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格物致知的诗句格物致知 谓研究事物原理而获得知识。为中国古代认识论的重要命题之 一。语出《礼记·大学》:“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郑玄注:“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於善深,则来善物;其知於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此致或为至。” "格物致知":《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格物致知"一词出自《大学》。格,至也。物,犹事也。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格物致知是儒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概念。北宋朱熹认为,"致知在格物者,言欲尽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这是朱子对"格物致知"最概括、精确的表述。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对于朱熹的的解释,我们的理解是,格物就是即物穷理,凡事都要弄个明白,探个究竟;致知,即做个真正的明白人,为人行事决不湖涂。 词 目 格物致知 发 音 gé wù zhì zhī 释 义 格:推究;致:求得。穷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出 处 《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示 例 : 1.顾彼西洋以~为学问本始,中国非不尔云也,独何以民智之相越乃如此耶?(严复《原强》) 2.“梅花也学娇桃李,不敢冲寒便出头”(钱大昕诗句) 3.“金山一点大如拳,打破维阳水底天; 闲依妙高台上月,玉箫吹彻洞龙眠。” 2.关于“应有格物致知精神”的名言赏析格物致知 释义: 【解释】:格:推究;致:求得。 穷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出自】:《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示例】:顾彼西洋以~为学问本始,中国非不尔云也,独何以民智之相越乃如此耶? 严复《原强》 【语法】:连动式;作谓语;指研究事物原理而获得知识 解释格物致知 有关名言耳闻之不如目见之,目见只不如足见之。--刘向 有知识的人不实践,等于一只蜜蜂不酿蜜。 --古波斯 纸上得来终觉醒,绝知此事要躬行。--陆游 有其言,无其行,君子耻之。 --子思 要学会游泳,就必须下水。--列宁 实践出真知。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知道事物应该是什么样,说明你是聪明的人;知道事物实际是什么样,说明你是有经验的人;知道怎样使事物变得更好,说明你是有才能的人。 ——狄德罗。 3.寻含有格物致知的古文10句1、“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2、格,来也。物、犹事也。 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 言事缘人所好来也。此致或为至。 3、致知在格物者,言若能学习,招致所知。格,来也。 已有所知则能在于来物;若知善深则来善物,知恶深则来恶物。言善事随人行善而来应之,恶事随人行恶亦来应之。 言善恶之来,缘人所好也。物格而后知至者,物既来则知其善恶所至。 善事来则知其至于善,若恶事来则知其至于恶。既能知至,则行善不行恶也。 4、人情莫不好善而恶恶,慕是而羞非。然善且是者盖寡,恶且非者实多。 何哉?皆物诱之,物迫之,而旋至于莫之知;富贵汩其智,贫贱翳其心故也。'‘格,犹扞也、御也。 能扞御外物,然后能知至道矣。郑氏以格为来,或者犹未尽古人之意乎。 5、格、至也。穷理而至于物,则物理尽。 6、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也。穷其理然后足以致之,不穷则不能致也。 7、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8、心不可泊一事,只自立心,人心本来无事胡乱。 彼事物牵去,若是有精神,即时便出便好;若一向去,便坏了。格物者,格此者也。 伏羲仰象俯法,亦先于此尽力焉耳。不然,所谓格物,末而已矣。 9、学问之初,切磋之次,必有自疑之兆;及其至也,必有自克之实;此古人格物致知之功也。10、“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 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但意念所在,即要去其不正,以全其正。 即无时无处不是存天理。即是穷理。 4.寻含有格物致知的古文10句发 音 gé wù zhì zhī 释 义 格:推究;致:求得。 穷究事物原理,从而获得知识。 出 处 《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示 例 : 1.顾彼西洋以~为学问本始,中国非不尔云也,独何以民智之相越乃如此耶?(严复《原强》) 2.“梅花也学娇桃李,不敢冲寒便出头”(钱大昕诗句) 3.“金山一点大如拳,打破维阳水底天; 闲依妙高台上月,玉箫吹彻洞龙眠。” "格物致知":《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 "格物致知"一词出自《大学》。格,至也。 物,犹事也。致,推极也,知,犹识也。 格物致知是儒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概念。北宋朱熹认为,"致知在格物者,言欲尽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 "这是朱子对"格物致知"最概括、精确的表述。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 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对于朱熹的的解释,我们的理解是,格物就是即物穷理,凡事都要弄个明白,探个究竟;致知,即做个真正的明白人,为人行事决不湖涂。 5.含“格物致知”一词的古文5句「格物致知」的真正意涵,已是儒学思想史上的千古之谜。从最早为《大学》作注的东汉郑玄,一直到现代的儒学学者,已经争论了一千余年,至今仍无定论。明末刘宗周[3]就说:『格物之说,古今聚讼有七十二家!』;而由刘宗周至今,又历三百余年,更增加了许多不同见解。中国历代学者对于「格物致知」的观念争议,以下就重点例举一千余年来儒学界的主要各家解释原文,并以粗体文字简略描述各家观点大意: 东汉 【郑玄】:事物之来发生,随人所知习性喜好。:『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此致或为至。』 唐朝 【孔颖达】:事物之来发生,随人所知习性喜好。:『致知在格物者,言若能学习,招致所知。格,来也。已有所知则能在于来物;若知善深则来善物,知恶深则来恶物。言善事随人行善而来应之,恶事随人行恶亦来应之。言善恶之来,缘人所好也。物格而后知至者,物既来则知其善恶所至。善事来则知其至于善,若恶事来则知其至于恶。既能知至,则行善不行恶也。』北宋 【司马光】:抵御外物诱惑,而后知晓德行至道。:『人情莫不好善而恶恶,慕是而羞非。然善且是者盖寡,恶且非者实多。何哉?皆物诱之,物迫之,而旋至于莫之知;富贵汩其智,贫贱翳其心故也。』『格,犹扞也、御也。能扞御外物,然后能知至道矣。郑氏以格为来,或者犹未尽古人之意乎。』【朱熹】:穷究事物道理,致使知性通达至极。:『格,至也。物,犹事也。穷推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未尽也。是以《大学》始教, 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 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 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一旦豁然贯通,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 此谓知之至也 出 处 《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 示 例 : 1.顾彼西洋以~为学问本始,中国非不尔云也,独何以民智之相越乃如此耶?(严复《原强》) 2.“梅花也学娇桃李,不敢冲寒便出头”(钱大昕诗句) 3.“金山一点大如拳,打破维阳水底天; 闲依妙高台上月,玉箫吹彻洞龙眠。” "格物致知":《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穷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格物致知"一词出自《大学》。格,至也。物,犹事也。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格物致知是儒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哲学概念。北宋朱熹认为,"致知在格物者,言欲尽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这是朱子对"格物致知"最概括、精确的表述。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对于朱熹的的解释,我们的理解是,格物就是即物穷理,凡事都要弄个明白,探个究竟;致知,即做个真正的明白人,为人行事决不湖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