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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新解

1.诗经简兮改编

简兮

简兮简兮⑴,方将万舞⑵。日之方中(3),在前上处(4)。

硕人俣俣(5),公庭万舞。有力如虎,执辔如组(6)。

左手执龠(7),右手秉翟(8)。赫如渥赭(9),公言锡爵(10)。

山有榛(11),隰有苓(12)。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

注释

(1)简:一说鼓声;一说形容武勇的样子。

(2)方将:将要。万舞:一种大规模的舞蹈,分为文舞、武舞。

(3)方中:正中;此处指正午

(4)在前上处:在前列的上头。

(5)硕人:身材高大魁梧的人。俣俣(yǔ):魁梧健美。

(6)辔(pèi):马缰。组:丝织的宽带子。

(7)龠(yuè):古乐器。三孔笛。

(8)秉:持。翟(dí):野鸡的尾羽。

(9)赫:红色。渥(wò):厚。赭(zhě):赤褐色,赭石。

(10)锡:赐。爵:青铜制酒器,用以温酒和盛酒。

(11)榛(zhēn):落叶灌木。花黄褐色,果实叫榛子,果皮坚硬,果肉可食。

(12)隰(xí):低下的湿地。苓(líng):通“莲”。即荷花。旧有甘草、苍耳、黄药、地黄等说。

译文

鼓声咚咚响不停,万舞马上就举行。太阳恰好当头顶,他是舞列第一名。

身体壮美又魁梧,来到公庭跳万舞。力大无比如猛虎,手把缰绳像织布。

左手拿龠跳文舞,右手雉羽频挥举。脸色红润如赭土,公爷赏酒让他去。

高高山上榛树生,低湿之地长苦苓。朝思暮想竟为谁?西方美人心中萦。美人已去无踪影,远在西方难传情。

鉴赏

《简兮》一诗,由于卒章词语隐约、意象朦胧,所以全诗旨趣要眇难测。旧说是讽刺卫君不能任贤授能、使贤者居于伶官的诗,如《毛诗序》、朱熹《诗集传》、方玉润《诗经原始》、吴闿生《诗义会通》等均持此说。而今人多以为《毛诗序》不足征,纷出新解。邓荃《诗经国风译注》认为是描写舞女辛酸的诗歌,翟相君《诗经新解》却考定诗中舞者为庄姜,此篇是讽谕卫庄公沉湎声色的作品。案据诗中所用“山有榛,隰有苓”这一隐语,可知有关男女情思,所以余冠英《诗经选》、高亨《诗经今注》、袁梅《诗经译注》等认为是卫国宫廷女子(贵族妇女或一般侍女)赞美、爱慕舞师的诗歌,此说可从。[1]

全诗的艺术魅力主要来自第四章,吴闿生《诗义会通》曾引旧评说“末章词微意远,缥缈无端”,这一章用朦胧的意象和晦涩的隐语将这位女性绵邈低徊的相思展示无遗。诗歌用“山有榛,隰有苓”托兴,根据《诗经》中其他七处“山有……”“隰有……”对举句式的理解,此处是以树隐喻男子,以草隐喻女子,托兴男女情思,引出下文“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西方美人”,旧说多附和曲解,诗意因此玄之又玄。在诗中,“西方美人”乃是指舞师,其例一同于屈原用美人代指楚王。后四句若断若连,回环复沓,意味深远。“彼美人兮,西方之人兮”两句是“云谁之思?西方美人”两句的扩展延伸,钟惺《评点诗经》云:“看他西方美人,美人西方,只倒转两字,而意已远,词已悲矣。”而“后一章两‘兮’字忽作变调,亦与首章首句神韵相应”(陈继揆《读诗臆补》),以“细媚淡远之笔作结,神韵绝佳”(牛运震《诗志》)。

2.诗经中弃妇诗在当代的意义和价值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它以其丰富的文化内容、广泛的创作题材和完美的艺术形式,向我们生动地展示了殷周社会历史的立体画卷。

它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已经远远超出文学的范畴。 《诗经》时代,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早已形成,宗法礼教虽不及封建社会中、后期那么严密,但妇女因没有独立的经济地位,婚后成为男子的附属品已是社会的普遍现象。

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妇女,婚姻是她们惟一的依靠和出路,一旦夫妻间发生感情破裂,受害最深的往往是女子,遭弃后的妇女生活更是非常悲惨。《诗经》中弃妇诗就是当时这种普遍社会问题的有力佐证。

