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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里出嫁

1.【诗经中“燕燕于飞”是什么意思

燕子燕子飞呀飞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 燕燕于飞,颉之颃之.之子于归,远于将之,瞻望弗及,伫立以泣. 燕燕于飞,下上其音.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瞻望弗及,实劳我心.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 诗词大意 燕子燕子飞呀飞, 羽毛长短不整齐. 姑娘就要出嫁了, 远送姑娘到郊外. 遥望不见姑娘影, 泪如雨下流满面! 燕子燕子飞呀飞, 上上下下来回转. 姑娘就要出嫁了, 运送姑娘道别离. 遥望不见姑娘影, 久久站立泪涟涟! 燕子燕子飞呀飞, 上上下下细语怨. 姑娘就要出嫁了, 运送姑娘到南边. 遥望不见姑娘影, 心里伤悲柔肠断! 仲氏诚实重情义, 敦厚深情知人心. 性情温柔又和善, 拥淑谨慎重修身. 不忘先君常思念, 勉励寡人心赤诚.。

2.诗经中适合结婚的词语有哪些

1,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佚名-《关雎》

释义:那美丽贤淑的女子,是君子的好配偶。

2,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白居易-《长恨歌》

释义:在天愿为比翼双飞鸟,在地愿为并生连理枝。

3,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佚名-《诗经·邶风·击鼓》

释义:不论生死离别,都跟你说定了,我要牵着你的手,和你一起白头。

4,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卓文君《白头吟》

译文:嫁了个情意专一的称心郎,可以相爱到老永远幸福了。

5,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李商隐《无题·昨夜星辰昨夜风》

身上虽然没有象彩凤那样能让两人人比翼齐飞的翅膀, 但是心里有灵犀,彼此的心理一点的明白,

6,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佚名《击鼓》

译文:握住你的手,白头到老此生休。

7,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佚名《留别妻》

译文:和你结发成为夫妻,就从没怀疑与你恩爱到老。

8,借问江潮与海水,何似君情与妾心?——白居易《浪淘沙·借问江潮与海水》

译文:我问这江潮和海水,哪里像郎君的深情和女子的心意。男女互相埋怨的时候认为对方不如潮水守时有信,互相思念的时候才发觉海并不算深。

9,相思只在:丁香枝上,豆蔻梢头。——王雱《眼儿媚·杨柳丝丝弄轻柔》

译文:刻骨的相思如今只在,那芬芳的丁香枝上,那美丽的豆蔻梢头。

10,君为女萝草,妾作菟丝花。——李白《古意》

译文:新婚夫妇,夫君就像是女萝草,妻妾就如菟丝花。

3.为什么《诗经》于归=嫁女

古语说,嫁女是“于归”,娶妻是“取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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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出嫁,娶妻与入赘

按《说文解字》,「嫁」的意思是「女适人也」。根据《辞海》,「适人」的意思就正是「女子出嫁」。现在提到「女子结婚」都会用「嫁」字,但原来古时还有其他字词可表达这个意思。

除了「嫁」字,古人还用「归」字表达女子出嫁的意思。《诗经‧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诗歌以桃花起兴,写女子出嫁,并祝福一对新人家室和顺。东汉学者郑玄读此诗时写下笔记:「女子谓嫁曰归。」证明了「归」与「嫁」同义。「归」有「返回」的意思,以「归」表示出嫁,有学者认为是跟古时的婚姻习俗有关:当时的男女多与相邻的某一氏族通婚,甲族的女子嫁到乙族后诞下女儿,女儿长大后又会嫁到甲族去,即归回母亲的氏族。因此,人们以「归」字代表出嫁。

4.诗经里宜室宜家一句出自哪里

《诗经》里“宜室宜家”出自《国风·周南·桃夭》里的“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意思是这位姑娘要出嫁,喜气洋洋归夫家。宜的意思是和顺、亲善。室家:家庭,此指夫家,下文的“家室”“家人”均指夫家。

此句出自先秦佚名《国风·周南·桃夭》,是《诗经》中的一首诗,全诗原文如下: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白话文释义:桃花怒放千万朵,色彩鲜艳红似火。这位姑娘要出嫁,喜气洋洋归夫家。桃花怒放千万朵,果实累累大又多。这位姑娘要出嫁,早生贵子后嗣旺。桃花怒放千万朵,绿叶茂盛永不落。这位姑娘要出嫁,齐心协手家和睦。

