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诗经的论文,1000至2000字左右丘中有麻,彼留子嗟。 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 丘中有麦,彼留子国。 彼留子国,将其来食。 丘中有李,彼留之子。 彼留之子,贻我佩玖。 《诗经·王风·丘中有麻》这首诗只有三章,章四句,表面上看起来并不复杂,但是对于诗的内容以及诗中人物的姓名,却仍有争议,迄无定论。 《小序》云:“《丘中有麻》,思贤也。庄王不明,贤人放逐,国人思之而作是诗也。” 毛认为是“思贤”诗,《笺》、《疏》并无异议。[1]《传》的故训由于最接近于《诗经》时代,大体上是可信的。 但是,对于“国风”中某些诗篇的诗旨,尤其是那些反映男欢女悦的情爱诗篇,囿于思想的保守性,《小序》往往牵扯到帝王后妃的身上,其说多半不可考之于史。自然亦有少数可考者,如《鄘风·君子偕老》、《邶风·新台》、《齐风·南山》、《齐风·载驱》、《陈风·株林》,但大多数情爱诗篇,往往是诗人即事即景抒情之作,并不反映什么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何可考耶?窃以为《丘中有麻》就属于此类民歌。 对于这些诗歌,只能就诗论诗,味之以文情,审之以辞气,衡之以语法,核之以训诂,来探索其主题。朱喜作为一个理学家,思想也是保守的,但他的《诗集传》尚能遵循就诗论诗的原则,如《丘中有麻》,朱子就认为是一首爱情诗,其说一出,后人多有信之者,但朱说亦有瑕疵。 朱子云:“子嗟,男子之字也。”“子国亦男子之字也。” “之子,并指前二人也。”在首章之后评点曰:“妇人望其所与私者而来,故疑丘中有麻之处,复有与之私而留之者,今安得其施施而来乎?”[2]果如朱子所言,妇人私会二人且二人均赠其佩玖,揆之以情理,今天虽然有如此荒唐之事,但在古代确是够大胆的了,纵有,当事人也不会形之于诗,即使作诗人未必诗中人,亦不会如此津津乐道地赋之于诗。 程俊英、蒋见元《诗经注析》引崔述《读书偶识》驳那些认为《齐风·东方之日》是讽刺诗者,曰:“夫天下之刺人者,必以其人为不肖人,乃反以其事加于己身,曰我如是,我如是,天下有如此之自污者乎?”[3]其理亦可用于此。《诗经》中确有刺淫刺秽之诗,如《新台》、《南山》、《载驱》、《株林》,但决非当事人自作或以当事人口吻所做。 《株林》刺陈灵公,作为一国之君,竟然偕大夫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君臣宣淫,终为夏姬之子夏征舒所弑。朱子评曰:“灵公淫于夏征舒之母,朝夕而往夏氏之邑,故其民相与语曰:君胡为乎株林乎?曰:从夏南耳。 然则非适株林也,特以从夏南故耳。盖淫乎夏姬,不可言也,故从其子言之,诗人之忠厚如此”[2]。 真正有伤风化、有悖人伦之事,旁观者亦羞以道之,正如《鄘风·墙有茨》所云:“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 由此观之,《丘中有麻》至少不是妇人歌咏与两个情人苟且之事。《诗经注析》认为《丘中有麻》“也不像朱熹所说的这位女子和子国、子嗟父子有私情,而这二人在丘中有麻处又为新欢所留。” 《诗经注析》认为朱子和方玉润都将“留”解释为挽留之留,致有此误。窃以为误则误矣,因为倘若“留”解释为挽留之留,第三章“彼留之子,贻我佩玖”语句不顺,但朱子并没有说子国、子嗟是父子,齐襄公淫乎其妹,实有其事,而这首民歌,查无史据,父子聚麀,有悖天伦,以朱子之智慧及其人生哲学,断不会作如此主观臆测。 方玉润《诗经原始》亦误解了朱子,他说:“子嗟、子国既为父子,《集传》且从其名矣,则一妇人何以私其父子二人耳,此真逆理悖言,不图先贤亦为是论,能无慨然?惟是《序》、《传》亦有所疑,子嗟、子国既为人名,则‘之子’又何指?”方氏又驳姚际恒“嗟”、“国”皆为助辞说,曰:“嗟为助辞可也,国亦为助辞乎?”方氏主张嗟为助辞,国即“彼国”之“国”,犹言彼留子于其国,其国不可久留也,何不就我?方氏主张此诗为招贤偕隐之诗,云:“《丘中有麻》招贤偕隐也,周衰,贤人放废,或越在他邦,或互相招集,退处丘园以自乐。”[4]窃以为诗中看不出招贤偕隐的痕迹,更何况“彼留子嗟”、“彼留子国”、“彼留之子”明显为同一种句型,而按方氏说,独独“彼留子国”要在“国”前加“于”才能解通。 高亨的《诗经今注》认为《丘中有麻》是“一个没落贵族因生活贫困,向有亲友关系的贵族刘氏求救,得到一点小惠,因此作诗以述其事。”[5]《传》以为子国为子嗟父,而高亨以为子国是刘氏家族的另一个人的名字,把“彼留之子”解释为“那刘氏的人们”。 窃以为这种解释值得商榷,因为《诗经》时代人称代词固然无单复数之分,但是“子”是名词,无论是用来替代第二人称代词还是作为偏正结构的中心语,“子”指二人或二人以上这样的用法恐怕没有,此种情况,先民是用加数词的方式来表示的,如《邶风·二子乘舟》。其次,既然是没落贵族救助于刘氏,刘氏施与一点小惠,恐怕还不至于“贻我佩玖”。 窃以为赠玉不外乎以下三种情况,或是主恩浩荡,或是朋友之间因有深情厚谊而分手脱相赠,寄予平生一片心,或是恋人或夫妻之间情到深处感情的流露和表示。