《诗经》弃妇诗中弃妇形象生动、性格鲜明,有其独特的审美意义和社会意义,我们可以从中了解作为弱势群体的妇女中最不幸的部分——弃妇——的生活、感受,洞察当时的婚姻家庭状况,了解当时妇女的社会地位,体会上古时代女子的整体风貌和美德。 一、弃妇诗的判别 《诗经》中弃妇诗和疑似弃妇诗的篇目有11首,都曾在不同的文献中被称为弃妇诗,分别是:《召南·江有汜》、《邶风·柏舟》、《邶风·日月》、《邶风·终风》、《邶风·谷风》、《卫风·氓》、《王风·中谷有蓷》、《郑风·遵大路》、《小雅·我行其野》、《小雅·谷风》、《小雅·白华》。

要判别以上11首诗是否为弃妇诗,首先对弃妇诗要有一个明确的定义。笔者认为:弃妇诗是抒写因婚姻破裂或丈夫变心而被抛弃的妇女的感受的诗歌。

这个定义要求弃妇诗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弃妇婚后被弃,二是弃妇离开夫家。这两个条件排除了描写婚前情郎变心离开女子和婚后妻子被丈夫冷落而没有离开夫家这两种情形的诗。

表1列出了褚斌杰、余冠英、沈泽宜、聂石樵四位先生的著作中对这11首诗的性质分析。从表1中可看出,对《邶风·谷风》、《卫风·氓》、《王风·中谷有蓷》、《郑风·遵大路》、《小雅·白华》5首诗,诸家都认为是弃妇诗,没有异议,对此笔者认同。

对于《邶风·柏舟》、《邶风·日月》、《邶风·终风》,诸家倾向也较一致,前两首女主人公婚后被冷落而没有离开夫家,是描写女子婚姻不幸的诗。后面一首描写女子被调戏之后的又恨又爱的复杂心情,故不是弃妇诗。

对于《小雅·我行其野》、《小雅·谷风》,诸家出现异议,笔者觉得是因为诗中行文的口吻没有弃妇诗中应该有的女子委婉哀怨、带有阴柔感觉的特征,而是直接斥责对方,因此不像描写弃妇。故而笔者认为这两首诗不是弃妇诗。

对于《召南·江有汜》,分歧也较大,无论认为是描写女子被弃还是描写男子伤其心上人所嫁非己都可以说通,本文不再做考证,但就本文给弃妇诗的定义,此诗即使是描写女子被弃,也是抒发女子见到心上人变心娶了其他女子而没有娶自己的悲怒之情。因此不能算作弃妇诗。

表1四位先生对此11首诗的性质分析 褚斌杰余冠英沈泽宜聂石樵 《召南·江有汜》女子遭遗弃后的哀诉男子被弃男子被弃 《邶风·柏舟》女子婚姻不幸妇人的怨词失宠、受侮的妇女的自诉之词女子自伤之词 《邶风·日月》女子婚姻不幸弃妇之词妇女对变心的丈夫的控诉怨妇诗 《邶风·终风》女子被戏弄之后的复杂心情怨女之词女子被戏弄 《邶风·谷风》弃妇诗弃妇自诉悲怨之情弃妇的自诉之词弃妇诗 《卫风·氓》弃妇诗弃妇诗弃妇的自诉之词弃妇诗 《王风·中谷有蓷》弃妇诗哀悯弃妇的诗弃妇之词弃妇诗 《郑风·遵大路》弃妇诗女人被情人抛弃似是弃妇诗 《小雅·我行其野》弃妇诗弃妇诗男子被弃返乡姻亲反目 《小雅·谷风》弃妇诗弃妇诗弃妇的自诉之词君臣关系恶化 《小雅·白华》弃妇诗申后被黜废后所作的怨愤之辞弃妇诗 因此笔者归纳的弃妇诗有:《邶风·谷风》、《卫风·氓》、《王风·中谷有蓷》、《郑风·遵大路》、《小雅·白华》。然而,《小雅·白华》是申后被黜废后所作的怨愤之辞,申后被废当属弃妇,但因其地位高贵,对分析弃妇形象没有普遍意义,故本文不作分析。

二、弃妇的形象分析 (一)《邶风·谷风》 习习谷风,以阴以雨。黾勉同心,不宜有怒。

采葑采菲,无以**。德音莫违,及尔同死。

行道迟迟,中心有违。不远伊迩,薄送我畿。

谁谓荼苦?其甘如荠。宴尔新昏,如兄如弟。

泾以渭浊,湜湜其沚。宴尔新昏,不我屑以。

毋逝我梁,毋发我笱!我躬不阅,遑恤我后! 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浅矣,泳之游之。

