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评价美国诗人庞德翻译的唐诗觉得差距有点大?那就对了,因为这首诗是美国意象派代表诗人埃兹拉·庞德 (Ezra Pound)从原语是日文的英译诗加工而来的。 这首日语译诗首先由东方学者、诗人厄尼斯特·佛纳罗斯(Ernest Fenollosa)翻译成英文。除了这首唐诗,佛纳罗斯还翻译了许多其他中文诗歌,但是他还没有完成自己的作品就去世了。而庞德则是从佛纳罗斯留下的英译遗稿入手,根据自己对中国诗的领悟和理解进行艺术加工,出版了自己的译作《华夏》(Cathay)。这首The River-Merchant's Wife: A Letter 则是《华夏》中最久负盛名的一篇。 虽然汉语原诗中的很多意象原本就难以翻译,但庞德的翻译应该有不少受到了日文翻译的影响,因为许多存在理解上的偏差。比如“绕床弄青梅”中的“床”原义为“井边的护栏”,却被翻译成“seat (座位)”, “常存抱柱信”的典故则干脆直接翻译成“forever,forever,forever”,“早晚”原义“何时”,也被错译成“如果”等等。 浪漫派诗人Robert Frost曾经说过 “Poetry is what gets lost in translation”,简而言之,诗歌是翻译不出的。这句话可能过于武断,但是足以可见翻译诗歌的难度。而把一首中文诗的日语版本翻译成英文,要想达到信达雅,这难度就更是不言而喻了。因为不懂得中文,只能根据别人的译文来理解原诗的庞德在翻译过程中难免会自己二度创作,所以意思有偏差也是情有可原。 值得一提的是,不管这首译诗有没有完全表达出原诗的意思和意蕴,我曾经听见好几位外国友人谈及这首诗,并且全是溢美之词。如今看来,这首诗到底是什么意思“似乎”已经不重要了,也有很多人认为庞德的伟大之处在于他让西方开始了解中国诗歌的美妙。 但是,在20世纪初期那个年代,在西方普遍缺乏对东方的了解的年代,这样一首具有中国古典文化特色的唐诗被一个美国人翻译成英语以后真的能让西方了解中国吗?庞德既然不懂中文,他到底是在展现中国文化还是在按照西方的观念理解中国文化?他传达的东方文化是真的“东方文化”吗? 我不由得想起Edward Said在他的著作《东方主义》中所说,“东方几乎就是一个欧洲人的发明”。所谓东方文化,不过是西方人眼中的“他者”。西方人以自己为主体,创造出自己理想中的东方文化,以西方的伦理观念、思维方式来阐释东方文本,背离历史背景和民族的特性,从而有意或无意地造成对东方文化的误解。在文学史上来看,庞德的译作无疑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但是从民族文化的传播上来看, 这样的译诗译作 ,恐怕不是利大于弊的。想想至今西方对东方的多少误解都是由来已久,多少偏见难以摆脱。 我想,对于一个国家而言,要让自己的文化走出去,不是利用翻译和推介,而是让自己强大,让外国人来主动学我们的语言。懂得了我们的语言,才能参悟我们的文化。 2.谁知道哪个外国洋人老头喜欢唐诗,致力于翻译唐诗的西方学者译介中国古典诗词(主要是唐诗)是从1898年赫本特·翟尔(Herbert Gile)的英译本《中国诗词》(Chinese Poetry in English Verse)开始的;20世纪20年代末或1929年威特·拜讷(Witter Bynner)在纽约出版了英译本《中国诗选》(A Chinese Anthology,美国最早的英译《唐诗三百首》);美国诗人庞德Ezra Pound (1885-1972) 译过汉武帝的《秋风辞》和李白的《长干行》等不少唐诗。 1940 年伦敦出版了叟姆· 杰尼斯(Soame Jenyns)《唐诗三百首选译》,1944年又出版了该书的增补版本。杰出的美国女翻译家阿瑟·薇丽 Arthur Waley (1889-1969)翻译出版了《诗经》,同时她生前至少还译了170 首包括唐诗在内的中国古典诗词。1971年纽约出版了A.R.