笔者认为此诗按第三种情况来理解更显得贴切、自然,把诗理解为女子的口气更。 2.写一篇一《诗经》为主的论文木瓜 《诗经·大雅·抑》有“投我以桃,报之以李”之句,后世“投桃报李”便成了成语,比喻相互赠答,礼尚往来。 比较起来,《卫风·木瓜》这一篇虽然也有从“投之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生发出的成语“投木报琼”(如托名宋尤袤《全唐诗话》就有“投木报琼,义将安在”的记载),但“投木报琼”的使用频率却根本没法与“投桃报李”相提并论。可是倘若据此便认为《抑》的传诵程度也比《木瓜》要高,那就大错而特错了,稍微作一下调查,便会知道这首《木瓜》是现今传诵最广的《诗经》名篇之一。 对于这么一首知名度很高而语句并不复杂的先秦古诗,古往今来解析其主旨的说法居然也有七种之多(据张树波《国风集说》统计),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按,成于汉代的《毛诗序》云:“《木瓜》,美齐桓公也。 卫国有狄人之败,出处于漕,齐桓公救而封之,遗之车马器物焉。卫人思之,欲厚报之,而作是诗也。” 这一说法在宋代有严粲(《诗缉》)等人支持,在清代有魏源(《诗古微》)等人支持。与毛说大致同时的三家诗,据陈乔枞《鲁诗遗说考》考证,鲁诗“以此篇为臣下思报礼而作”,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意见与之相同。 从宋代朱熹起,“男女相互赠答说”开始流行,《诗集传》云:“言人有赠我以微物,我当报之以重宝,而犹未足以为报也,但欲其长以为好而不忘耳。疑亦男女相赠答之词,如《静女》之类。” 这体现了宋代《诗》学废序派的革新疑古精神。但这一说法受到清代《诗》学独立思考派的重要代表之一姚际恒的批驳,《诗经通论》云:“以(之)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现代学者一般从朱熹之说,而且更明确指出此诗是爱情诗。 平心而论,由于诗的文本语义很简单,就使得对其主题的探寻反而可以有较大的自由度,正如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小它的外延越大,因此,轻易肯定否定某一家之说是不甚可取的。有鉴于此,笔者倾向于在较宽泛的意义上理解本诗,将其视为一首通过赠答表达深厚情意的诗作。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 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 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我们不妨说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 “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琚(瑶、玖);我以琼琚(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清牛运震《诗志》评此数语云:“惠有大于木瓜者,却以木瓜为言,是降一格衬托法;琼瑶足以报矣,却说匪报,是进一层翻剥法。” 他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但显然将木瓜、琼瑶之类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实,其他解此诗者似也有此病。实际上,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 子衿 这首诗写一个女子在城楼上等候她的恋人。全诗三章,采用倒叙手法。 前两章以“我”的口气自述怀人。“青青子衿”,“青青子佩”,是以恋人的衣饰借代恋人。 对方的衣饰给她留下这么深刻的印象,使她念念不忘,可想见其相思萦怀之情。如今因受阻不能前去赴约,只好等恋人过来相会,可望穿秋水,不见影儿,浓浓的爱意不由转化为惆怅与幽怨:纵然我没有去找你,你为何就不能捎个音信?纵然我没有去找你,你为何就不能主动前来?第三章点明地点,写她在城楼上因久候恋人不至而心烦意乱,来来回回地走个不停,觉得虽然只有一天不见面,却好像分别了三个月那么漫长。 近人吴闿生云:“旧评:前二章回环入妙,缠绵婉曲。末章变调。” (《诗义会通》)虽道出此诗章法之妙,却还未得个中三昧。全诗五十字不到,但女主人公等待恋人时的焦灼万分的情状宛然如在目前。 这种艺术效果的获得,在于诗人在创作中运用了大量的心理描写。诗中表现这个女子的动作行为仅用“挑”、“达”二字,主要笔墨都用在刻划她的心理活动上,如前两章对恋人既全无音问、又不见影儿的埋怨,末章“。 3.提供《诗经》的论文硕人其颀,衣锦褧衣。 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谭公维私。