何有何亡,黾勉求之。凡民有丧,匍匐救之。

不我能慉,反以我为雠。既阻我德,贾用不售。

昔育恐育鞫,及尔颠覆。既生既育,比予于毒。

我有旨蓄,亦以御冬。宴尔新昏,以我御穷。

有洸有溃,既诒我肄。不念昔者,伊余来塈。

全诗以女主人公自述的口气写出,一无疾声怒颜之辞,尽是殷殷相诉的哀哀之语,通过女主人公自叙性的语言,把她勤劳善良温顺又带软弱的性格鲜明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女主人公是勤劳善良的。

在夫家处在艰难困苦的时候,她能与丈夫同心同德、共创家业(“昔育恐育鞠,及尔颠覆”);在持家和睦邻等方面尽心尽力(“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浅矣,泳之游之。

何有何亡,黾勉求之。凡民有丧,匍匐救之”)。

女主人公是温柔多。

3.诗经中弃妇诗在当代的意义和价值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它以其丰富的文化内容、广泛的创作题材和完美的艺术形式,向我们生动地展示了殷周社会历史的立体画卷。

它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已经远远超出文学的范畴。 《诗经》时代,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早已形成,宗法礼教虽不及封建社会中、后期那么严密,但妇女因没有独立的经济地位,婚后成为男子的附属品已是社会的普遍现象。

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妇女,婚姻是她们惟一的依靠和出路,一旦夫妻间发生感情破裂,受害最深的往往是女子,遭弃后的妇女生活更是非常悲惨。《诗经》中弃妇诗就是当时这种普遍社会问题的有力佐证。

《诗经》弃妇诗中弃妇形象生动、性格鲜明,有其独特的审美意义和社会意义,我们可以从中了解作为弱势群体的妇女中最不幸的部分——弃妇——的生活、感受,洞察当时的婚姻家庭状况,了解当时妇女的社会地位,体会上古时代女子的整体风貌和美德。 一、弃妇诗的判别 《诗经》中弃妇诗和疑似弃妇诗的篇目有11首,都曾在不同的文献中被称为弃妇诗,分别是:《召南·江有汜》、《邶风·柏舟》、《邶风·日月》、《邶风·终风》、《邶风·谷风》、《卫风·氓》、《王风·中谷有蓷》、《郑风·遵大路》、《小雅·我行其野》、《小雅·谷风》、《小雅·白华》。

要判别以上11首诗是否为弃妇诗,首先对弃妇诗要有一个明确的定义。笔者认为:弃妇诗是抒写因婚姻破裂或丈夫变心而被抛弃的妇女的感受的诗歌。

这个定义要求弃妇诗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弃妇婚后被弃,二是弃妇离开夫家。这两个条件排除了描写婚前情郎变心离开女子和婚后妻子被丈夫冷落而没有离开夫家这两种情形的诗。

表1列出了褚斌杰、余冠英、沈泽宜、聂石樵四位先生的著作中对这11首诗的性质分析。从表1中可看出,对《邶风·谷风》、《卫风·氓》、《王风·中谷有蓷》、《郑风·遵大路》、《小雅·白华》5首诗,诸家都认为是弃妇诗,没有异议,对此笔者认同。

对于《邶风·柏舟》、《邶风·日月》、《邶风·终风》,诸家倾向也较一致,前两首女主人公婚后被冷落而没有离开夫家,是描写女子婚姻不幸的诗。后面一首描写女子被调戏之后的又恨又爱的复杂心情,故不是弃妇诗。

对于《小雅·我行其野》、《小雅·谷风》,诸家出现异议,笔者觉得是因为诗中行文的口吻没有弃妇诗中应该有的女子委婉哀怨、带有阴柔感觉的特征,而是直接斥责对方,因此不像描写弃妇。故而笔者认为这两首诗不是弃妇诗。

对于《召南·江有汜》,分歧也较大,无论认为是描写女子被弃还是描写男子伤其心上人所嫁非己都可以说通,本文不再做考证,但就本文给弃妇诗的定义,此诗即使是描写女子被弃,也是抒发女子见到心上人变心娶了其他女子而没有娶自己的悲怒之情。因此不能算作弃妇诗。

