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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之美诗经

1.古典诗词中和之美

中国古代艺术把中和作为重要的审美原则。中庸之道要求人们做什么事情都不要过激,要求适中,无偏无颇,中和之美要求艺术所表现的内容要符合温柔敦厚的儒家诗教。也就是说,只允许怨而不怒的委婉劝说不允许尖锐的揭露批判,所反映的思想感情不能超越儒家传统道德规范,要发乎情,止乎礼。温柔敦厚地师教被引入艺术的创造原则之后,就要求诗词在艺术表现上要蕴藉含蓄,深婉委曲,内容要浓郁厚笃,既不叫嚣乖张,又不浅显直露。简而言之就是含蓄蕴藉哀而不伤。含蓄蕴藉是总体原则,哀而不伤是对这个总体原则的补充。

沐浴小小江上村,绿林豪客夜知闻。他时不用逃名姓,世上如今半是君。

2.谈谈中国古典诗词的中和之美

讲“中和之美",首先得从“中和”这一范畴说起。

“中和”,由“中"、“和”两字组成词组,“中",《说文解字》云:“中,内也,从口l,上下通也。”段玉裁《注》日:“然则中者,别于外之辞也,别于偏之辞也,亦合宜之辞也。”

《中庸》谓:“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王阳明在《传习录》中谈到“中”这一范畴时说:“此须自心体认出来。

非言语所能喻。中只是天理。

日,何为天理?日,去得人欲,便识天理。日,天理何以谓之中?日,无所偏倚。

"陆象山说:“中之为德,言其无适而不宜也。”可见“中"之涵义,是与两端相对而言的。

从道德上说,“中",就是公正、而合乎天理人情之正道;从方法上说,“中"指一种不偏不倚、恰到好处的状态;从行为上说则是合理、合宜、恰如其分。总之,“中”可以看作是一种为人处世的标准。

“和”,《说文解字》中的解释为:“和",相应也。《广雅》日:“和,谐也”。

《辞源》中解释“和”有和顺、和谐之意。“和''这一范畴早在西周末年就已出现。

据《国语·郑语》记载:“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

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把“和”与“同"加以区分。

所谓“和"就是性质不同的东西结合在一起。后来齐国的晏婴又进一步对“和"之涵义加以解释,据《左传》召公二十年记载:“公日唯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日‘据亦同也,焉得为和。

’公日:‘和与同异乎?’对日:‘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焯之以薪。

’宰夫和之,齐之以味……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急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

由此看来,“和”与“同”的不同之处在于:“同”是多件相同事物的相加,事物不会得到质的飞跃,而“和"则是强调不同事物的有机组合与统一,与多件相同事物的相加及不同事物的简单拼合是有很大分别的。因为它是在保证各样事物同步发展的同时,加强它们之间的和谐统一性,不会造成此消彼长的局面。

儒家学派继承了春秋时期的“和"之思想。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

"叶朗在《中国美学史大纲》中讲:“孔子的整个美学就是强调‘和’。"《论语·子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君子尚义,所以有不同,小人尚利,安得而和。“和则固无乖戾之心,只以无乖戾之心为和,恐亦未尽。

若无中正之气,专以无乖戾为心,亦与阿比之意相邻……中正而无乖戾,然后为和。”固实际上,孔子判定入的德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合于“和”的标准。

老子也讲“和”。老子讲:“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音声相和”,都是讲阴阳、矛盾双方对立中的统一,达到和谐的程度。这与儒家所讲之“和"有所不同。

在这里,老子所讲之“和"应该有四层含义:“和”,和谐,阴阳矛盾双方对立中的统一,促成一个多样性的统一体或对立面的和合体;其二,“和",调和,不同的因素协调、和解,用之维系着事物从内到外的有序运转:其三,“和",则是此后本文将要涉及的“中和”之说,正是强调“适度”、“中节”,也是讲求“以他平他"的制衡功效;四,便是“和合”之意,即:“天人合一”、“阴阳有序''之意,是矛盾双方此消彼长的变异,是矛盾双方运动转化的目标与归宿,既相反又相成,既相竞亦相用的结果,是矛盾双方合而归一的新的结果。 在先秦典籍中,“中”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指中间、中等、两者之间;二是指适宜、合适、恰到好处、符合一定的标准;三是指人心、内心,泛指人的内在精神世界。

而“和",也有着四个最基本的特征:一是整体中的平衡,二是差异中的协调,三是纷繁中的有序,四是多样性的统一。 在中国文化体系中,“中”与“和"是密切关联的。

“尚中贵和”的思想是中华文化中的精髓所在,其精妙之处就在于通过“用中”、“执两”来达到和谐之目的。这样看来,可以把“中”当做手段与方法,“和”则为目的,也是衡量“中"之标准所在。

“中”、“和"二字的内涵源远流长,但二者首次结合却是在《中庸》里。“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中也着,天下之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中庸》中谈到的中和思想,是针对人的情感来说的,喜怒哀乐未表现于外就是“中”,将感情抒发而符合一定的礼数,就称之为“和",假如能够保持住“中和"的态势,则会社会秩序井然,万事万物得以兴旺发展。从抒发感情的角度来说,儒家所倡导的“中和''观反对极其极端的情绪,而是更为提倡一种含蓄的,有节制的感情抒发。

