为皇帝任意杀戮功臣提供法律依据;充军是流刑以外增加)清大清律例集大成,(封建法律的大成者)事成条则例统称。 (法律形式:事例、成例、条例、则例)大清会典仿明政,(行政法)文字无狱类大逆。(虽无“文字罪”,但将其视为“大逆”)晚清现行刑律渡新律,(清楚哪个是过度性的)首创商律和民草。 司法行政始离异,钦定宪纲挽残局。民国临时约法史宪件,(第一个宪法性文件)天坛宪草限袁贼。 (孙文限制袁世凯的法律手段:共和制)奈何约法复辟帝,(袁世凯也作约法扫除障碍)贿选宪法正式行。(曹琨贿赂当选,正式实行宪法)明清会审制度(明)重案朝审五大宦,九卿圆审翻供皇(清)京师热,笞杖快决好空牢,(笞杖等轻刑集中复核,能放则放)清秋爽,斩绞监侯死复审,(地方上报死刑(斩绞监侯)的复审)霜降朝,刑部嫌重附京侯。 (1、刑部判决重的;2京师附近斩绞监侯的复审)。 5.形容政府的诗句第一杰:西府赵王李元霸,李元霸胯下千里一盏灯,手中一对擂鼓瓮金锤谁也惹不起,为头一条好汉; 第二杰:天宝大将宇文成都,胯下赛龙五斑驹,掌中凤翅镏金镗,勇贯三军,是大隋朝的顶梁柱; 第三杰:银锤太保裴元庆裴三公子,胯下一字没角癞麒麟,掌中一对八棱梅花亮银锤,是以后瓦岗山头号猛将; 第四杰:紫面天王雄阔海,一根熟铜棍,压盖武林; 第五杰:双镗无敌伍天锡,胯下青龙马,掌中一对短把凤翅镏金镗,英勇无比; 第六杰:南阳太守伍云召,跨下踏乌白雪马,掌中凤翅镏金镗,曾经大战过宇文成都; 第七杰:少保罗成,又叫罗神枪,胯下一匹西方小白龙,掌中五钩神飞亮银枪!从没打过败仗,人称“常胜将军”; 第八杰:花刀大将魏文通,跨下花斑马,一把花刀是隋营数一数二的大将; 第九杰:靠山王杨林,胯下金睛兽,掌中一对囚龙双棒,老当益壮; 第十杰:银面韦托秦用,秦琼的干儿子,胯下赤炭火龙驹,掌中八棱紫金降魔杵,年轻人中的佼佼者!; 第十一杰:呼罗国王,胯下青鬃马,掌中单锤,乃突厥第一战将; 第十二杰:四宝大将尚师徒,胯下宝马呼雷豹,掌中乌龙提泸枪,山马关大帅; 第十三杰:马踏黄河两岸,锏打三州六府,威震山东半边天,神拳太保秦琼秦叔宝,跨下一匹黄骠马,掌中一对虎头锫棱金装锏,擅使一把虎头造金枪,是本套书的书胆! 第十四杰:皂袍大将尉迟恭,武艺和秦琼不分上下,胯下一匹乌骓马,掌中单鞭,擅使丈八蛇矛枪; 第十五杰:赤发灵官单雄信,单二员外,江湖总瓢把子,胯下枣红马,掌中一把金钉枣阳槊,是未来瓦岗五虎上将的头一员; 第十六杰:银枪将苏定芳,胯下银龙马,掌中亮银枪。连罗成都死在了他的手上;第十七杰:勇三郎王伯当,胯下黄斑马,掌中花枪,一上战场就玩命; 第十八杰:大刀王君可,胯下一匹赤兔马,掌中青龙郾月刀,真好比关公在世。 6.形容执法的成语执法如山 执行法律象山一样不可动摇。 罪加一等 指对罪犯加重处罚。 执法不阿 阿:迎合。执行法律公正无私,不屈从权势。 严刑峻法 峻:严酷。严厉的刑罚和严峻的法令。 言出法随 言:这里指法令或命令;法:法律。话一说出口,法律就跟在后面。指法令一经公布就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就依法处理。 严惩不贷 惩:处罚;贷:宽容。严厉惩罚,绝不宽恕。 一网打尽 比喻一个不漏地全部抓住或彻底肃清。 约法三章 原指订立法律与人民相约遵守。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