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硕人敖敖,说于农郊。 四牡有骄,朱幩镳镳。翟茀以朝。 大夫夙退,无使君劳。 河水洋洋,北流活活。 施罛濊濊,鳣鲔发发。葭菼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朅。 [译文] 窈窕淑女体修长,披风罩在锦衣上;齐侯女儿多娇贵,嫁给卫侯到吾乡。 她和太子同胞生,也是邢侯小姨妹,谭公是她亲姐丈。 双手白嫩如春荑,肤如凝脂细又腻;脖颈粉白如蝤蛴,齿如瓜子白又齐; 额头方正蛾眉细,笑靥醉人真美丽,秋波流动蕴情意。 窈窕淑女身材高,驻马停车在城郊;四匹雄马多矫健,马辔两边红绸飘, 鸟羽饰车好上朝;诸位大夫该早退,别让国君太操劳。 黄河之水声势大,奔腾向北哗啦啦;撒开鱼网呼呼响,鳣鲔跳跃泼剌剌, 芦荻稠密又挺拔。陪嫁女子服饰美,媵臣英武又高大。 《硕人》是《诗经》“卫风”中的一首,是赞美是齐庄公的女儿,卫庄公的老婆庄姜夫人的诗。庄姜夫人如诗中提到,是当时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可别小看这句“东宫之妹”,这是明写庄姜夫人跟太子是一母所生,也就是王后所生,凸显她娇贵的身份。 有人说这位美丽的庄姜夫人嫁给卫庄公之后,受到了冷落谗嫉,没有子嗣,所以卫人同情她,为她做了这首赞美诗——这个“有人说”来自《左传》,力挺者是朱熹,不过这个解释向来很有争议,后人多认为这首诗看不出什么同情怜悯的成分,纯粹是赞美,是庄姜嫁到卫国时卫国人拍马屁的诗。从解释的不同看起来,朱夫子也不是纯粹道学,相当有人情味儿——我也宁愿相信这是人民同情美而无子的王后所做的诗也不愿相信这是无聊文人拍新女主人的马屁写的应制歌。 就算不看诗中的生僻字,单从字面也很好理解这首诗赞美的是庄姜夫人的美丽——其实这首诗里多数的语句还是在写庄姜的出身和排场,真正的外貌描写不过是“硕人其颀,衣锦褧衣”这一句和“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一段。 简单解释一下:“硕人”,原意是高大白胖的人,引申为美女,可见公元前七百多年的春秋时代,人们(至少是卫国的人们)喜欢高大丰满、皮肤白皙的美人,健康美还是比较吃香的。 由此我们可以联想起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女神雕像,无论哪一个都是高大丰腴、有着结实的臂膀、修长的双腿和一个圆润的小肚子——可见在人类的“先民”时期,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是喜欢那种高大丰硕型的美女,可以说,其审美观是十分健康的。究其所以,还是“美与善相统一”的规则在起作用,先民时期的人们,受自然条件所限,寿命没有现在长,高大健硕的女人至少代表着健康、宜生养,所以,是“好”的,因此也就是美的。 女人圆润丰满的身体,就如灌满浆的稻谷,代表了一种生命力,在与天地战斗、生命权得不到保障的岁月里,还有什么比这更能激发人关于“美好”的想象呢?至于“白皙是美的”这个观念,千百年来一直被我们所承认;伊丽莎白一世女王正因其苍白的面容而被赞誉为“有圣处女一般的容貌”;十八世纪的法国贵妇,为了使自己变得更白,不惜往脸上涂抹诸如鳄鱼粪便这种恶心的东西。(黑皮肤也很美,是现代才有的审美观。 近几十年,法国女人才流行起黝黑明亮的皮肤,就算巴黎没有海,也要拜托市长在塞纳河边铺上海边才有的细沙然后大家去晒太阳。)而在中国古代也是以白为美的,李渔在《闲情偶寄》“声容部”中说:“……妇人本质,惟白最难。 多受精血而成胎者,其人生出必白……”可见,“白”是中国古代一贯千年的审美观——总之,高大,说明出身娇贵、吃得好、营养好;白皙,说明她不用去室外劳动,从不经风吹日晒,可以说,这是一种属于贵族的美,是一种贵族时尚,除非天生丽质,老百姓是追不起的。“硕人其颀”是说“这位高挑的美女身材真修长啊”,原来古人所谓的高大白胖,是要求凹凸有致,不止是一味的胖下去,还需要颀长优美才是好的;“衣锦褧衣”是说“她穿着锦帛织成的长斗篷”,这位庄姜夫人,不仅美,而且挺会穿,因为身材高,再穿个长斗篷,看起来就会格外修长。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一段已经成为了千古传诵的写美女的名句,意思是:手指像细草般柔软灵活,雪白的皮肤像凝脂一般光洁平滑,脖子像天牛的幼虫那样既白且长,牙齿像瓜子儿一样扁而整齐;她额头丰满眉毛弯弯,浅笑盈盈,还有两个酒窝,眼睛黑白分明顾盼生波——看看吧,令人惊叹吧?庄姜夫人几乎没有缺点啊!弯眉亮眼、皮肤雪白、额头丰满、长长脖子、牙齿整齐、手指滑腻……甚至还有俩酒窝……好事儿都让她赶上了,看来山东出美女所言非虚!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国人的审美观好几千年其实并没有特别巨大的改变,除了皮肤白之外,黑白分明的大眼、长脖子等以上提到的优点我们现在仍然认为很美——以前我们认为樱桃小口是美的,后来西风东渐之后,国人也渐渐能接受大嘴之美了,这可能算是中国人审美观里比较强烈的一种变化,可是,《硕。 