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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荔香亭》 不共花争艳,残莺莫傍枝。

不共花争艳,残莺莫傍枝。

意思:不共花争艳丽,残莺没有旁枝。

出自作者[宋]余靖的《荔香亭》

全文赏析

这是一首五言律诗,主题为赞赏某种果实。诗人通过描绘果实的奇特、秀丽,以及其与橘、梅等果实的对比,表达了对这种果实的喜爱和赞美之情。 首联“虚亭何所赏,为爱果中奇”,点明了诗人赞赏的主题是果实,同时也引出了诗歌的背景,即在虚亭中观赏。 颔联“气禀南方秀,生当火王时”,进一步描述了这种果实的生长环境和特点,强调了其南方气息和生长的季节。 颈联“渡淮嫌橘变,经庾笑梅衰”,通过对比,突出了这种果实的独特之处。橘和梅都是常见的果实,但这种果实比橘更美,比梅更健壮。 尾联“不共花争艳,残莺莫傍枝”,强调了这种果实的独特之处,它并不与花朵争艳,而是独立自在地生长在枝头,甚至连残莺也不会靠近它。 整首诗语言简练流畅,意境清新雅致,通过对果实的描绘和赞美,表达了诗人对这种果实的喜爱之情,同时也流露出对生活的热爱和对自然的赞美。

相关句子

诗句原文
虚亭何所赏,为爱果中奇。
气禀南方秀,生当火王时。
渡淮嫌橘变,经庾笑梅衰。
不共花争艳,残莺莫傍枝。

关键词解释

  • 争艳

    读音:zhēng yàn

    繁体字:爭艷

    英语:contend in beauty

    意思:(争艳,争艳)
    竞呈美艷。
      ▶清·余怀《板桥杂记•小引》:“携来吴门,一时争艳,户外屦恒满。”<

  • 不共

    (1).不恭。共,“ 恭 ”的古字。《左传·僖公二十七年》:“公卑 杞 , 杞 不共也。” 杜预 注:“共音恭,本亦作恭。”《管子·四称》:“不与善人,唯其所事。倨敖不共,不友善士。” 明 刘基 《三月癸酉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抑小民之失其所,而祭祀之不共歟,何上天降鉴之若是也。”
    (2).不具备。《国语·鲁语下》:“具舟除隧,不共有法。” 韦昭 注:“共,具也。”
    (1).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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