戴维斯英文版《杜甫》(Tu Fu)一书;1973年美国耶鲁大学出版了阿塞 · 怀特 Arthur Wright《唐诗赏析》(Perspectives on the Tang);1987 年香港商务印书馆出版了许渊冲、吴钧陶等 39 位翻译家们英译的《唐诗三百首》(在美国诗歌翻译出版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受到华人和美国学界的欢迎)。近两三年来美国弗吉尼亚大学等高等学府又推出了唐诗的 320 首的英译本及其配套的音像制品,其中所选编的唐诗译文有局部的更新。 本世纪以来中国古典文学或古典诗词课程在美国高校颇受欢迎,开设中文课者有增无减。有关专家学者教授对中国有代表性的文学作品似乎了如指掌。如,美国旧金山州立大学以查尔斯·艾根(Charles Egan)为首的导师们所设计的中国文学课程几乎荟萃了从古至今所有中国文学领域的精品。从他们的课程编排上,人们不仅可以看到屈原、李白、杜甫等古代伟大诗人的名字也不难找到舒婷、北岛等我国当代诗人的名字。与此同时不仅出现了“汉语热”或“中文热”,也出现了“英译中国诗歌热”的势头。出现了一些致力于中国古典诗词译介的学者。如当代美国诗人萨姆·哈米尔(Sam Hamill) 就是其中一位少壮派的代表人物。 3.向各位请教有哪些国外的翻译家把中文诗歌翻译成英语中文恐怕没有谁翻成英语。汉语倒是有——庞德。 庞德是上上世纪美国意象派作家,他是个汉字迷,也是汉诗迷。他极其痴迷太白等诗人的作品,曾翻译过一整本汉诗《神州集》。晚年庞德曾蹲过精神病院,在病院里也有大量译作——当然,在那个中西交流极其贫乏的年代,庞德的译文或多或少有缺漏,但他至少打开了通路。而在那之前,西方几乎不知道汉人也会写诗。庞德的诗风可谓影响了整个西方文学界,甚至说文艺界也不过分。有篇博客叫《庞德的中国汤》,不妨一读,至于中文——你不会是想说那种没辙没韵没板没眼连格式都没有的玩意儿叫“诗”吧? 4.求:庞德翻译的李白诗诗人庞德(Pound)在现代西方作家中应是与中国最有缘分的一位诗人了。 满面的胡子,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庞,又时常戴一顶草帽,使他更像一位在田间劳作的中国农夫。这副打扮如在中国,大概是没有人将他视为一位大诗人的。 只有从他那双炯炯的目光中,他才能感得这位农夫非同一般。双目中所发出的这股才气十足的光芒,使得人们不得不相信此人不凡。 就是凭着这双富有创造力的目光,将庞德推到了意象派诗歌的顶峰人物。丝毫没有绅士外表的庞德却有着一双诗人的目光,与他生活在同时代的作家,福克纳也是一副农夫的外表,但当他戴着领带站在书架前却很有一副绅士的派头的,但幸运的是世人并没有因为他们的外表而拒绝他们,人们只认诗人的才气。 庞德诗的意境也是最接近中国诗歌的。通过意象的显现,去表达诗人的情感,不仔细的去体会,人们也常常会将庞德的诗认为是出自中国的某位诗人之手。 刻意从中国的诗歌去引发灵感的庞德,所学到的大概只是一种皮毛的东西,要进入中国诗歌的骨髓,在远离这块土壤的美国怕是难以达成的,因为那儿的水土与空气都无法产生出中国诗歌的那种意境。 作为意象派诗歌的压卷之作的《在地铁的出口处》(In a Station of the Metro)最初由庞德写成时竟有上百行。 站在地铁出回处的庞德面对着黑压压的人群,诗人庞德的确有太多的感叹。面对着这个后来成为了经典的意象,诗人眼前闪过的是大自然中的一枝树条和依附在树条上的花朵。 这花朵并不灿烂,也不耀眼。被雨水打败了的花朵如同扑面而来的无数张脸庞,麻木而毫无灵性。 这大概就是二十世纪西方众人真实的写照。百行的诗句,反而搞乱了诗人的所刻意要表达的本意。 此时,诗人脑海中闪过了简约而传神的中国诗歌的风韵。于是,百行的诗句被他简约成了只有二行: The apparition of these faces in the crowd; Petals on a wet, black bough. (这几张脸在人群中幻景般闪现; 湿漉漉的黑树枝上花瓣数点。) (飞白译) 初读这诗句,的确与中国的诗歌有灵性上的相通之处。简约的意象,传达出诗人内心的情绪。 