4.穿越千年之光感受诗经之美作文六百字八百字穿越千年之光感受诗经之美作文 中蕴含的优秀文化精髓、加深广大青少年对中华典籍的学习认识,5月19日,本市2016年度燕赵少年读书系列活动正式启帷。今年5月至10月期间,本市将举办主题荐读、主题诵读竞赛、《诗经》情景作文大赛等系列读书活动。 本市2016年燕赵少年读书系列活动,是根据省文化厅、省教育厅、共青团河北省委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由市图书馆积极筹划举办的。活动时间为今年5至10月,主题为“穿越千年时光、感受诗经之美”,参与范围为全市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读者及在校中小学生。 活动期间,市图书馆将举办“诗韵流芳”主题荐读活动,建立荐读活动示范点并配送荐读图书;举办“沐浴诗风”主题诵读竞赛和“悠悠古风”《诗经》情景作文大赛;举办《诗经》知识竞赛及网络闯关活动等系列特色读书活动。活动结束后,本市将评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全省评奖,并对组织得力的单位进行表彰。 据了解,去年的本市燕赵少年读书系列活动,吸引了全市数万名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参与, 5.《诗经》中爱情的研究论文周代,礼教初设,古风犹存,青年男女的自由恋爱尚少禁忌,所谓:“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 (《周礼·媒氏》)在《诗经》中有许多男女恋情诗,而恋人之歌,多集于《国风》。风即指音乐曲调,国是地区、方城之意,“国风”即各地区的乐调 。 《国风》取材于各地的民间歌曲,反映了当时各地的民俗风情。而男女恋情,人之天性,所以在《国风》中也颇多涉及。 《诗经》第一首便是以爱情为题材的诗歌《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诗经》以《关雎》为始篇,例来众多注家的评价多为淑女以配君子,说明在我国古代爱情便成为了诗歌的重要主题之一。 《毛诗·大序》中说“诗者,志之所至也。 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行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 诗歌由内心的感发所产生,而爱情是人类最纯真的感情表露,也是最值得用诗歌来歌颂的。《诗经》中的爱情诗类型多种多样,涉及到爱情的酸酸甜甜:有写幽会亲昵的《邶风·静女》,有写情侣春游的欢快的《郑风·溱洧》,有写两情野合欢娱的《召南·野有死麕》,有写饱含思念的《王风·采葛》,有写情女想情郎的《郑风·子衿》,有写情侣闹别扭的《郑风·狡童》,有写意中人不可求空余恨的《周南·汉广》,有写表现意中人难以亲近的《秦风·蒹葭》,有写失恋苦涩的《召南·江有汜》,有写遭到家长干涉的《郑风·将仲子》,还有反抗家长干涉的《王风·大车》。 从以上的这些列举中我们可以看出,《诗经》中的爱情诗广泛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男女爱情生活的幸福快乐与挫折痛哭,在阅读中我们能够体会出诗歌中充满坦诚、真挚的感情。 在爱情诗歌中很多是用女性的口吻来写的,她们对于爱情的追求是大胆的而且热烈的,这也许是因为那时古朴的民风使然吧。 如《郑风·褰裳》: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思我,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 子不思我,岂无他士?狂童之狂也且! 读后给人一种民生纯朴的感觉,《诗经》里这一篇仅用短短几句对话,便把情人相戏的情景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除了以女性口吻来写的以外,以男性口吻来写的诗也很能体现女性在恋爱中开爱的情趣。 如《邶风·静女》这首诗便以男子的口吻写幽期密约的乐趣: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踯躅。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可爱的姑娘按照约定在城角楼等他,也许为了逗着玩,他把自己隐藏起来,他来时见不着她,急得搔首踯躅。等到他发现姑娘已经来了而且情意深长的带给他一些礼物时,便大喜过望。 幽静的城角,情侣来调情,一派温情脉脉的场景。 爱情的自然流露和表白充满了甜蜜,然而现实却给人们的感情增加了许多束缚。 在那个时代男女的婚姻大事已经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参与,不再是完全的自由的了。