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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偈颂一百六十首》

冤有头,债有主。
偶因失脚倒地,至今怨入骨髓。
作品赏析
这首诗《冤有头,债有主》以简洁明快的语言,表达了一种朴素的道理,即所有的冤屈和债务都有其根源,应该由造成这些事情的人负责。 “冤有头,债有主”这句话,表达的是一种公正、公平的观念,即任何冤屈和债务都应该有明确的责任人,不能随意推卸。这种观念强调了责任和义务的明确性,有助于建立公正的社会秩序。 “偶因失脚倒地,至今怨入骨髓”则是对冤屈和债务根源的具体描述。这句话表达的是一种偶然事件导致的结果,即一个人的失足倒地可能是由于意外或者不可控的因素导致的,但是这个人却因此怨恨到了骨髓里。这暗示了有些事情的发生可能是由于不可控的因素导致的,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放弃对责任人的追究和惩罚。 总的来说,这首诗表达了一种朴素的道理,即所有的冤屈和债务都应该由造成这些事情的人负责,不能随意推卸责任。同时,也提醒我们要正视事情的根源,不能因为不可控的因素而放弃追究责任人的义务。这首诗语言简洁明了,寓意深刻,值得人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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