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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赠吴正仲》 不令万钱食,亦合五花判。

不令万钱食,亦合五花判。

意思:不让万钱吃,也符合五花判。

出自作者[宋]吴敏的《赠吴正仲》

全文创作背景

《赠吴正仲》是宋朝诗人吴敏创作的一首诗。这首诗的创作背景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 人际交往:诗题中的“赠”字表明这是一首赠诗,是吴敏写给朋友吴正仲的。因此,人际交往是这首诗产生的一个重要背景。吴敏可能想通过这首诗表达他对吴正仲的友谊、赞赏或鼓励等情感。 2. 社会环境:宋朝是一个文化繁荣的时代,诗歌作为当时的重要艺术形式,常被用来表达个人的情感、思想和社会观察。因此,社会环境也为这首诗的产生提供了背景。 综上所述,这首诗的创作背景包括了人际交往和社会环境等因素。具体的创作动机和情境,可能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推测。

相关句子

诗句原文
先生古人风,文字祖西汉。
不令万钱食,亦合五花判。

关键词解释

  • 五花

    读音:wǔ huā

    繁体字:五花

    意思:
     1.见“五花马”。
     
     2.五加皮的别名。
      ▶宋·洪迈《容斋四笔•雷公炮炙论》:“五花者,五加皮也。叶有雄雌,三叶为雄,五叶为雌。”
      ▶明·

  • 不令

    读音:bù lìng

    繁体字:不令

    意思:
     1.不善;不肖。
      ▶《诗•小雅•十月之交》:“烨烨震电,不宁不令。”
      ▶郑玄笺:“天下不安,政教不善之徵。”
      ▶《左传•宣公十四年》:“寡君有不

  • 花判

    引用解释

    1.旧时官吏用骈体文写成的语带滑稽的判词。 宋 洪迈 《容斋随笔·唐书判》:“ 唐 人判语必駢儷,今所传《龙筋凤髓判》及《白乐天集·甲乙判》是也……世俗喜道琐屑遗事,参以滑稽,目为花判。” 宋 刘克庄 《送赵司理归永嘉》诗:“客谈花判健,民道李官清。”

    2.引申为判决。 元 石子章 《竹坞听琴》第三折:“你可甚端冕临三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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