《礼记·曲礼》中讲:“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 《礼记·坊记》中有:“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 艺麻如之何?横从其母。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可见,那时对男女之情已经有所限制了。而具体到对女性而言,受到的束缚更多,既不愿舍弃情郎,又不敢违反父母的命令,《郑风·将仲子》就描写了这样一位为情所困的女子: 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 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仲可怀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逾我墙,无折我树桑。岂敢爱之,畏我诸兄。 仲可怀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逾我园,无折我树檀。 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孟子·滕文公下》中写道:“丈夫生而愿为有官,女子考而愿为有宗,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将仲子》里的这位女主人公害怕的也正是这些礼教。对于仲子的爱和父母、诸兄及国人之言成为少女心中纠缠不清的矛盾,一边是自己所爱的人,另一边是自己的父母兄弟,怎么办呢?几多愁苦,几多矛盾,少女的心事又怎能说清呢? 《诗经》的爱情诗对于女性的描写是真实自然的,用“思无邪”来形容里面的感情真正是恰到好处。 另外,《诗经》作为一部古代的诗歌总集,里面记载的诗歌并非一时一地之作,而我们从这些爱情诗中也可以看出在不同地域,不同时间,民间的风俗是不同的。对于一些诗歌的具体年代我们不甚清楚,但从整个历史的发展来看,古代的婚姻恋爱的风俗应该是一个由开放到保守的过程,各个诸侯国和不同的地区风俗也有所差异。 如评注者常说“郑声淫”,从现在的观点来看其实只不过郑国的诗歌多是大胆表露男女之情的诗歌,只是更大胆更热烈而已。而从《褰裳》到《将仲子》,同为《郑风》又可以看到有所差别,前者更加开放,后者却顾虑重重,这也许是因为时间不同,也许是因为作者身份不同,但总体来看,当时的婚姻制度并非如后来封建时期有严格的规定,较之封建时期还是相对自由的。 《诗经》中的爱情诗为我们记录下了中国。 6.急需一篇《诗经》中爱情诗的论文周代,礼教初设,古风犹存,青年男女的自由恋爱尚少禁忌,所谓:“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周礼。媒氏》)在《诗经》中有许多男女恋情诗,而恋人之歌,多集于《国风》。国是地区、方城之意,风即指音乐曲调,“国风”即各地区的乐调。《国风》取材于各地的民间歌曲,反映了当时各地的民俗风情。而男女恋情,人之天性,所以在《国风》中也颇多涉及。 《诗经》第一首便是以爱情为题材的诗歌《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诗经》以《关雎》为始篇,列来众多注家的评价多为淑女以配君子,说明在我国古代爱情便成为了诗歌的重要主题之一。 《毛诗。大序》中说“诗者,志之所至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行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诗歌由内心的感发所产生,而爱情是人类最纯真的感情表露,也是最值得用诗歌来歌颂的。《诗经》中的爱情诗类型多种多样,涉及到爱情的酸酸甜甜:有写幽会亲昵的《邶风。静女》,有写情侣春游的欢快的《郑风。溱洧》,有写两情野合欢娱的《召南。野有死》,有写饱含思念的《王风。采葛》,有写情女想情郎的《郑风。子衿》,有写情侣闹别扭的《郑风。狡童》,有写意中人不可求空余恨的《周南。汉广》,有写表现意中人难以亲近的《秦风。蒹葭》,有写失恋苦涩的《召南。江有汜》,有写遭到家长干涉的《郑风。将仲子》,还有反抗家长干涉的《王风。大车》。从以上的这些列举中我们可以看出,《诗经》中的爱情诗广泛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男女爱情生活的幸福快乐与挫折痛哭,在阅读中我们能够体会出诗歌中充满坦诚、真挚的感情。 在爱情诗歌中很多是用女性的口吻来写的,她们对于爱情的追求是大胆的而且热烈的,这也许是因为那时古朴的民风使然吧。如《郑风。褰裳》: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思我,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思我,岂无他士?狂童之狂也且! 