但细细品来,与中国的诗歌味却又有所不同。古人王维就是一位善于用意象来表达情感的诗人,在他的诗中,诗人用多个意象的组合与重叠来表达同一情感。 而庞德却是只用一个意象,来表达了他复杂的情绪。这或许就是两者形同而意不同之处。 站在中国诗歌大殿之外的庞德总是踮着双脚往里张望,却又无法跨过这座大殿的门槛。但他却被殿内的美景所陶醉,这一景色使得高傲的诗人放下了架子,他不但乐于将自己所看到的景色告诉于他身边的诗人,同样他也开始模仿中国的诗歌,于是,人们就能发现二十世纪西方的意象派诗歌在神韵上与中国诗歌靠得最近的一个流派。 这一切,大概都与庞德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庞德最优美的长篇诗歌《诗章》(Cantos)是诗人在精神不健全时在狱中写成的。 此时,诗人还没有忘记他心中的这座诗歌大殿,印入脑海中的景色同样并没有因诗人的狂妄而消失。于是,在这篇长诗中诗人给这座大殿留下了应有的位置 ,他再次用诗的语言向世人介绍了孔子的思想。 庞德大概是第一位如此完整地译介中国诗歌的西方诗人。他用英语翻译了许多李白的诗歌,由于不懂汉语,加上诗人特有的丰富的想象力,庞德所翻译的李白的诗中有许多他个人的理解与情感了,与李白的原作相比大概是面目全非了。 好在诗人的内心总是相通的,国界与语言只是外在的一种障碍。 在国人的观念中是文如其人,文风既一个人的人品。 当周作人被世人视为汉奸的时候,他所有的作品都有了汉奸之疑。其实,周作人的那些淡淡的随笔是丝毫没有汉奸味的。 但是人们无法容易一个汉奸的作品。相比之下,庞德要比周作人幸运得多,他在二次大战中乐于为法西斯作广播宣传,而反对其祖国——美国。 在二战结束之后,他回到了美国,理应得到惩罚,但人们原谅了这位诗人的过失,许多诗人还为他到处说情与呼吁,使他在意大利度过了晚年。这种对诗人的宽容在我们看来似乎有点放纵了这位他的叛国行为,但对于一位诗人西人却有他们自己的看法,他们将人与作品分开来对待。 如果,不知道庞德这一经历的读者,在读庞德的这些诗歌时,是很难将其与一位叛国着相联系在一起的。 酷爱着中国诗歌的庞德最终没有跨进中国的这块土地,这样的结局或许又是诗人之大幸,因为中国诗歌的盛况已消失了,这与庞德心中的印象是有一定的距离的,让诗人心中留一美好的印象,大概是一种善意的愿望。 不知诗人名字的汉译出自谁家之手,我总认为这一翻译不仅是简单的音译,而是极为传神的译文。“庞”字是中国常见的姓,一看就是一位极为普通的中国人,而“德”又是中国人所一直追求的品质。 将这两字给予他是对诗人最高的认同,国人没有把庞德当成外人。如果庞德知道这一译名,他大概也同乐于接受的。 这一切,我们只能认为是诗人与中国的一种缘分。 5.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Ezra Pound)有一作品“A Girl”,哪位有这A girl By Ezra Pound The tree has entered my hands, The sap has ascended my arms, The tree has grown in my breast- Downward, The branches grow out of me, like arms. Tree you are, Moss you are, You are violets with wind above them. A child - so high - you are, And all this is folly to the world. 少女 庞德 单元理 翻译 我拥抱这棵树 树津流到我的双臂 将它抱在胸前 它向下坠落 树枝像手臂一样在我身边生长 树就是你 树上的青苔也是你 你是微风下的紫罗兰 高大的孩子,那是你 世人认为这全是荒唐 6.求诗词翻译中的语言与文化论译诗三难 --------------------------------------------------------------------------------文章来源:翻译公司 文章作者:翻译公司 发布时间:2006-05-29 字体: [大 中 小] 翻译研究 诗是一种独特的语言,它作为一种文学形式,具有独特的形式和内涵。 