表1四位先生对此11首诗的性质分析 褚斌杰余冠英沈泽宜聂石樵 《召南·江有汜》女子遭遗弃后的哀诉男子被弃男子被弃 《邶风·柏舟》女子婚姻不幸妇人的怨词失宠、受侮的妇女的自诉之词女子自伤之词 《邶风·日月》女子婚姻不幸弃妇之词妇女对变心的丈夫的控诉怨妇诗 《邶风·终风》女子被戏弄之后的复杂心情怨女之词女子被戏弄 《邶风·谷风》弃妇诗弃妇自诉悲怨之情弃妇的自诉之词弃妇诗 《卫风·氓》弃妇诗弃妇诗弃妇的自诉之词弃妇诗 《王风·中谷有蓷》弃妇诗哀悯弃妇的诗弃妇之词弃妇诗 《郑风·遵大路》弃妇诗女人被情人抛弃似是弃妇诗 《小雅·我行其野》弃妇诗弃妇诗男子被弃返乡姻亲反目 《小雅·谷风》弃妇诗弃妇诗弃妇的自诉之词君臣关系恶化 《小雅·白华》弃妇诗申后被黜废后所作的怨愤之辞弃妇诗 因此笔者归纳的弃妇诗有:《邶风·谷风》、《卫风·氓》、《王风·中谷有蓷》、《郑风·遵大路》、《小雅·白华》。然而,《小雅·白华》是申后被黜废后所作的怨愤之辞,申后被废当属弃妇,但因其地位高贵,对分析弃妇形象没有普遍意义,故本文不作分析。

二、弃妇的形象分析 (一)《邶风·谷风》 习习谷风,以阴以雨。黾勉同心,不宜有怒。

采葑采菲,无以**。德音莫违,及尔同死。

行道迟迟,中心有违。不远伊迩,薄送我畿。

谁谓荼苦?其甘如荠。宴尔新昏,如兄如弟。

泾以渭浊,湜湜其沚。宴尔新昏,不我屑以。

毋逝我梁,毋发我笱!我躬不阅,遑恤我后! 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浅矣,泳之游之。

何有何亡,黾勉求之。凡民有丧,匍匐救之。

不我能慉,反以我为雠。既阻我德,贾用不售。

昔育恐育鞫,及尔颠覆。既生既育,比予于毒。

我有旨蓄,亦以御冬。宴尔新昏,以我御穷。

有洸有溃,既诒我肄。不念昔者,伊余来塈。

全诗以女主人公自述的口气写出,一无疾声怒颜之辞,尽是殷殷相诉的哀哀之语,通过女主人公自叙性的语言,把她勤劳善良温顺又带软弱的性格鲜明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女主人公是勤劳善良的。

在夫家处在艰难困苦的时候,她能与丈夫同心同德、共创家业(“昔育恐育鞠,及尔颠覆”);在持家和睦邻等方面尽心尽力(“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浅矣,泳之游之。

何有何亡,黾勉求之。凡民有丧,匍匐救之”)。

女主人公是温柔多情的。这。

4.目前谁的诗经译注最好

最好是程俊英的《诗经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有注释,有白话翻译,有收藏价值。程俊英先生对自己《诗经译注》并不很满意,因为诗是不可译的,翻译诗歌意思容易传达,韵味却会丧失殆尽。

想要深入研究,最好是程俊英、蒋见元的《诗经注析》,中华书局。有非常详细的注释,没有白话翻译。这个版本被收入中华书局“中国古典文学基本丛书”,很有价值。

比较常见的版本还有周振甫的《诗经译注》,中华书局。个人认为比较而言,程俊英的版本更好。

另外还有高亨的《诗经今注》,上海古籍出版社。这本书的意识形态性较强,建议算了。

5.《诗经》爱情婚姻诗表现了当时女子怎样的精神风貌

说到婚姻,就不得不说一下当时媵妾制。

周代,诸侯娶一国之女为夫人,女方须以侄(兄弟之女)娣(妹妹)随嫁,同时还须从另两个与女方同姓之国各请一位女子陪嫁,亦各以侄、娣相从,一共九人,只有夫人处于正妻地位,其余都属于贵妾。媵,相送,引申指陪嫁。

诸侯和正妻如亡故或被休径,不可再娶,应由众妾中依次递补,此种制度称为媵妾或媵婚制度。天子媵嫁,与诸侯相似,唯媵嫁数目更多,连正妻共十二人。

这一制度,体现了周人对嫡庶的严格区分,但同时也是对多妻的现像的承认,使其明确化和合理化。随着周王室权威的下降,战国时代有的诸侯行天子之制,一娶十二女,表示对周天子的蔑视,但仍被视作“僭越”的行为。