读后给人一种民生纯朴的感觉,《诗经》里这一篇仅用短短几句对话,便把情人相戏的情景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除了以女性口吻来写的以外,以男性口吻来写的诗也很能体现女性在恋爱中开爱的情趣。如《邶风。静女》这首诗便以男子的口吻写幽期密约的乐趣: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踯躅。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怿女美。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美之为美,美人之贻。 7.想问命题作文式《诗经》的美学追求 怎么写论文提纲在中国美学史的研究中,《诗经》美学一直是一个薄弱环节。 美学界轻视或忽视《诗经》美学的研究,是有原因的。长期以来,美学界所注重的是取得理论形态的美学思想,其研究方法,也主要是一种哲学思想与美学、艺术理论相渗透、相结合的方法。 以这样的研究对象和方法出发,《诗经》自然被排斥在理论视野之外。我们不能否认上述研究思路和方法的合理性,因为美学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理论思维而非形象思维。 理论思维就离不开哲学方法的引导,就应该关注那些取得理论形态的美学思想和范畴命题。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美学毕竟是一种有着独立品格和价值的学科,它除了哲学的、形而上的思维品格外,还具有很强的艺术实践性。 美学的研究,离不开艺术具体问题的研究。对于中国美学史来说,这种与艺术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尤其重要。 《诗经》作为中国古代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为我国艺术审美经验最早、最形象、最生动的总结,《诗经》美学的研究,无疑会在这方面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启示。同时,由于《诗经》时间跨度很长,涵盖的方面广,所包含的审美形态和现象也十分丰富,这对我们认识中国古代审美意识的发生发展规律是十分重要的,忽视《诗经》美学的研究,无疑会为中国美学史研究留下巨大空白与缺陷。 下面,我从四个方面,具体谈谈《诗经》的美学内容及其意义。一、“和”的审美意蕴“和”是中国古代审美意识的集中表现,关于这一点,学术界已谈论得甚多。 但学术界言“和”,存在着一个不容忽视的疏忽,那就是没有注意到《诗经》中“和”的意蕴的重要性。实际上,《诗经》中“和”的审美意蕴和观念十分丰富,构成中国古代“和”的审美意识发展演化的重要一环。 《诗经》中直接出现“和”一词地方共12处,其内涵较为丰富,几乎涵盖了西周至春秋时期言“和”的几种主要涵义。具体讲来,大致包含三层意思:1、指口味之“和”,如《小雅•宾之初筵》:“酒既和旨,饮酒孔偕”;《商颂•烈祖》:“亦有和羹,既戎既平”。 2、指音声之和,如《小雅•宾之初筵》:“龠舞笙鼓,乐既和奏”;《商颂•那》:“嘒嚖管声,既和且平”;3、表示人际关系和伦理的和谐,《小雅•常棣》中的“兄弟既具,和乐且孺”;《小雅•伐木》中的“神之听之,终和且平”等等,即是在这层意思上言“和”。不过,《诗经》中“和”的意义不能仅仅从语词方面来把握,而是蕴含在其整体艺术形象中的,它对中国古代艺术审美“和”的意义,主要不是表现在作为一个抽象的理论范畴提出和界定上,而是表现在它所蕴含的丰富文化和美学意蕴上,表现在其所确立的基本人生态度和审美方式上。 徐复观先生说,中国文化“走的是人与自然过分亲和的方向”。[①]这种人与自然的亲和倾向,我以为最早在《诗经》中得到最集中、最完整的体现。 《诗经》开篇为《周南•关雎》,以水鸟和鸣起兴、吟咏男女之间的恋情,即给人一种温暖和谐,人与自然无限亲近的感受。《诗经》中诗有多种类型,如田园农事,爱情婚姻、征战宴饮等等,但无论哪一类型的诗,人与自然的融怡亲和,都是其基本倾向所在。 《小雅•采薇》写出征战士久役归来的心情:“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行道迟迟,载渴载饥,我心伤悲,莫知我哀”,虽充满悲怨,但那由自然界的春风秋雨,朝花夕实的景象来体认人与自然生命之节律,感受宇宙自然之和谐的心态却是显见的。又如,《小雅•无羊》写牧羊:“尔羊来思,其角濈濈,尔牛来思,其角湿湿。 或降于阿,或饮于池,或寝或讹,尔牧来思,何蓑何笠”,其人情物态描绘莫不毕肖自然,这若非对人与自然关系抱一份极亲切的认同,决不能道出。《诗经》中宗庙祭祀诗,也没有了殷商人那种虔敬、恐惧的心理,祭祀神,是为了人,希望神赐福于人,山川神灵亦开始成为人心中的自然,成为人生活的一部分。 比如,我们读《周颂•般》:“于皇时周,陟其高山,嶞山乔岳,允犹翕河”(“真美啊,我周邦,封禅四岳把山上,小山大岭也都祭、九河合一依次往”),所体察的正是这样一种面对自然神灵的亲近从容的心境。