诗具有一定的节奏和韵律,所以人们总是将诗与歌联系起来,认为诗歌是“带有音乐性的思想”;甚至将之等同——认为诗即是歌,歌既是诗。另外,诗是由并列的短行构成,若干短行组成一节,这就和散文的句子连写,若干句组成一段不同。 除了形式上的不同以外,诗的语言特别优美和精炼。往往一个字,一句话就包涵无穷的意象和联想,例如李清照笔下的“人比黄花瘦”,一个“瘦”字就将诗人的离愁别绪,“为伊消得人憔悴”的心境刻画得淋漓尽致。 又如叶芝笔下的“gyre”(螺旋),则代表了他有关人性以及人类文明的矛盾运动的整个理论体系。这样的例子不枚胜举。 读诗并不仅仅是读它语言本身,而是透过语言的表象,读出它背后所蕴涵的深意。所以说“诗在言外”。 正如严羽在他的《沧浪诗话》中所说的唐诗的境界:“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像,言有尽而意无穷。”西人约伯特(Joubert)也说:“佳诗如物之有香,空之有音,纯乎气息。” 又说:“诗中妙境,每字能如弦上之音,空外余波,袅袅不绝。”(据钱钟书译)①而诗最重要的则是这“言外之意”,“弦外之音”,或者说“诗意”。 而这一切独特性都构成了译诗的困难。“读诗难,写诗难,译诗更难。” 因为翻译就涉及将原诗的形式与内涵用另一种语言忠实地再现出来,是读诗的异国读者能够从译作中获得尽可能与本国读者一样多的共鸣、震惊和美的快感。要做到这一点又谈何容易?!拿唐诗英译来说,唐诗是我国文学的一朵奇葩,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地位也很高。 很多唐诗,如李白的《静夜思》:“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是脍炙人口,妇孺皆知的。它不知勾起了多少异乡游子的思乡愁肠。 诗中的“月光”给人以无限的遐想。月光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是纯洁的象征,人们常常用“皎洁”来形容月光之亮;同时,月光又蕴涵着另外一层深意——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月亮是故乡的化身。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杜甫),“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 (张九龄),难怪冰心在美国求学时最不忍的就是看到天边的一轮满月。然而,月光(moonlight)在英文中却没有这层深意,相反,在英国的俚语中,该词有乘黑夜逃跑之意:e.g. moonlight flit,另外,该词用作动词还有身兼二职之意:e.g. moonlighting。 在西方人的心目中,月圆之夜是鬼哭狼嚎的不祥之夜,因此,moonlight有一种疯狂,虚妄之意。这与中国人心目中的“月光”相去甚远。 把它翻译过来,诗意当然就大打折扣了。就诗的句法而言,该诗从头到尾就没有一个主语:谁的床前?谁在怀疑映照在地上的月光是寒霜?谁在望月?谁在思故乡?可以是我、你、他、她、我们、你们、他们。 对比英语,英语的句子中主语是不可以省略的,这就构成了翻译的困难。②一般译者总是要加上主语“我”,如Arthur Cooper所译的: 1) Before my bed There is bright moonlight, So that it seems Like frost on the ground. Lift my head, I watch the bright moon, Lowering my head, I dream that I'm home. 应该说Arthur Cooper的译文基本上做到了对原诗内容的忠实,或者说达到了“意美”的传递,但却未能做到形式上和音韵上的和谐统一,即形美和音美。 