道家之中和侧重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上,顺应自然之发展,求得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儒家讲“中和”,是“中庸"的一个分支范畴。

“仁"作为儒家学说的重要内容,以“仁义"之心去爱人,“推己及人”以成“仁”,是儒家思想追求的总的目标;而“礼”,则是儒家规范各种思想、行为的手段。作为儒家学术的核心,“仁”包容了众。

3.古典诗词中和之美

中国古代艺术把中和作为重要的审美原则。

中庸之道要求人们做什么事情都不要过激,要求适中,无偏无颇,中和之美要求艺术所表现的内容要符合温柔敦厚的儒家诗教。也就是说,只允许怨而不怒的委婉劝说不允许尖锐的揭露批判,所反映的思想感情不能超越儒家传统道德规范,要发乎情,止乎礼。

温柔敦厚地师教被引入艺术的创造原则之后,就要求诗词在艺术表现上要蕴藉含蓄,深婉委曲,内容要浓郁厚笃,既不叫嚣乖张,又不浅显直露。简而言之就是含蓄蕴藉哀而不伤。

含蓄蕴藉是总体原则,哀而不伤是对这个总体原则的补充。沐浴小小江上村,绿林豪客夜知闻。

他时不用逃名姓,世上如今半是君。

4.中和之美的解释

中和是儒家对于礼和乐提出来的要求,也是一种伦理道德规范。

《论语》:“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礼记·中庸》:“喜怒哀乐之末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礼记·经解》:“温柔敦厚,《诗》教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作为对文艺创作的尺度,中和之美的一般含义是抒发感情而又要有所节制,和谐、适度地处理主体(艺术家的情意)与客体(物境、情境)的各种关系。

它追求的是艺术作品中主体与客体契合而成的意境。

5.哪些作品中体现了中国的"中和之美"

中和是儒家对于礼和乐提出来的要求,也是一种伦理道德规范。《论语》:“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礼记·中庸》:“喜怒哀乐之末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礼记·经解》:“温柔敦厚,《诗》教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作为对文艺创作的尺度,中和之美的一般含义是抒发感情而又要有所节制,和谐、适度地处理主体(艺术家的情意)与客体(物境、情境)的各种关系。它追求的是艺术作品中主体与客体契合而成的意境。

1《红楼梦》的中和之美

《红楼梦》中和之美的形成:曹雪芹面临着生存的危机,图解人生种种的困惑,领悟了“好”便是“了”,中和之美得以浑然一体的形成。

《红楼梦》对中和之美传统的发展:《红楼梦》的中和之美,不是简单的“允执其中”,而是突破了中和之美传统的审美原则“德和”的局限,是高度和谐的艺术结晶。首先,《红楼梦》突破了“发乎情,止乎礼仪”的中和聚焦点。化为以超脱的心态淡视一切是非善恶、喜怒哀乐、美丑灵肉,去冲淡人事的繁华形色。其次,曹雪芹已充分注意到文艺作品的公众性。汲取了古往今来的流派纷呈的文化精华和艺术形式、技巧,并极其精妙地中和到自己的艺术创作之中,成了一部百科全书。再次,中国小说传统的悲剧形式是“准悲剧”。《红楼梦》的大悲剧,已略倾斜于近现代西方个体人格在对立的悲剧冲突后走向精神和肉体的危机乃至毁灭。《红楼梦》的解脱则是“觉自己之苦痛”后领悟人生的真谛。

中和之美在《红楼梦》中的表现:中和之美的主题歌——《好了歌》;生命圆融的中和之美——将“淡化人事,淡泊人生”升华到“超以象外,至大不可限制;得其环中,理之圆足混成无缺,如太极然。”;人生历程的中和之美——出世、发展与挣扎、终结绝与升华。揭示了人生历程趋向死亡的必然性与潜存的人心路程原动力之一——死不是外在的,死也不只是生活的表层现象,它是人的生理、心理乃至整个生命的原动力,同时也是人的生命鹄的”;典型人物的中和之美——贾宝玉性格丰满性,和谐地凝聚成一个主体,富贵滋养着宝玉,而宝玉却能富贵着而又颓废,颓废着而又能不俗恶,于是“中和”着美了起来。(1)他不好为应举读书,但又羡慕封建时代高人雅士流连风月、纵情诗酒那样的风流倜傥。(2)不太注重等级和名分,但又保持主奴界限。(3)比较尊重女性,但又采用多重标准。(4)追求浪漫爱情,又缺乏婚姻责任的意识。

《红楼梦》中和之美的局限:不屑于创造人生、创造世界;感性的、模糊的方式,尚未达到清晰的、明确的认知;高鹗的续书,家道中兴的喜庆结局。

2中和之美—张齐岩书法作品展现场及作品海量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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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中“中和之美”崇尚的是平和、淡泊、不愠不火的境界,凡是剑拔弩张、刻厉劲燥的表现,都被视为不入上乘之流的。因此,在书法创作与鉴赏中,“外柔内刚”便是一条较高的标准。外形要秀美自然,贵温和恬淡;骨子里却要刚劲着力,入木三分。柔与刚这对矛盾关系是不能倒置的,如果外形表现得很“刚”而骨子里很“柔”,那就适得其反了。因此,“外柔内刚”的支撑点在于骨力之“刚”,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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