《诗经》还多鸟兽草木之名。 关于这一点,孔子也曾谈到,认为这是读《诗经》的一大益处。司马迁说:“《诗》记山川、溪谷、禽兽、草木、牝牡雌雄……以达意”;(《太史公序》)郑樵云:“夫诗之本在声,而声之本在兴,鸟兽草木乃发兴之本”,(《通志•昆虫草木略序》)均很重视鸟兽草木之名之象对《诗经》的意义。 我认为,这种意义就在于借鸟兽草木一类自然事象,在人与自然之间建立一种息息相通的亲密关系。在《诗经》中,我们常见以蔓生野草喻女子出嫁、缘木而生喻女子依从男子共同生活;女子歌唱多以采薇采厥起兴,而男子歌唱多以刈楚刈萎起兴,这种起兴又多喻男女私心爱慕之情;睹桃花灼灼,即感女之青春和美艳,(《桃夭》)观梅花盛开而衰,即悲青春和爱情之流逝;(《摽有梅》)见风雨鸡鸣,则有亲人之盼,(《风雨》)见春日载阳,黄莺鸣啭,则惹无限春情(《七月》)……自然界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均成为诗人情感心灵的写照。 应该说,《诗经》。 8.求唐诗鉴赏论文2000字一篇今天我为大家讲“唐诗赏析”。 因为在座的很多同学都有非常丰富的唐诗知识,我只想讲一些唐诗方面非常有影响的诗歌,且限于时间关系只选择短的诗歌来讲。我分三个方面来讲。 第一是唐代以前中国诗歌发展基本线索;第二是唐诗发展的基本状况;第三是讲一些小的专题:如歌颂春天的诗歌、送别朋友的诗歌、怀念故乡的诗歌等等。 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灿烂文化的民族,在我们灿烂文化的宝库中,诗歌无疑是非常精彩的,如果把诗歌比作广袤的星空,那么唐诗就是这星空中最灿烂的银河。 唐诗的灿烂不是突如其来的,它有一个发展的过程。 我讲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唐前诗史的简要回顾。 秦以前是先秦,主要指夏商周时代。这个时期诗歌发展有两个高潮:一是《诗经》,二是楚辞。 《诗经》是公元前1100年到公元前600年诗歌的一个总结。楚辞主要是以伟大的诗人屈原(约前340---277)的诗歌为代表的。 屈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留下姓名的伟大诗人,作为炎黄子孙,我们应该记住他。我们要记住一个历史坐标,即公元前300年之前,这是战国中期,是中国历史上百家争鸣的好时期,出现了很多伟大的思想家,如孟子、庄子、韩非子等。 从公元前600年的《诗经》到公元前300年的楚辞之间相隔了300多年的时间,这是中国诗歌发展的一个低谷,但却是中国散文发展的一个高峰。《诗经》和楚辞是灌溉后世中国文学园地的两条大河。 从地域方面说来,《诗经》主要是黄河流域中原文化的结晶;而楚辞主要是长江流域南方文化的结晶。《诗经》是集体歌唱的产物,而楚辞是个人独立歌唱。 我们中国的诗歌从集体歌唱向个人独立歌唱发展,是一个伟大的飞跃,从此,中国诗歌的主流是诗人独立歌唱,《诗经》中的诗歌所描写的无非是两个大的方面:一个是反映人以外的客观世界,如战争、劳役、兵役等等;一个是人以内的主观世界,如思想、情感等等。这是两个宇宙,一是无限大的宇宙,一是无限小的宇宙。 在反映这两个宇宙时,民歌是比较丰富生动的。《诗经》中有许多是反映现实的,如《伐檀》。 还有一些是感情的抒发,主要是男女爱情的歌唱。打开《诗经》,第一首《关雎》便是歌颂男女爱情的千古好诗:“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还有很多诗写得很美,如《蒹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写出了追求伊人那种可望而不可即、可求而不可得的情感状态。 希冀、渴望、不懈的追求与最终不可得的怅惘,交织在一起,十分美丽动人。 《诗经》中最具代表性的“国风”;而楚辞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离骚》,其内容主要是屈原抒发自己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和追求真理的思想感情,它有2740多个字,是中国古代诗歌史上最长的、最伟大的一首政治抒情诗。 在古代,“风”、“骚”并称。风骚者,文才才华也,是一个非常好的词,与现在意义不同。 风与骚,是贯穿我们后世文学特别是诗歌的两条大河。与“国风”作者们朴实的情感相对应,《离骚》充溢着屈原思想的闪光点,有许多诗句一直为我们所欣赏,如“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尤未悔”:只要是心中认为美好的东西,如美好的事物、美好的情感等,追求它们,九死也不后悔的。 这种追求美好的东西而九死不悔的精神,已经融入到我们伟大的民族精神之中,是我们中华民族一个不朽的精神。其他的,如关于《诗经》和《诗经》和楚辞艺术方面的特色和成就,这里就不多说了。 第三是汉乐府。 汉代是中国王朝中最长命的一个王朝,两汉400多年,主要成就是乐府诗歌,内容上大部分是反映社会生活,反映爱情。 