他把原诗四句拆成八句,而且原诗固有的由平仄和尾韵构成的很强的音乐感完全荡然无存了。相比之下,许渊冲的译文则更好地传达了原诗的“形美”和“音美”: 2) Abed, I see a silvery light, I wonder if it's frost aground. Looking up, I find the moon bright; Bowing, in homesickness I'm drowned. 许渊冲在他的《谈唐诗的英译》一文中指出,翻译唐诗要尽可能传达原诗的“意美”,“音美”和“形美”。 ③但在他看来,“三美”之中,最重要的是“意美”,其次是“音美”,再次是“形美”。我认为不无道理。 由于中英两种语言的差异,以及语言所携带的文化,历史,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异,要想百分之百地传达原诗的“意美”,“音美”和“形美”是很难做到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尤其是“音美”。汉语和英语有很大的不同。 汉语是声调语言(tone language),汉语的四声构成了发音的抑扬顿挫,产生了一种音乐的特征。难怪外国人说学汉语好比学唱歌;同时,汉语基本上是单音节,在1300多个单字音节中,除去四声调特征以后,只有429个音节,它们可以组成数十万条词组。 而英语是重音语言(intonation language),英语单词多是多音节,英语中约有1200个音节,有重音,但没有四声。由于语音的特性,汉语诗歌的格律为“平仄律”,英语诗歌的格律为“轻重律”。 利用发音的特点形成的语言游戏很难英汉互译。④象王融的《春游回文诗》: 正读:池莲照晓月,幔锦拂朝风。 倒读:风朝拂锦幔,月晓照莲池。 又例如乾隆题在鼓浪屿的上联“客上天然居,居然天上客。” 而能对出下联“人过大佛寺,寺佛大过人。 7.关于古典诗词写作及如何走向世界的问题“诗是不可译的,中国 古典诗歌更是不可译的。” 爱好古典诗歌的中国人,包括不少作家、学者、翻译家常常如是说,语气中带着七分自豪三分遗憾。然而,话说回来,如果没有翻译,中国古典诗歌如何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呢?换个角度来看,中国古典诗歌的出口似乎面临着一个两难境地:一方面它是地道的国货,是真正“由中国 制造”的 文化产品,所以更需要保持其“原汁原味”;另一方面它本来不是为出口而生产的,若不经过这样或那样的包装或改装,能 成功进入“国际市场”吗?除非全世界人民都学通了古汉语,自己能欣赏并主动进口原装的中国古典诗歌。 国人总是担心自己的民族文化产品在翻译和外传的过程中遭遇丢失和变形,可是,他们接受和欣赏起外来文化产品往往轻松自如地“拿来”,很少操心它是原装还是改装。莎士比亚已经成为全世界共同的文化财富,中国人谈起莎士比亚好像谈论老朋友一样,全然不操心那是在中国和汉语中几经变形的莎士比亚。 变形即是新生!是啊,变形有什么关系?莎士比亚于1616年在英国死去,他的作品在世界各地投胎转世,生生不息。 哈佛大学中国古典文学教授宇文所安(Stephen Owen)在一次访谈中提到,时常有中国学生学者以不相信的口气问他:一个外国人怎么能理解中国古典诗歌?他总是反问道:那么,你觉得一个中国人能理解托尔斯泰或者莎士比亚吗?得到的回答总是,当然能啊!他深为 感慨地说,“现代中国似乎有这样一种想法,认为西方的文学是讲述普遍人性的东西,所以人人可以理解,中国古代文学则仅仅属于古代,而且仅仅属于中国古代,所以就变成一个很僵化的东西,放在由中国所独家拥有的过去。 如果这样想的话,这个文学 传统就死了。这其实是一个陷阱,从这个陷阱里出来才能让这个传统活起来。” “苟日新,日日新”,“新则久”,这是传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的必由之路。古典诗歌也不例外。 