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价
李弥逊,字似之,号筠西翁、筠溪居士、普现居士等,祖籍福建连江,生于吴县(今江苏苏州)。
大观三年(1109)进士。
高宗朝,试中书舍人,再试户部侍郎,以反对议和忤秦桧,乞归田。
晚年隐连江(今属福建)西山。
所作词多抒写乱世时的感慨,风格豪放,有《筠溪乐府》,存词80余首。
弥逊著有筠溪集二十四卷,《宋史艺文志》奏议三卷,外制二卷,议古三卷,及诗十卷,均《宋史本传》并传于世。
以下是两个与他有关的典故。
1. 井中求火:
李弥逊在《述古三首赠龙舒君义》诗中,用“井中求火”的典故来表明龙舒君义的先见之明和智勇之举,表达了对他的赞美之情。
这个典故源于《易经》,意为在井中求火是不可能的,比喻做事要遵循规律,不可违背常理。
2. 不欺其志:
李弥逊在《筠溪乐府·水调歌头》中用“不欺其志”的典故来表明自己虽然遭受贬谪,但仍然坚定自己的信仰和志向,不屈不挠地追求真理和正义。
这个典故表达了李弥逊的高尚品格和坚定信念。
综上所述,李申之是一个有远见、有智慧、有品格的诗人和官员。