至后来,有的甚至娶得更多,或一娶再娶,至此,媵妾制即走向没落。《分羊传.庄公十九年》:“媵者何?诸侯娶一国而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

诸伺一聘九女。”《左传.成公八年》:“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九则否。”

《召南·雀巢》写的是男迎女送,娶妻嫁女、庄严、热烈、喜庆的婚礼场面,其中的“维鹊有巢,维鸠盈之”(盈,满也。)更是隐喻了诸侯媵妾众多。

女性的婚姻自主权已经销声匿迹,只剩下被选择的权力。 《小雅·斯干》中有两章诗句“乃生男子,载寝之床。

载衣之裳,载弄之璋。其泣喤喤,朱芾斯皇,室家君王。

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禓,载弄之瓦。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无父母诒离。”

若是生个小儿郎,做张小床给他躺,给他穿上小衣裳,拿块玉璋让他玩.他的哭声如钟响,将来穿上大礼服,便是安邦定国王. 若是生个小姑娘,地上铺块小木板,一条小被裹身上,拿个纺锤给她玩,教她说话要谨慎,操持家务多干活,不给爹娘添麻烦。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女子生来就注定无法与男子享有同等的权利,也没有同等的期望与责任。

社会对女性的期望值非常低,不要求她有自主的能力,只要求她顺从。在男权至上的社会里,即便是夫妻之间的婚姻生活也遵循着男尊女卑的封建礼教。

《邶风·泉水》的作者是卫国的女子,远嫁他国,思念祖国和父母,但又无法回国,只好出游以排遣忧愁。“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

问我诸姑,遂及伯姊” 《毛诗序》言:“卫女思归也,嫁于诸侯,父母终,思归宁而不得,故作是诗以自见也。”那么出嫁妇女都有什么规矩,为什么非要“问我诸姑”呢?《礼记·内则》曰:“凡妇,不命适私室,不敢退。

妇将有事,大小必请於舅姑。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

妇或赐之饮食、衣服、布帛、佩帨、茝兰,则受而献诸舅姑,舅姑受之则喜,如新受赐,若反赐之则辞,不得命,如更受赐,藏以待乏。妇若有私亲兄弟将与之,则必复请其故,赐而后与之。”

这些如今看来有些严厉到变态的规矩,便是当时妇女各个阶层要遵守的“礼”,而且这是关系到会不会被“出”的大事。《礼记·内则》有言:“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

’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也就是说,自己的媳妇适不适合自己,自己说的不算,爹妈说的算。

这是“孝”的一部分,是“礼”的重中之重。 《诗经》中有不少怨妇诗,《周南·卷耳》就是一首征夫怨妇的诗歌。

诗中已出嫁成为人妻的女子,全部的情感与依托都系于夫君一人身上。丈夫出征在外,在家中守侯的她不仅要孝敬公婆、养育儿女、操持家务,连本该由丈夫所尽的那份义务也得义无返顾的承担起来。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

陟彼崔嵬,我马虺颓。我姑酌彼金櫑,维以不永怀。

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

陟彼砠矣,我马瘏矣。我仆痡矣,云何吁矣!” 同样是女性,同样是劳作,此篇中的女子却已不像《关雎》、《葛覃》中那些女子们专注,而且神情忧郁,动作迟缓,显然是心不在焉。

为什么呢?原来是思念心上的人儿。想着想着,女子干脆连筐子也丢弃在一边,独自在大路旁发痴。

一阵风过,卷耳菜开出的白色小花便在风中簌簌抖动,仿佛是要挣脱茎干的束缚像蒲公英一样飞向远方……内心的幽怨、苦楚、情思、想象除了自己之外,更与谁人诉? 她们还有等待的希望,那些被丈夫抛弃的女子却只能剩下满腔的哀怨与不甘了。《氓》是《诗经》里弃妇诗的翘楚。

诗中的女主人公以无比沉痛的口气,回忆了恋爱生活的甜蜜,以及婚后被丈夫虐待和遗弃的痛苦,读之感人心弦,催人泪下。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

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自我徂尔,三岁食贫。

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女也不爽,士贰其行。

士也罔极,二三其德。”。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以桑叶之润泽有光,比喻女子的容颜亮丽。“桑之落矣,其黄而陨”,以桑叶的枯黄飘落,比喻女子的憔悴和被弃。

“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则以“戒鸠无食桑葚以兴下句戒女无与士耽也”。(《诗集传》),《诗经》的好处在于往往言人所不到,发人新见。

我们多习惯以鸠毒比爱情,把痴情不悔说成是含笑饮鸠酒。而《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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