反映社会生活的如《东门行》、《战城南》等;反映爱情的如《上邪》。其中《上邪》唱到: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本来“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已经将感情表达到极顶了,但如果就到此为止,还不能算是好诗;好就好在诗中一口气举了自然界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五种事情,说除非这些事情都发生了,我才跟你结束感情。 正由于这样它才成了千古好诗,被称为短章中的神品。 9.小论文:对《诗经》或“神话”的看法题解:国君宴会宾客。 原文 呦呦鹿鸣1,食野之苹2。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吹笙鼓簧3,承筐是将4。人之好我,示我周行5。 呦呦鹿鸣,食野之蒿6。我有嘉宾,德音孔昭7。 视民不恌8,君子是则是效9。我有旨酒10,嘉宾式燕以敖11。 呦呦鹿鸣,食野之芩12。我有嘉宾,鼓瑟鼓琴。 鼓瑟鼓琴,和乐且湛13。我有旨酒,以燕乐嘉宾之心。 译文 一群鹿儿呦呦叫,在那原野吃苹草。我有一批好宾客,弹琴吹笙奏乐调。 一吹笙管振簧片,捧筐献礼礼周到。人们待我真友善,指示大道乐遵照。 一群鹿儿呦呦叫,在那原野吃蒿草。我有一批好宾客,品德高尚又显耀。 示人榜样不轻浮,君子贤人纷纷来仿效。我有美酒香而醇,宴请佳宾嬉娱任逍遥。 一群鹿儿呦呦叫,在那原野吃芩草。我有一批好宾客,弹瑟弹琴奏乐调。 弹瑟弹琴奏乐调,快活尽兴同欢笑。我有美酒香而醇,宴请佳宾心中乐陶陶。 注释 ·1.呦(yōu)呦:鹿的叫声。朱熹《诗集传》:"呦呦,声之和也。 "·2.苹:藾蒿。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藾蒿,叶青色,茎似箸而轻脆,始生香,可生食。 "·3.簧:笙上的簧片。笙是用几根有簧片的竹管、一根吹气管装在斗子上做成的。 ·4.承筐:指奉上礼品。毛传:"筐,篚属,所以行币帛也。 "将:送,献。·5.周行(hánɡ):大道,引申为大道理。 ·6.蒿:又叫青蒿、香蒿,菊科植物。·7.德音:美好的品德声誉。 孔:很。·8.视:同"示"。 恌:同"佻"。·9.则:法则,楷模,此作动词。 ·10.旨:甘美。·11.式:语助词Q?同"宴"。 敖:同"遨",嬉游。·12.芩(qín):草名,蒿类植物。 ·13.湛:深厚,毛传:"湛,乐之久。" 【赏析】 《鹿鸣》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 朱熹《诗集传》云:“此燕(宴)飨宾客之诗也。”又云“岂本为燕(宴)群臣嘉宾而作,其后乃推而用之乡人也与?”也就是说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 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 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 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 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 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 《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 《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 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 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 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 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 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 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为什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 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 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 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