扩展资料

这是一首祝贺年青姑娘出嫁的诗,从桃花到桃实,再到桃叶,三次变换比兴,勾勒出男婚女嫁一派兴旺的景象。古人通过桃花似的外“美”,巧妙地和“宜”的内“善”结合起来,表达着人们对家庭和睦安居乐业生活的美好向往。

全诗分为三章。第一章以鲜艳的桃花比喻新娘的年青娇媚。“桃之夭夭”,以丰富缤纷的象征意蕴开篇,扑面而来的娇艳桃花,使诗歌产生一种强烈的色彩感。“灼灼其华”,简直可以说桃花已经明艳到了极致,靓到能刺目的程度了。

从比喻本体和喻体的关系上看,这里所写的是鲜嫩的桃花,纷纷绽蕊,而经过打扮的新嫁娘此刻既兴奋又羞涩,两颊飞红,真有人面桃花,两相辉映的韵味。诗中既写景又写人,情景交融,烘托了一股欢乐热烈的气氛。这种场面,即使在今天还能在农村的婚礼上看到。

第二章则是表示对婚后的祝愿。桃花开后,自然结果。诗人说桃树果实累累,桃子结得又肥又大,此乃象征着新娘早生贵子,儿孙满堂。第三章以桃叶的茂盛祝愿新娘家庭的兴旺发达。以桃树枝头的累累硕果和桃树枝叶的茂密成荫,来象征新嫁娘婚后生活的美满幸福。

此篇语言优美,又极为精炼。不仅巧妙地将“室家”变化为各种倒文和同义词,而且反覆用一“宜”字。一个“宜”字揭示了新嫁娘与家人和睦相处的美好品德,也写出了她的美好品德给新建的家庭注入新鲜的血液,带来和谐欢乐的气氛。

5.《诗经》里边说那个女子出嫁为什么说用“维鹊有巢,维鸠居之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妙句之妙)

———《诗经·召南·鹊巢》

鹊巢是一首弃妇诗。唱这首诗的人就是被诗中的新郎抛弃的前妻,欲哭无泪、“无语凝噎”的悲伤辛酸弥漫缭绕于整个诗篇。

诗中的新郎和续娶的新娘都是贵族,都很富有。新郎用百辆彩车来娶亲———“百两御之”,新娘用百辆彩车来陪嫁———“百两将之”,新婚场面的热闹可想而知。但场面越热闹,弃妇的心情也就越悲凉:自己辛辛苦苦建立的家庭,却被他人侵占!这种衬托的方法,与后世所谓的“以乐景写哀”的道理是完全一致的。

诗中运用的鹊、鸠的比喻,有一定现实基础。相传斑鸠不能做巢,常占喜鹊的窝。因为这首诗的传唱与《诗经》流播的久远,“鸠占鹊巢”成为一个使用频率很高的成语,常用来比喻不劳而获,强占他人所居或侵吞他人成果的行为。

6.《诗经》中婚制和婚俗的研究综述

《诗经》中的爱情诗一度被曲解,近来逐步恢复原貌。

其中的婉转情韵,虽经千载,如今读来仍有感于心,它反映出的当时婚俗与民俗也极具研究价值。一.一夫一妻制中国古代婚姻制度曾经历原始群婚、血族群婚、亚血族婚、对偶婚等形态,后来才正式确立了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由父系氏族社会开始实行,女子离开自己氏族嫁到男方,从夫居住,所生子女由父系计算世系。《周官》记载:“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书年月日名焉。

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书之。

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

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

这种活动很可能是从群婚制到对偶婚制的过渡形态遗留。至今苗族仍有“游方”等类似社交活动。

从《诗经》中可以看出,一夫一妻制已确立下来。《周南·桃夭》中“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的句子,明显是女子出嫁到男家。

《卫风·氓》中,“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信誓旦旦,不思其反”,从中可看出对爱情的专一已是一种通行的道德观念,并有信誓来坚定专一的爱情。

这种观念只有在父系社会一夫一妻制确立时才可能产生。至于《鄘风·柏舟》中“之死矢靡他”的激烈誓言,就更加动人心魄了。

其《邶风·击鼓》“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以及《郑风·出其东门》“出其东门,有女如云。