翻译承担着中国古典诗歌在世界范围内再造新生的职责。面对这个职责,我们需要更新观念,不能一味以“忠实”为标准,把译作和译者贬低为原作的奴仆。 一个好译者正如一个好读者一样,始终是原作者的朋友、知音,为寻求一个新的表达,为一个意境再造新生,一个 优秀的译者常常是一个友好的对方和竞争者,正如本雅明所说,译者很可能借用一种新的语言和 形式,让原作尚未圆满的意境以另一种方式趋于圆满。“书不尽言,言不尽意”,而诗歌的最高境界恰在于言说与不可言说之间,因此,再伟大的诗人,再伟大的诗作,都需要同样伟大的读者和译者的合作。 保存国粹的翻译观强调忠实和“原汁原味”,结果常常忽视了时代读者的要求。比如,有些译者试图忠实于近体诗的格律,采用早已过时的英译格律,削足适履,结果适得其反,既丢弃了原诗的精神,也吓跑了新时代的读者。 阅读最近几年国内出版的几本唐诗英译选,常看到这一类令人遗憾的译作。例如由权威学者 推荐的王玉书英译《唐诗三百首》以冗长的八句译柳宗元绝句《江雪》,为了押aabbccdd式尾韵,只好添加一些不必要的词语,第6句在一个介词短语之前使用一个蹩脚的“is,”,顿失原诗简洁流畅的意趣。 另一本唐一鹤英译《唐诗三百首》的情况大同小异,唐教授使用三个“there be”句式,仅仅传递了没有鸟迹、没有人踪,独有垂钓翁的事实,正犯了古人所谓“落入筌蹄”之弊。两种译作都试图忠实于原诗的格律和字句,却背离了原诗虚实相映、有无相生的意趣。 以二书前言中的介绍,两位译者都有英文系背景,以唐诗为“中华文化瑰宝”,其爱国之情和勤奋之志,令人感佩,可是,这样的译作会有读者吗?唐教授的译本标明以外国留学生为读者对象,倘若真有不懂汉语或初学唐诗的留学生读了这样的译作,会不会就此丧失了对唐诗的兴趣呢? 古典诗歌的译者不是古人,他无需为古人翻译,无论是原诗所属的古人,还是译诗所属的古人。事实上,采用英诗传统格律,当代英语读者并不买账。 自新诗运动以来,英诗的创作已彻底摆脱了传统格律的束缚,翻译也是如此。美国新诗运动的主帅庞德以自由体译中国古典诗歌18首,大受欢迎,掀起了一个翻译中国诗的热潮,同时也为刚刚起步的新一代诗人输送了外来营养。 英国汉学家韦利紧随其后,一反传统汉学家固守英诗格律的观念,采用自由的“弹跳律”翻译汉译。正因为庞德和韦利的翻译观念符合新的时代诗学,他们的译作才能深入人心,中国诗才开始在英语世界家喻户晓。 其中一批译作如庞德译李白《长干行》、韦利译白居易《游悟真思诗一百三十韵》早已成为英诗经典,进入各种权威的英国和美国文学作品选。这已是英诗发展史和汉诗英译史上的常识和定论。 不了解这一段历史,不考察这些译作的成败,或者换个角度来说,如果没有经受现代英诗运动的洗礼,不愿意或没有能力接受当代诗学和翻译观念,任何一个译者,哪怕他有再高的英文技能,都无法胜任汉诗英译之职,除非他的译作不以现代英语读者为对象,只是为了闭门造车、自娱自乐。可叹的是,译作没有读者,就好像原作投了一个死胎,即使强行送出去,亦无新生的机会。 无需“送去”,自1915年。 8.美国诗人埃兹拉·庞德(EzraPound)有一作品“AGirl”A girl By Ezra Pound The tree has entered my hands, The sap has ascended my arms, The tree has grown in my breast- Downward, The branches grow out of me, like arms。 Tree you are, Moss you are, You are violets with wind above them。 A child - so high - you are, And all this is folly to the world。 少女 庞德 单元理 翻译 我拥抱这棵树 树津流到我的双臂 将它抱在胸前 它向下坠落 树枝像手臂一样在我身边生长 树就是你 树上的青苔也是你 你是微风下的紫罗兰 高大的孩子,那是你 世人认为这全是荒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