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聊乐我员”,《唐风·羔裘》“岂无他人?维子之故”,无疑是一种与现代极为接近的专一爱情观。

二.婚礼制度周代有一整套婚礼仪式。据《仪礼·士昏礼》规定,媒聘婚有六道程序是为六礼。

包括:(1)纳采。男家请媒人到女家说亲,得到女方应允后派使者送上雁为礼物,向女家正式提出缔婚要求。

(2)问名。男方使者问女子生母之名,以分嫡庶,并问女子名字、排行、出生年月,以用占卜。

(3)纳吉。男方占卜,获吉兆后派人带着雁到女家报喜,行纳吉礼后,婚约正式确定,凶兆则无须纳吉。

(4)纳征。亦称纳成,向女方送聘礼。

(5)请期。男方占卜选好结婚吉日后,征求女方同意。

(6)亲迎。到婚期,新郎乘黑漆车亲往女家迎娶。

这种制度在《诗经》中有所反映。《卫风·氓》“尔卜尔筮,体无咎言。

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即体现了占卜和迎娶。《豳风·东山》“之子于归,皇驳其马。

亲结其缡,九十其仪”,回忆新婚的景况。《郑风·将仲子》“父母之言,亦可畏也”,描写了情人订婚后,女子仍怕人言可畏。

《诗经》中还有对媒的描写。如《豳风·伐柯》“伐柯如何?匪斧不克。

取妻如何?匪媒不得”,《齐风·南山》“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周代的六礼与男女双方家族的关系密切,要有双方父母、媒人等一系列手续。

但这并不等同于后世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关于这一点在以下还有叙述。三.婚年与婚时《周官》记:“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越语》勾践法令则规定男二十娶,女十七嫁。一般认为,男三十、女二十是极限,不可超过,可以嫁娶之年则为男十六、女十四。

战乱过后需要多增人口时,婚年就早,过期不嫁娶还要受处罚。再来看《召南·摽有梅》:“摽有梅,其实七兮。

求我庶士,迨其吉兮。摽有梅,其实三兮。

求我庶士,迨其今兮。摽有梅,顷筐塈之。

求我庶士,迨其谓之。”女子心情如此迫切,不能简单地以“有女怀春”(《召南·野有死麕》)来概括之了。

关于婚时也有规定。《荀子·大略》:“霜降逆女,冰泮杀止。”

古代农民冬则居邑,春则居野。田牧之世,分散尤甚。

故嫁娶必始秋末。迄春初,雁来而以为礼,燕来则祀高媒,皆可见嫁娶之时节。

《媒氏》:“仲春奔者不禁,盖以时过而犹不克昏,则必乏于财,故许其杀礼。”(吕思勉《先秦史》)《卫风·氓》中诗句“匪我愆期,子无良媒。

将子无怒,秋以为期”,女主人公提出的婚期正是秋天。在六礼中,纳采、问名、纳吉、请期、亲迎都要以雁为礼物,有说是取雁南往北来顺乎阴阳,象征阴阳和顺,也有说象征爱情忠贞。

但我认为其初始来源还是与季节有关,以雁为礼则限制了婚礼的季节。正如吕思勉先生分析,秋末至春初是农闲时节,又因收成而有余财办婚礼。

可见礼制不是凭空规定,而是与当时社会情况相适应的。(罡风案:由此想到《史记·礼书》中司马迁所概括的“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其实礼并不是现代人所臆断的“形式主义”,礼有着更深刻的内涵。)

这里补充一句,由古籍“奔者不禁”、“令会男女”的记载看,当时男女交际较自由,《诗经》中大量的情诗证实了这一点。从《王风·大车》“岂不尔思,畏子不奔”也可看出当时青年状况之一斑。

当时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与后世礼教压制下的情况及今人的想象是不同的,子女也有一定自主权。繁复的婚礼意义在为当事男女作公证,确认将来的子女、财产分配等问题,是对双方的保护,无疑具有社会进步意义。

这与后人臆想的是大相径庭的。 婚,古写作昏。

婚礼都是在黄昏进行的。《唐风·绸缪》“三星在天”,可见婚礼在晚上举行。

有意见认为《陈风·东门之杨》是写男女在城外相会,实际应是写新婚。“昏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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